1内煤局字〔2018〕10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各盟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6月5日2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等要求,结合自治区煤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区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初审、考核定级和动态管理。第二章申报考核第三条煤矿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方法)进行自评,根据自评情况确定申报等级,逐级上报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初审部门(以下简称初审部门)。第四条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考核。初审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上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以下简称定级部门);初审不合格的,将初审情况书面通知下级标准化工作部门。3第五条定级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公示、公告;考核不合格的,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初审部门。第六条公示有异议的煤矿,定级部门组织调查核实,按调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等级。第七条初审和定级原则上应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由于煤矿原因不能进行考核的除外。第八条煤矿应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重新申报。第三章现场考核第九条初审或定级部门组织现场考核时,应通知属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参加。现场考核时,煤矿应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发现停产迎检的,不予考核。第十条现场考核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考核方案。应包括煤矿基本情况,考核人员、专家组成员及其工作内容和责任,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考核程序等内容。(二)召开考核汇报会。宣布考核纪律,听取煤矿安全生产和标准化建设情况汇报,了解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度建设、生产布局、安全状况和标准化自评等情况。4(三)开展现场考核。根据煤矿基本情况,确定各专业检查考核的地点和路线。对照《评分方法》逐项检查,并查阅审核相关资料、图纸等。收集用于验证现场考核结果必需的技术资料。(四)召开考核组会议。讨论各专业考核评分及存在的问题,汇总计算考核总得分,确定现场考核分数。(五)通报考核结果。向煤矿企业通报各专业考核得分及存在的问题,通报考核结果,听取煤矿企业对现场考核的意见。第十一条现场考核工作要求:(一)井工煤矿随机抽取检查的采煤工作面个数不少于1个(含1个),随机抽取检查的掘进工作面要覆盖该矿所有类型巷道(煤巷、半煤岩巷、岩巷)。(二)露天煤矿每种采装工艺、运输工艺要做到检查全覆盖。(三)考核应坚持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应当入井(坑)检查的专业,不得以查阅资料等方式替代。(四)现场考核时应携带必要的工具、量具和检测仪器、仪表等。第十二条考核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煤矿相关专业技术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相关专业仪器设备;能够满足现场考核和入井(坑)工作需要;与被考核煤矿没有利害关系。第十三条考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和专家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中5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在考核过程中与被考核煤矿开展项目洽谈、产品推销、争取赞助等与考核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泄露被考核煤矿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第十四条现场考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煤矿限期整改,整改情况报属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第四章检查考核服务单位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第十六条政府购买服务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4号)要求。第十七条承担检查考核的单位应组建覆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的考核专家队伍,保持专家队伍相对稳定。对考核专家开展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满足考核工作需要。第十八条承担检查考核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和考核专家的监督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防范本单位工作人员和考核专家在检查考核工作中出现降低考核标准和违规违纪等行为。第十九条承担检查考核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查,组织现场考核,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委托单位报告本月检查考核情况,年底6形成工作总结报委托单位。考核中遇到问题要立即向委托单位报告。第二十条承担检查考核的单位对考核达标煤矿提交考评报告。承担检查考核的单位从接受委托到现场考核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现场考核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评报告。第五章动态检查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隶属的煤矿企业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自查,自查报告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报属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属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汇总后上报(总结提纲见附件2)。旗县(市、区)标准化工作部门在11月2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盟市标准化工作部门,盟市标准化工作部门在11月底前将汇总情况报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每年按照检查计划对达标煤矿进行动态检查。旗县、盟市对监管的达标煤矿每年进行一次动态检查;盟市对旗县监管煤矿按“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由盟市确定;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每年对达标煤矿抽查比例不低于20%。第二十三条动态检查要严格执行《评分方法》,重点对上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问题整改情况和煤矿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不按时上报自查情况的煤矿,加大动态检查频次。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后,申请提高等级7的,原则上应在取得标准化等级六个月后提出。第二十五条动态检查中发现煤矿达不到原有标准化等级的,应将动态检查情况报送原等级定级部门,由原等级定级部门进行公告确认。检查考核达不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考核部门或考评组现场出具书面意见,由属地监管部门履行执法程序,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申请。