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知识产权中专利保护策略研究探讨作者:吴丹丹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8年第05期【摘要】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使得各个国家以先进生产力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创新与发明就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助力,然而当前我国对于专利保护尚不完善,国民对于专利概念仍处于摸索阶段。论文主要研究了关于知识产权中专利保护策略的四个阶段性的保护策略,并提出了相关几点建议,以提升对专利保护的重视。【Abstract】Thedevelopmentofscienceandtechnologychangeswitheachpassingday,whichmakeseverycountrytakeadvancedproductivityasthemaincompetitivemeans.Innovationandinventionsareindispensableassists,however,atpresent,thepatentprotectioninChinaisnotperfect,andpeople’sconceptofpatentisstillinthestageofexploration.Thepapermainlystudiesthefourstagesofprotectionstrategiesofpatentprotectionin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andputsforwardsomerelevantsuggestions,soastoenhancetheimportanceofpatentprotection.【关键词】专利;专利保护;保护策略【Keywords】patent;patentprotection;protectionstrategy【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5-0084-021引言社会经济体系全球化,对于科技创新、科技发展、科技进步的需求越为广泛。一个国家的创新水平与国家的发展与进步密不可分,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知识劳动成果也就成为保障国家科技创新的条件。在知识产权中的保护中,专利保护是重中之重,专利保护既能保护人类智慧的劳动成果,又能体现一定的公平性。国家提供的专利保护,激励了人们对于科学探索的热情,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和机制。2专利保护的概述2.1专利保护的由来中世纪西方国家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一些国家君主为了打破技术封锁局面,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给予引进人制造或贩卖某种技术或产品的特权。随着时代变迁,越来越多发明人寻求对自身创造成果的法律保护,根据历史记载,世界上最先实行专利制度,并形成独立的法律条文的国家是威尼斯共和国。我国根据我国国情,制定了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并平衡各方面利益的专利保护制度,实行我国自己的《专利法》[1]。龙源期刊网专利保护的意义专利保护有鼓励创新和推广新知识应用两方面的目的,从鼓励创新的角度来说,新产品的诞生,有利于推动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从推广新知识广泛应用角度来说,新知识的传播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产品问世后,若无法律约束,将被人任意利用,研发创新的动机就会大大减弱。专利保护的法律制度,保护了发明创造者的利益,是对发明创新的激励制度。因此,合理的专利保护制度是必需的,既能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创新的热情,又能杜绝他人投机取巧的心理。3我国专利保护现状3.1专利手续申请复杂烦琐我国申请专利保护的基本流程是:提交申请人应增加进行检索,准备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到国知局,再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专利申请时,审查过程较长;专利出现侵权时,维权较难,多种原因使得许多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保护上望而生畏,止步于前[2]。3.2专利保护意识淡薄我国国民对于“专利”认识尚不深刻,多数人未能及时对自己的创新发明成果申请庇护,导致山寨产品、剽窃、仿照等现象层出不穷,甚至于国民对类似现象习以为常。仿制品存在的普遍性,使得“专利”变得可有可无,而国民的智慧劳动成果得不到保护,专利保护制度未能及时给予发明创造者庇护,专利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多数国民意识已将专利意识淡化。与国外申请专利相对比,我国人均申请专利量较少,这也证实我国国民对于申请专利意识和专利保护意识淡薄。3.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就目前状况而言,许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面,都处于较为松散的状态,未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缺乏统一、明确化的规定。在企业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标准化的制度与规定未形成,就难以对企业科研人员等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知识产权管理也无法有效贯穿于企业运营中,更谈不上知识产权战略优势的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关乎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保密性与工作进程,若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将无法形成统一合力,导致知识产权资源浪费,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4专利阶段性保护策略4.1专利研发阶段保护策略多数人对于申请专利有严重的认知错误,认为在科技研发成功后或研发技术成熟后才能进行专利申请相关工作。这种错误的认识,有可能会造成技术理论外泄,在研发阶段被人提前发龙源期刊网表,由自身创造的知识成果尚未成熟被人捷足先登等情况的出现[3]。为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在专利研发阶段就应申请专利保护,保证发明人的权益。因此,可根据发明人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前准备:若发明人以自身名义进行发明创造,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将专利相关资料送到申请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阶段性申请专利;若发明人以企业为单位研发创新,可与企业签订相关开发协议和保密协议,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4.2专利申请阶段保护策略当创新成果已成熟时,根据企业和个人的情况进行不同的保护策略:若以个人名义进行专利申请时,发明人可自行申请专利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办理;若企业申请专利,应当明确专利申请权的权属,其中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合作开发与委托开发的申请权归属,若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所属权;若未能明确,依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及所有权将属于完成者或共同完成者。另一方面,是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之间的申请权归属,若职务本职中进行的发明创造,则所属权在单位;若非本职人员进行的发明创造,则根据事先签订合同中的约定履行。除此之外,专利技术还受到地域限制,企业若以进军国外市场为目标,则应向国外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来保障权益。4.3专利应用阶段保护策略专利进入到应用阶段时,个人专利一般将转让给企业,让企业代为生产相关产品,这时应注意个人与企业之间转让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表示双方间义务及权利。而企业拥有专利技术后,有三种选择方式进行后续工作:其一,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生产,进而提升企业的价值及企业科技技术含量;其二,根据企业自身能力进行选择,若企业自身能力不足,可选择与他人联合开发、联合入股等方式;其三,若该项专利与企业未来规划相反,企业也可直接选择专利技术转让,交由其他公司进行后续研发,企业自身也可获得相关的专利转让费用。企业要注意按时交纳专利年费,来维持专利权效力。若企业与他人联合入股或转让专利,注意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许可投资、入股、转让顺利进行,也避免发生意外纠纷。4.4专利侵权阶段保护策略当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所属人同意,私自制造或使用专利并违反专利法律规定,均是专利权受到侵害的表现。当侵权行为尚未发生时,专利权所属人应具有专利保护意识,才能及时识别侵权行为从而避免他人侵权行为。当侵权行为已发生,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经由双方协商后,进行和解;二是,若发生无法和解情况,专利权所属人可向管理专利的机关申请并请求处理专利侵权;三是,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护合法的权益。其中,在专利管理制度中,企业需要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办法、职工治理发明登记办法,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性质,加强对专有技术的保护管理。5结论龙源期刊网年历史,我国虽已建立基本完善的专利制度,但专利意识薄弱,相比于西方国家仍处于发展阶段,我国仍需要增强国民的专利意识,一方面要继续鼓励自主创新,重视其科研成果,对具有重大意义发明进行表彰;另一方面,提高国民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使其深刻理解专利保护的重要意义,并懂得采取有效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专利保护应成为发明创造者的保护伞。本文通过我国专利保护的现状的分析,对专利保护的研发阶段、申请阶段、应用阶段、侵权阶段四个阶段进行了研究,并对应提出了每个阶段的相关保护策略,希望能为提升国民对于专利的保护意识提供一些帮助。【参考文献】【1】闻卉,曹晓刚,黎继子,等.专利保护下考虑再制造竞争的闭环供应链定价决策[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6,46(21):64-71.【2】许民利,莫珍连,简惠云,等.考虑低碳消费者行为和专利保护的再制造产品定价决策[J].控制与决策,2016,31(7):1237-1246.【3】郑本荣,杨超,杨珺.专利保护下双渠道闭环供应链的定价与协调决策[J].系统工程学报,2017,32(1):10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