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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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试运行)考勤制度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核员工出勤率、工作效率的重要依据。为了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公司和员工的组织行为,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一、适用范围全体员工二、工作时间规定1、标准工时制人员:每周5天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6月份按实际执行)公司规定每天午餐及休息时间为1个小时,如下表:上午工作时间午休时间下午工作时间9:00~12:0012:00~13:0013:00~18:00备注:若偶遇交通、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可适当参照第2项规定,及时做好签批、备案工作。2、不定时工时制人员:指员工可根据其工作职务及岗位职责的特殊性灵活安排工作的工作制。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上下班参照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可不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不计加班时间,但是必须保证每天平均到岗工作8小时,周平均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适用于总经理特批等人员。三、出勤统计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计汇总,所有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每天上、下班亲自到指定地点打上下班考勤卡,作为工作时间的记录,月末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考勤统计表》并结合电子打卡记录一同核算工资。同时检查、核对员工打卡情况,对于没有适当理由的未打卡情况将按公司考勤规定进行处理。四、打卡规定1、若遇特殊原因不能打卡者如:出差、培训、请假、外出公务等需及时在《泉宏财富(北京)有限公司员工请假申请表》进行相关OA流程申请审批工作;未申请缺勤原因的视作旷工处理;2、所有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每天上、下班亲自到指定地点打上下班考勤卡,凡出现代打卡情况,一经发现对代打卡人和委托人给予警告处罚并分别罚款200元,发现两次为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3、工作时间内员工应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如工作时间内暂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小时,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告知去向以及可能返回的时间及联系方式。未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者属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处罚100元。五、迟到及早退1、定义(1)迟到:以规定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内打卡者视为迟到,以次数计算,即9:00-9:30之间到达者。9:30之后打卡的情况员工需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工。(2)早退:以规定下班时间之前,半小时内提早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以次数计算,即17:30-18:00之间离开公司者,按早退计。如果提前半小时以上离开公司需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迟到及早退处罚(1)月度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内(含),不做处罚。超过3次以上,从第4次起每迟到/早退1次,扣除20元,且以20元/次递增,在工资中体现。同时,将按公司的行政处罚规定,给予轻微行为过失处理并口头警告一次。(2)无正当可证明理由,每月上下班不打考勤卡者3次(含),不做处罚。超过3次以上,属轻微行为过失给予口头警告一次,每次处罚30元。迟到故意不打卡,调取监控证实迟为事实者,记小过并按旷工处理。(3)月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8次(含)以上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处理,无任何补偿金。六、旷工1、以下情况为旷工(1)未经事先批准或因不可预知的原因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缺勤后的3个工作日内又没有按规定补假者;(2)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虽办理了休假申请,但未得到书面批准就擅自休假者;(3)未事先通知其部门负责人或无适当理由而无故缺勤者;(4)未经事前批准或事后无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4小时以内的(含),按半天旷工处理;员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或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者;(6)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7)员工未到指定医院就诊,开具的病假条无效,未到岗天数按照旷工处理;员工滥用病假或伪造病假条,一经证实,视为旷工。(8)因违法犯罪被公安部门依法拘留者;2、旷工的处理(1)旷工以天为单位,月度内累计旷工3天(不含)以下且无事先通知其部门负责人或无适当理由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同时处罚日工资总额的3倍罚款,扣发旷工当日的各项补助;(2)月度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且无事先通知其部门负责人或无适当理由,视该员工自动离职,,属严重违纪将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补偿金。七、事假1、事假的最小申请单位为0.5天,不足0.5天者按0.5天计算,大于0.5天按1天计算,事假按照请假的实际天数扣除日工资总额的100%。2、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占用工作时间时,可以申请事假。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申请,通过OA审批权限,写《员工请假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得到批准而私自休假的,视为旷工。因不可预知的原因或有紧急情况请假的,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并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八、病假1、病假标准:员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天的病假,其余则根据实际情况处理。2、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不足0.5天者按0.5天计算,大于0.5天按1天计算。3、享有的一天带薪病假员工须出示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休假证明并通过OA审批权限,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审批后方能休假,不能出示证明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电话通知相关领导经同意后于恢复上班的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4、若员工在一个月内三次以上申请病假,公司可书面要求该员工在下次生病时前往公司指定的医院做身体检查及接受治疗。5、住院治疗无法事先取得病休证明的,凭住院通知单请假。6、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长期休假者,医疗期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并与公司签定医疗期协议。医疗期满仍不能恢复工作的,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九、年假1、享受年假资格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可享受带薪5天年假,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1天年假,10天封顶。