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验收标准1、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引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2、净水机房应保证通风良好。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8次/h,3、净水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小于200lx,检验工作场所照度不应小于540lx,其他场所照度不应小于100lx。4、净水设备宜按工艺流程进行布置,同类设备应相对集中布置。机房上方不应设置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除生活饮用水以外的其他管道不得进入净水机房。5、净水机房的隔振防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的规定。6、净水机房应满足生产工艺的卫生要求;应有更换材料的清洗、消毒设施和场所。地面、墙壁、吊顶应采用防水、防腐、防霉、易消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地面应设间接排水设施。门窗应采用不变形、耐腐蚀材料制成,应有锁闭装置,并应设有防蚊绳、防尘、防鼠等措施。7、净水机房宜设置更衣室,室内宜设有衣帽间、鞋柜等更衣设施8、产品水罐(箱)不应设置溢流管。产品水罐(箱)应设置空气呼吸器,当采用臭氧消毒时应设置臭氧尾气处理装置。9、饮用净水化学处理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饮用水化学处理药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17208的规定。10、净水处理设备的启停应由水箱中的水位自动控制。1、管道直饮水制水和供水系统宜设手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应运行安全可靠,应设置故障停机,故障报警装置,并宜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2、水处理系统安装有电导、水量、水压、液位等实现检测仪表;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宜配置PH值、余氨、余臭氧、余二氧化氯、水温等检测仪表;同时宜设有SDI仪测量和SDI仪。3、净水机房监控系统中应有各设备运行状态和系统运行状态指示或显示,应依照工艺要求按设定的程序进行自动运行。4、监控系统宜能显示各运行参数,并宜设水质实时检测网络分析系统。5、净水机房电控系统中应对缺水、过压、过流、过热、不合格水排放等问题有保护功能,并应根据反馈信号进行相应控制协调系统的运行。6、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分别对立管连通管及室外管段进行水压试验。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压。水压试验必须负荷设计要求。不得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7、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0MPa。暗装管道必须在隐蔽前进行试压及验收。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验时间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行。8、金属及复合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察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9、塑料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大于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大于0.03MPa,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10、净水水罐(箱)应做满水试验。11、管道直饮水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12、系统得通水能力检验。按设计要求同时开放得最大数量得配水点应全部达到额定流量。13、循环系统得循环水应顺利回至机房水箱内,并达到设计循环流量。14、系统各类阀门的启闭灵活性和仪表指示的灵敏性。15、系统工作压力的正确性。16、管道支、吊架安装位置和牢固性。17、连接点或接口的整洁、牢固和密闭性。18、控制设备中按钮的灵活性,显示屏显示字符清晰度。19、净水设备的产水量应达到设计要求。20、如采用臭氧消毒,净水机房内空气的臭氧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定。21、直饮水专业水嘴额定流量宜为0.04~0.06L/s。22、直饮水专用水嘴最低工作压力不宜小于0.03MPa。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的文件资料:①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资料②管材、管件及主要管道附件的产品质量保证书③管材、管件及设备的省、直辖市级以上卫生许可批件④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试验记录⑤管道清洗和消毒记录⑥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