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自纠方案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根据**人口计生发〔2011〕27号文件《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经**镇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于2011年7月29日至8月7日开展此次专项自查自纠活动,结合此次专项检查的目标工作要求及**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自纠方案如下:一、自查自纠的目标任务(一)通过对《条例》)和《全国规范》的深入贯彻落实,以流动人口服务维权为主要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总结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查找对策。有效落实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定职责,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二)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镇对于《条例》和《规范》的宣传及贯彻落实情况,在群众中展开调研尽可能的了解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本地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不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及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及镇直单位应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工作人员配备和就自身实际情况拟定自查自纠方案,并按照方案执行自查。(二)积极执行信息共享制度,按时与公安、民政、住房城建、卫生、教育、工商等部门进行人口信息配合协作和信息交换。(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1.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情况;2.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育龄妇女规定落实情况;3.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规定落实情况;4.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相互通报、核实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信息规定落实情况;5.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保密工作情况。(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流动人口户籍地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情况;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情况;为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家庭落实奖励政策情况。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免费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情况;依法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情况;落实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照现居住地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情况;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按照现居住地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的落实情况。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户籍地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是否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是否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11年7月29日-7月31日)结合“8、9月”人口计生集中宣传服务活动方案和日常开展的“计生赶场”活动,认真宣传开展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浓厚氛围,畅通便民维权服务渠道,于7月份例会上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2011年8月1日-8月7日)1、对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切实狠抓落实。对未开展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要在自查自纠阶段进行补缺补差,尤其在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的发放等基本服务工作要完善并做好相应记录。2、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条例》和《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是否存在便民措施和奖励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环检现象,是否存在行政违规行为。认真梳理有悖于《条例》和《规范》精神的规章制度,认真分析存在问题。3、对在自查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包括未为流动人口开展维权便民活动和免费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的,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通过上门访视了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8日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镇政府组织全镇计生系统的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拟定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方案,对村居及镇直单位的干部进行了专项自查具体内容的培训。同时镇政府成立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自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驻村镇干、计生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计生办,由**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二)做好边查边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症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三)与当前有关工作相结合。一是与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工作相结合,公开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办证程序和奖励优待政策等内容。二是与开展的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相结合。在日常服务管理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流动人口服务维权内容和手段,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镇人口计生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附:表一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问卷调查表表二流动人口计生干部问卷调查表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问卷调查表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街道居/村委会(一)您听说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吗?1、没有2、听说过3、不清楚(二)您是从哪里了解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1、计生干部(干部宣传或有关活动)2、新闻媒体3、报刊杂志4、网络5、其它(请说明)(三)你是否持有《婚育证明》?1、有2、没有(四)现持有的《婚育证明》在哪里办理的?1、户籍地2、现居住地3其它(五)你认为《婚育证明》对你有用吗?1、没有用2、有用3、其它(六)办理婚育证明有没有收取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1、有2、没有(七)是否与计划生育部门签定计划生育合同?1、与居住地签过2、与户籍地签过3、没有签过4、两地都签过(八)你做过计划生育手术吗?1、未做过(跳至第十题)2、上/取环3、流/引产4、男/女扎5、其它(请说明)(九)你的计划生育手术费是在哪里报销的?1、自理2、单位支付3、生育保险支付4、户籍地村/居委会支付5、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支付(十)你知道在哪里可以领取免费的避孕药具?1、不知道2、知道,在社区3、知道,在计生服务站4、其它(十一)您是否参加现居住地的三、九月份的“月服务”?1、未参加过2、接到通知,但自己不参加3、不需要参加(请说明)(十二)现居住地有没有为你出具避孕节育报告单?1、有2、没有3、其它(老家不要等)______(十三)避孕避孕节育报告单是否免费?(一年两次,三、九月)1、是2、没有3、其它(十四)你知道违法生育要受到什么处罚?1、不知道罚款2、要回老家征收社会抚养费3、当地政府要征收社会抚养费4、其它()(十五)你知道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在哪里领取?1、不知道2、回老家领取3、其它.流动人口计生干部问卷调查表姓名:出生年月:单位:街道居/村委会(一)你参加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吗?1、参加2、没参加(二)你们是如何向流动人口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1、培训班2、发放宣传册3、现场咨询4、横幅5、板报6、其它(三)你认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施行后对工作有帮助吗?1、没有2、有3、不好说4、没感觉5、其它(四)你认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施行后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1、太注重人性化,弱化了行政手段2、过多强调对流动人口享有的权利,对其义务没有制约3、对相关部门的制约弱化,综合治理更难做到4、其它(五)三、九月份的“月服务”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服务率低的原因是1没通知到2、不愿意参加3、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差4、其它(服务内容单一等)(六)你认为查处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难点在哪里?1、流动人口不配合2、缺乏必要的手段3、流动人口流动性太强,无法征收4、其它(七)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你认为在实现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上的困难有哪些?1、经费没法落实2、社会对流动人口市民身份的不认同3、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无法兑现4、其它(八)你认为《条例》最大的缺陷是什么?1、过于强调流动人口的权利,对其义务没有相应的手段制约2、过于强调人性化执法,缺乏相应的制约3、综合治理无法落到实处4、对流动人口不履行义务及其违法行为没有强有力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