2、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止。3、凡因个人原因不休年假逾期作废,不予补偿(特殊情况除外)。4、病、事假可以与本人当年年休假相抵,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者,当年将不再享有年休假。5、员工当年休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6、年假的最小单位为4小时。7、休年假在2天(含)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3天以上,需提前5天申请。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年度内已休产假的员工。9、年假的有关规定(1)公司鼓励和支持员工利用年休假集中休息调整,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同时也要求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有计划地统一安排好员工年休假。(2)年假时间为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遇中途离职员工的年假按月折算,不足0.5天按0.5天计算,大于0.5天按1天计算,经人力资源部结算,员工可将未休完的当年年假休完,对于多休部分从工资中扣除。(3)员工应在年度内休完当年年假,不跨年度安排。(4)年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休完,但每次休假最小申请单位应不少于0.5天。(5)员工请年假必须至少提前七天申请,并通过OA审批权限,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审批后方能休假;(5)年休假时间的计算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丧、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十、婚假1、婚假申请资格(1)正式员工结婚(不包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婚假三天。(2)初婚者登记之日,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为晚婚,可另加七天奖励假。一方再婚或一方未满晚婚年龄的,均不予奖励假。(3)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度内一次性连续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结婚证明须是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领取方为有效)。2、婚假期间待遇婚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各种补助,工资100%发放。十一、丧假1、丧假申请资格(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丧假3天;(2)员工旁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丧假1天;(3)直系、旁系亲属死亡时,员工需到异地料理丧事的,视路程远近,公司酌情另给路程假,具体假期由人力资源经理批准。2、丧假期间待遇丧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各种补助,工资100%发放。十二、产假1、申请资格(1)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8天(含公休日),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公司给予附加产假:晚育者,产假增加30天(已婚女员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难产(剖腹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若当地制度与以上条款不一致,则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非计划生育的产假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执行,不享受生育待遇,公司有权向相关方汇报情况,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3)员工在怀孕后,应在第一时间将必要的孕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时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4)试用期内的女员工怀孕,或在录用时故意隐瞒怀孕事实的,属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2、假期申请(1)产假可于预产期前15天开始计算,申请产假需提前60日之内做请假申请,为离岗前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及交接工作。若女职工因身体不适提前要求休假者,需持医院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附结婚证、生育服务证、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2)员工正式分娩完毕,须于分娩后30日内将医院诊断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公司,做最终假期确认。(3)年度内已享受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带薪病假。(4)产假结束后按规定日期报到,如未及时到岗按旷工处理。3、产假期间的待遇:产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各项福利待遇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产假工资。十三、女员工孕期检查、加餐、哺乳时间:1、女员工怀孕期间,定期孕期检查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怀孕期间每天上、下午各有15分钟补充食物时间。3、哺乳假为产后一年,小孩未满1周岁,每天上、下午各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因家较远而不便往返者,可合并一次使用。哺乳期女员工可选择固定晚上班或早下班1小时,或固定晚上班半小时和早下班半小时。4、年度内已享受孕期检查假或哺乳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带薪病假。5、上述时间按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并做备案,请假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6、以上休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各种补助,工资100%发放。十四、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执行1、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公司将依据医院证明,给予15天的产假;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者,公司将依据医院证明,给予42天产假。2、员工接受取、放环或节育手术者,公司将依据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3、员工申请计划生育假期需执行请假签批流程,并附医院诊断证明、病休单原件。4、计划生育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各种补助,工资100%发放。十五、父亲假1、申请资格(1)男员工在配偶生育第一胎时享有5天假,含节假日;(2)父亲假申请执行请假流程,同时需出示出生证明复印件。2、父亲假假期间待遇工资100%发放,休假期间不享受各种补助。十六、其他(1)员工婚检、结婚登记各给假半天;已婚女员工进行产前检查每月给假半天;(2)员工首次住房搬迁给假1天,计发基本工资;(3)试用期员工请假,除扣发工资外,其试用期顺延相同的时间。十七、请假审批权限及相关事项1、员工休年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等须经人力资源部门确认资格,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2、请假批准权限:职级部门负责人副总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普通员工1-3(含)天3天以上--备案部门负责人--1-3(含)天3天以上备案分管领导----任何假期备案3、相关事项:(1)试用期内员工申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5天及以上者则其试用期将按请假天数顺延,执行请假审批流程,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2)签订兼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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