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炼钢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一炼钢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一炼钢厂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报废监督管理。第三条术语与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包括一般防护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附件1)中的具有特种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配备给职工个人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冲击眼面护具、焊接眼面护具、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鞋类等。公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配备给有关单位分级集中保管、因工作需要时发给职工使用的公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高压绝缘靴、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等。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生产技术科(一)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发放标准;审核、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劳动防护用品抽查、验收。(二)负责组织抽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三)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的申报、发放工作;做好服务,收集岗位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信息反馈和使用意见。第五条综合管理科(工会)负责组织参与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参与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第六条各作业区(库房)负责本作业区(库房)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教育,按期上报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并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2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管理(一)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要求。(二)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品种和使用期限按《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2)执行。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标准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三)非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品种和使用期限,由厂安办根据生产岗位实际需要制定方案,填报《厂(公司)非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3),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核实审批后执行。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管理(一)各作业区(库房)安全员要严格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规定,于每月8日前将需求计划报生产技术科。(二)生产技术科对各作业区(库房)上报的计划进行核定,对不符合发放规定和标准的品种及数量予以核减,并汇总编制月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报主管厂领导审批,于每月10日前将一炼钢厂需求计划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转供应部门采购执行。第七条各作业区(库房)应建立职工个人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公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附件4)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统计台帐(附件5);分工种按规定的品种、期限,建立一人一卡制,卡随人走,由所在各作业区(库房)负责管理,严格做到卡帐相符。(一)新入厂职工,一次性发给防护服两套,使用期限按两套使用时间累计,到期后按规定期限发放。(二)职工凡调离、退休、退职(含换工),离厂时个人防护用品可以不收回,但在办理手续期间不再发给。(三)职工在一炼钢厂内部调动,在原作业区(库房)所领劳动防护用品品种如符合新单位所从事工种(岗位)劳动防护要求,应继续使用,到期后按新单位标准配发,如不符合要求,按新单位的标准配发,职工变换工种时也按此原则执行。(四)多技能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按主、兼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品种配发,若品种不同时,可增发其不重复的劳保用品,使用期限按现行标准执行,品种相同时,按期限短的工种(岗位)劳保用品标准执行。(五)职工因病、工伤、休哺乳假、离职学习等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相应延长或停发,由各作业区(库房)严格管控。(六)职工为抢救国家财产、抢险救灾、排除故障,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不3能继续使用的经各作业区(库房)主管部门确认,可提前发给。(七)职工去外地实习(代培),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按实习(代培)岗位标准执行。(八)外单位来一炼钢厂协助工作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应工种(岗位)要求进行配发。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一)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失去安全防护性能的必须停止使用。(二)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整齐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生产作业区(库房)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对员工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三)生产作业区(库房)和职工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正确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对分级集中保管的公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按照使用与保管的权限,在每次使用前由管理者或使用者进行仔细检查,禁止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未到使用期限但不具备完全防护功能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凡达到使用期限或未达到使用期限但不具备完整防护功能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a.