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综合治疗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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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政和县中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室工作制度为规范我院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管理,更好地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特制订本工作制度。要求各病区的中医治疗室严格遵照本工作制度执行。1.中医综合治疗室需设有负责人及固定的医生、护士。2.中医综合治疗室应有相关操作规范,并按照操作规范严格执行。3.中医综合治疗室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应衣帽整洁、仪表端庄。4.中医综合治疗室工作人员各种无菌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5.中医综合治疗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认真清点药品、器材,登记并签名,遇有损坏或丢失及时查明原因。6.治疗室、治疗柜内各种物品、医疗器械物品应标签(标识)完整、字迹清楚、位置固定、分类放置、专人保管,并按时整理补充,保持整洁有序,用后放回原处。7.各种无菌物品、罐内消毒液按规定时间消毒与更换,定期检查消毒日期,用过的物品、器械清洗后及失效物品应及时与供应室交换,保证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8.保持治疗室清洁整齐,严格区分清洁区、未污染区、污染区。每日交班及治疗后各用消毒设施清扫1次,随时清理针灸针、火罐、治疗柜、治疗盘及用过的物品,各班做完治疗后及时整理用物,清洁治疗台面。每周五彻底清扫1次,每日2次紫外线照射空气消毒,每次30分钟。9.治疗室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认真记录,并及时索回检查其完好性,消毒后放归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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