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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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汇编二O一七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工作机制..............................................3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3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3三、安全风险管控流程......................................14第二章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16一、公司危险源概述........................................16二、管理组织及职责........................................16三、危险源矩阵表..........................................17四、危险源分布情况........................................18五、危险源分布清单........................................19六、危险源评估............................................31第三章建设系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37一、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及职责................................37二、建设系统风险管控措施表................................37第四章岗位职责与规范.......................................98第五章保障措施...........................................115一、成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保障工作小组.....................115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培训...............................115三、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检查与考核.........................118四、其他保障措施.........................................119第一章工作机制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1、总体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安全指挥中心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模式。2、工作目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并通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做到有效遏制建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建设财产安全。3、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导、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三级责任。4、领导机构组长:张同森(矿长)副组长:孙永(总工)孙启刚(安全矿长)成员:鲍业文吕慎永徐策耿德永李鹏潘永清孙冲刘春纲李永申史春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由安全矿长孙启刚担任,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监督管理及考核。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顺发煤矿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第三条本制定适用于顺发煤矿所属各单位。组织管理第四条组长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指挥中心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顺发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第五条副组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安全风险辨识第六条单位负责人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建设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第七条单位负责人在建设系统、装备的投运、移交、运行、停运或重启时,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一)停运或重启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煤矿的工作面、巷道封闭或启封;2.建设线、重要建设设备、装置的停运或重启;3.地面建设单位的事故停车、停产、停工和重新开车。(二)系统、装备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1.新系统、新装备投运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检测检验、规程措施、技术和人员条件、应急设施和预案等;2.系统、装备移交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使用环境、运转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接收单位技术能力等;3.系统、装备正常运行的评估内容应包括运行状况、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等;4.系统、装备停运或重启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运行系统的影响、安全隔离措施,技术、措施以及人员准备,启(停)用后安全管理等。第八条区队现场开工条件风险辨识。连续建设作业的现场每班开工前,由区队跟班或值班领导、安全员、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第九条班组重点工序评估。各作业班组在组织建设、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第十条岗位评估。作业人员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第十一条检维修、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评估。检维修作业、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材料和工具准备,设备和工器具完好,作业环境,电源、高温、高压源等危险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隔离,重物失稳防控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作业完毕试运转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员撤离,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线、电气接地等)恢复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第十二条特殊施工作业评估。特殊施工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程序步骤、施工工艺及安全措施。特殊施工作业主要指下列内容:1.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易发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险的作业;2.特大重物起吊或井筒内等特殊地点重物起吊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动火作业等特殊条件作业;3.重要设备安装、撤除、改造、维修等特殊作业;4.其他复杂、特殊施工作业。第十三条异常状况评估。正常建设(运行)的系统(装置)在建设工序、工作流程、技术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设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时,应由专业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分别在项目立项、现场开工、建设施工、试车试产等各阶段组织安全风险评估。1.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艺成熟程度、工艺危险因素和控制难度、现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体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2.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3.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治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安全评估。4.项目试车试产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系统、设备、设施施工质量,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试车试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人员、物资、外部环境等情况是否具备试车试产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试车试产过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控制等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评估。第十五条“四新”试验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第十六条其他评估。1.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物资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运行。2.作业人员。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单位负责人应利用班前会、入井检身等环节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3.重大灾害。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方法及要求第十七条单位负责人要按照系统、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类型等不同类别,结合专业、岗位特点和评估内容复杂、重要程度,按照“科学、实用、简明、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安全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常用评估方式方法》见附件2)。简单系统、车间、班组、工序、检维修和岗位作业可采用安全评估表法,非煤建设系统、工艺装置可选择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煤矿复杂建设系统、“四新”试验、工程项目等可选择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法,车间、班组应选择“三位一体”评估法,岗位应选择“五步”评估法。第十八条安全评估表制作要结合安全管理经验和建设实际,尽可能完整列举危险危害因素,按照危险因素对人员、系统、装备危害程度不同,分成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种类型,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重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较大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一般风险:不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低风险: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损坏的。第十九条采用评估表评估时,要逐项检查确认,评估人员签署评估结论和姓名,并牌板公示或告知作业人员评估情况。第二十条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方式评估时,必须编写评估报告书,明确评估内容、范围、条件、环境、结论、建议等内容,参与评估人员签名。评估报告书必须报上一级业务管理机构审查,不得直接按照评估报告结论进行建设作业。第二十一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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