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员工聘用协议书。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2、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及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及职责。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乙方应无条件参与。第四条工作报酬1、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的情况,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2、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4、甲方在乙方不违反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应该给予乙方现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参照甲方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两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第七条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