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讲稿陈景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所13901079245一、本标准编制过程及背景本标准自1999年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由公安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标准的编制历经5年之久正是体现出了许多消防领域的种种变化。1)思想观念的转化1)公安消防---人民消防2)本标准使用主体---如何验收3)目前验收的现实及问题4)编制思想的转变结果长期以来消防部门与建筑开发商、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形成猫鼠关系,这些单位缺少自监自查一切为了应付消防部门的检查,好象一座大厦关心消防安全的只是消防部门,且一旦发生火灾首先想到的是消防部门监督、验收、管理、领导等部门的责任,这显然是错误的倒向。解决这一倾向其中之一的方法就是在编制标准时要使建筑开发商、工程监理、施工部门、材料供应商都应成为执行规范的主体。因此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由最初消防部门为本规范使用主体改变为建筑开发商、工程监理、施工部门、材料供应商都成为本规范的主要使用人。2)建筑消防体系的划分建筑消防体系的划分也就是消防专业的划分它牵涉到本标准的编制内容。建筑防火与整个建筑息息相关,建筑体系由于多年的研究与实践早已形成了如建筑及装修、结构、建材、空调暖通、给排水、燃气、机电、消防等。而建筑消防是近十年来逐渐被重视的新兴专业,尽管它只是建筑中的一个专业但它又渗透到了建筑中的所有专业。正是消防的综合性使得其专业的划分颇为复杂。本人认为以建审验收角度而划分应该是这样的:建筑与结构------------平面防火及结构构件----主要体现在设计防排烟----------------设计,设备报警------------------设计,设备,施工灭火--------------------设计、设备、施工建材及材料防火-------------设计、选材、产品、安装施工建筑与结构涉及了消防通道、防火间距、人员疏散结构构件耐火极限等;防排烟主要涉及暖通空调专业送风排风;报警是建筑机电的一部分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照明警示等;灭火主要是水系统及其他灭火措施;建材及材料涉及到建筑中所有使用的材料其防火性能问题。很显然本规范应在建材及材料范畴内.今后应进一步归类并统一使消防验收更简化明了。3)按统一质量验收标准格式化正是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多次易稿,内容也不断在删减最终形成此标准。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很显然就是要解决实际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问题,那么现实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本人认为最为核心的是消防产品的行业特点问题.1)消防产品的行业特点消防产品特别是建筑中使用的防火材料它既是一般的商品有着商品的普遍属性同时由于其使用价值的特殊性而与一般商品有所不同.也正是由于消防产品的特殊使用价值决定了消防产品的自身行业特点。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商品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是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它只有通过使用价值才能表现出来.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中需要的属性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一种商品可以有多个使用价值.价格---当商品的价值用货币表现出来的时候就叫价格.价格是物物交换的表现.价格应以价值为基础但价格不等同于价值也不能直接表现价值.商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在商品中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便不能被消费者接受,因而不能形成价值.由此可见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不能被人们接受正是因为其丧失了它的使用价值.消防产品又是怎样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比较进行分析.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电视机——使用价值:音质,图象质量,外观,尺寸,社会认知度及其它功能.这些功能是人们在购买时确有需求的.阻燃剂——使用价值:提高材料防火功能.当人们对此功能无需求时正所谓有价值的东西并不一定能成为商品.防火门---使用价值:门的功能+耐火功能.当人们对耐火功能缺少了实际需求时防火门的价格也只能反映出门的功能的使用价值.由以上比较得知消防产品与一般商品虽然都有商品的属性但消防产品由于其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因此产生了其特殊的价格规律.其特殊性就在于1消防产品的使用价值没有直观性只有在发生火灾时才能具有价值;2.消防产品的使用价值得到实现必须加强全民的消防意识;3.消防产品的使用价值必须通过政府的强制规定得以体现;4.制定强制性规范保证了使用价值在消防产品中的真实存在.2)消防产品行业中存在的问题1.生产厂家生产中的问题假冒伪劣问题,由于人们并不真正关心产品的防火性能只要满足其他功能要求就可以使用。2.设计单位设计选用问题对于产品在建筑中的设计选用过去多有争论,究竟设计师是否有权指定产品,最后由于避免经济问题,否定了指定产品,那么消防产品应该如何设计选用呢?一直以来防火涂料产品在设计中模模糊糊,大多数设计师采用了这样的方式,木板——B1级B1级如何实现只有生产施工厂家自圆其说因此设计中无依据状态由来已久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3.施工单位施工应用问题a.到底谁可以施工b.如何施工c.如何选用产品d.如何保证质量e.施工质量与厂家关系4.监督监理检测与验收问题有关这一方面正是政府行为最为重要的环节也是解决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现实中是:1.产品认证制2.工程验收制材料进场→施工→交工,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问题:(1)进场如何保证材料与认证产品一致(2)施工过程如何处理隐蔽处(3)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是否合理(4)施工验收都应验收那些内容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5.在政府管理力度到位,才会有健康的市场。所以说消防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它的市场是建立在政府行为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要想建立良好的市场,就要加强政府的指导,编制标准规范也是政府行为之一,通过本规程的编制就是要建立健康,有序可靠的市场环境,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防火材料技术水平,使人民的生存环境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保障。三、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在建筑中所使用的材料(装修)当有防火要求时,都应按本规范执行。目前涉及到的主要以下几种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其他材料1.生产厂家a.各种材料的准入要求;b.确保货真价实。通过见证取样及施工后的理化性能检测确保使用的产品与认证产品一致。2.设计部门在建筑中所有装修材料都应明确其耐火极限或燃烧性能等级。3.施工单位1)按产品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2)根据工种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可行的施工方案,做好材料的全程质量控制3)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要求满足规定4.监理监督检测验收1)通过见证取样检测确保产品的可靠性2)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检测3)施工完成后施工质量的技术指标要全部达到要求三、本标准的主要内容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四月十五日三、本标准正文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由于我们目前消防工程对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还不明确,本标准在成稿后又改为分部工程待今后消防体系科学划分后再与其他规范合并。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本标准由于不是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因此没有明确强调设计问题。但显然在图纸设计时不明确各种材料的耐火极限或燃烧性能等级本规范将难以执行。所以建议在某本规范中明确提出在提交的图纸中要有各种材料的耐火极限或燃烧性能等级。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设计—监理—总包—施工—采购—供应商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由设计部门根据各种材料使用的部位提出燃烧性能要求根据要求确认产品是否准入,准入的原则是产品是否有检验报告,消防产品应有型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认可证等。2基本规定表B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见证取样检验是防止假冒伪劣的有效措施,当前有合格手续的产品在实际供应时并不一定与检测产品一致。正如前所说对防火品质的不关心。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2基本规定表C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查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然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本规范中对材料的检测有三种形式1.见证取样检验;2.现场抽样检测;3.现场检查。三种检测有着不同的作用。见证取样检验主要是进入关,抽样检测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把关,现场检查是对前两关的确认。2基本规定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3.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3.0.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建筑物中使用的纺织织物品种数量很大并不是所有的织物都有阻燃要求,所以设计人员应根据使用的部位提出燃烧性能要求。有些织物本身达到防火要求的则需要检查其入场要求如检测报告等,有些织物入场没有达到要求则需进行现场阻燃处理施工,对此要做施工记录。3.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纺织织物;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对于设计要求部位的织物为B1的且满足进场资格的和用于没有达到阻燃要求的织物使用的阻燃剂,为确保进场材料与检测报告的一致性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本条未列入强制性条文主要是考虑使用的量的问题。3.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