第二十六条煤矿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后停产3个月以上的,复产后一个月内对其进行标准化动态检查;停产1年以上的,复产后按程序重新申报标准化等级。第二十七条煤矿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暂不进行标准化考核定级,事故处理结束后按程序申报,且只能申报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第二十八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应加强考核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对承担检查考核单位的监督管理,内容包括:(一)考核方案、考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煤矿实际情况;(二)是否严格按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按《评分方法》进行评分;(三)考评报告是否与考核情况相符,考核结论是否真实、公正、客观;(四)考核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第二十九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初审和考核定级材料在完成8初审上报和考核定级后应及时归档,纸质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煤矿企业要将动态检查、自查自评等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要齐全准确。第三十条煤矿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煤矿,严格按国发〔2010〕23号和国发〔2011〕40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专家在考核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自治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附件:1.煤矿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需提交材料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总结提纲3.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井工)申报表4.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露天)申报表5.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井工)申报表6.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露天)申报表7.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井工)申报表8.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露天)申报表9附件1煤矿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需提交材料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二、矿长向全体职工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三、《煤矿企业自评报告》(原件);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申报表》(按开采方式和申报等级填写相应表格)。有上级公司的,上级公司要签署意见(原件);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及奖惩办法》(复印件);六、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兑现领款单(复印件);七、需提交的其他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初审和定级部门各1份),复印件加盖煤矿公章;煤矿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10附件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总结提纲一、煤矿基本情况;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煤矿考核定级、升级、降级和撤消情况;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自查和动态检查情况,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典型经验和做法;五、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六、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等。11附件3□□□□□□□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井工)申报表煤矿名称:隶属公司(单位):所在省份:所在市县:申报日期:年月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12填表说明一、申报表首页右上角“□□□□□□□”为编号。其中第1个“□”为省份简称,如河北省填“冀”;第2个“□”为煤矿性质,“1”代表“中央企业”,“2”代表“国有重点”,“3”代表“地方国有”,“4”代表“乡镇煤矿”;第3至第4个“□”为申报时的年份(两位数),如2017年填17,第5至第7个“□”为自然序号(三位数),各省份从001号开始。二、填表单位要对本表所涉及所有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13井工煤矿基本情况矿井名称(全称)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证照情况采矿许可证证号: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有效期:营业执照证号:有效期:矿长身份证号总工程师身份证号安全副矿长身份证号生产副矿长身份证号机电副矿长身份证号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主井经纬度坐标核定生产能力(万吨∕年)建设、投产时间井下作业总人数单班最多入井人数煤矿是否在“三区”自然保护区是□否□风景名胜区是□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煤层数量及名称共层名称:标准化原等级煤层厚度最大米平均米煤层倾角最大度平均度矿井开拓方式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灾害类型煤尘爆炸危险性有□无□瓦斯相对涌出量米3∕吨瓦斯绝对涌出量米3∕分钟瓦斯等级鉴定低□高□突出□自然发火等级容易自然□自燃□不易自燃□自然发火监控手段水文地质类型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采煤方法通风方式综采个风井名称主通风机型号风量(米3∕分钟)综放个普采个炮采个合计个综掘个炮掘个14合计个合计主提升机型号提升能力(万吨∕年)副提升机型号井下人员运输方式15井工煤矿主要指标采掘机械化程度采煤%掘进%掘进装载%“三量”可采期开拓年,准备月,回采月劳动组织方式“三八制”□“四六制”□“两班制”□其他□申报时井下生产状态描述矿井有个井筒(平硐),名称分别为;井下有个水平,名称分别为,其中,有生产活动的为;有个采区,名称分别为,其中,正常生产的为;共有个采煤工作面,名称分别为,其中,正常生产的为;共有个掘进工作面,名称分别为,其中,正常生产的为。安全培训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率人%全员数量及教育培训率人%瓦斯抽采指标(高瓦斯、突出矿井填写)预抽后瓦斯含量米³/吨预抽达标煤量万吨预抽后瓦斯压力兆帕计划回采煤量万吨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台,在籍设备台,设备完好率%。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平均吨煤提取元,本年度累计提取万元,本年度累计使用万元。自查申报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无□有□内容:;已整改□未整改□16审核情况煤矿自查结果:矿长签字:年月日(盖章)上级公司意见:年月日(盖章)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情况:现场检查时间:初审检查的采煤工作面:初审检查的掘进工作面:初审检查的检查路线:初审部门意见:年月日(盖章)17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检查考核得分和一级标准达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