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按国家相应标准规定供应,实行以坏换新管理,其回收处理由各作业区(库房)负责。b.安全帽以玻璃钢材质为主,淘汰塑料安全帽。安全帽若有褪色、破裂、纤维撕裂或扭搓时出现吱嘎响声的现象时应报废。c.安全带统一归类为架工安全带(高温、热区、冷区作业)和电工安全带(野外和非高温热区作业),安全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d.对使用中的安全网必须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对严重变型、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的,禁止使用。e.绝缘类防护用品仅能在规定电压范围内使用,并且只能作为辅助安全用具,每半年应作一次耐压试验,否则禁止使用,发现有超标缺陷或不合格的按报废处理。f.阻燃服在使用期内,阻燃性能应基本稳定,到期后立即更换。g.耐酸服只能在规定的酸作业环境中作为辅助安全用具。h.电焊面罩分头盔式、手提式两种,原则上以头盔式为主,逐步淘汰手提式。i.防尘口罩应按标准使用,滤纸要按规定配备和定期更换。4第八条标识规定安全帽颜色的规定:a.红色安全帽配备给厂级以上干部以及外来参观人员;b.蓝色安全帽配备给安全系统管理人员(包含厂、作业区(库房))和科级干部;c.白色安全帽配备给操作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d.黄色安全帽配备给检修人员和技改施工人员;e.灰色安全帽配备给质检人员。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管理各作业区(库房)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出现质量问题,统一由一炼钢厂生产技术科将实物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查验,按有关规定予以更换。第十条其他劳务用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据同工同酬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此标准执行。第四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一炼钢厂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一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录备查。第十二条各作业区(库房)应当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考核范围,杜绝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或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附件2: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3:厂(公司)非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4:公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附件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统计台帐5附件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一、头部护具类安全帽二、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三、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四、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五、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六、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6附件2(规范性附录)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序号品种单位期限(月)工种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帽其它备注棉布服阻然服衬衣教师服白大衣短雨衣长雨衣一般皮鞋大头鞋钢包头鞋三耐皮鞋绝缘鞋绝缘靴胶鞋半统水靴长统水靴帆布五指白线手套耐酸手套炼钢手闷电焊手套安全帽帆布帽防尘帽斗帽肥皂香皂口罩毛巾防护镜围裙耐酸围裙背水壶袖套垫肩套套件套件套件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顶顶顶顶条块个条副条条个副副1各类机床工1816136241116126现场作业配安全帽2钳工维护钳工144812481/236111612室内不配雨衣、水靴检修钳工124812481/236111612室内不配雨衣、水靴3铆工、配管工144812481/236111612室内不配雨衣、水靴4电工维护电工18181361116检修、外线电工144812481136111660外线电工配雨衣、绝缘靴水壶变配电工242422411395焊工维护电焊工18481848136111912室内不配雨衣、水靴维护气焊工184818136111912检修电焊工124812481361119室内不配雨衣、水靴检修气焊工1248121361119126起重工124812121/33611167装卸工1048121/436111/3668瓦工筑炉瓦工10121/436111/3612水泥瓦工124812481/4361116129木工18241361161210混凝土、钢筋工124812481/33611161211风钻工104810361/236111612井下作业配水靴12冶炼工812811/2365111/2612高炉炉前工配斗帽13司机汽车驾驶员2448244813611612特种车驾驶员1848184811/236111/2612矿山采场司机配水壶7序号品种单位期限(月)工种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帽其它备注棉布服阻然服衬衣教师服白大衣短雨衣长雨衣一般皮鞋大头鞋钢包头鞋三耐皮鞋绝缘鞋绝缘靴胶鞋半统水靴长统水靴帆布五指白线手套耐酸手套炼钢手闷电焊手套安全帽帆布帽防尘帽斗帽肥皂香皂口罩毛巾防护镜围裙耐酸围裙背水壶袖套垫肩套套件套件套件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双顶顶顶顶条块个条副条条个副副14汽车、特种车修理工181811/2363611161215铸造工、锻工12121/23612111/261212铸造工配防尘帽锻工配围裙16加热工16121/236111617轧钢工148361/2361116室内操作不配水靴18轧钢成品工16121/336111619天车司机、龙门吊、塔式吊司机1818361361116露天作业只配绝缘靴室内作业只配绝缘鞋20锅炉工2424481/23612111612室外作业配安全帽21水净化、污水处理16161/23611161222空压工24241/236241116室外作业配安全帽23煤气调压工24181/236121116室外作业配安全帽24泵站操作工3024136111625取、制样工124812481/336111/261226化学化验、分析36163612411191227工程测量工18481836236116126028质量检查员2418136111629除尘工242424136121116电除尘工配绝缘鞋、其它除尘工配大头鞋30仪表工242413611631仓库保管员、管料工3048303362312现场作业配安全帽、露天堆场管料工配雨衣32教师483611233油印、胶印工30302213121234现场调度员1648136116室内调度按同级机关标准执行35车间级机关管理人员2424142111636公司、厂级机关生产性部(科)管理人员3630342121237公司、厂级机关非生产性部(科)管理人员6060142112注:1、生产性部(科)室指:生产安全、设备能源、规划技改、技术等部(科)室。2、对无洗(补)手段的厂矿(单位)每季度发给生产岗位工人及检修、维护工人500克洗衣粉。8附件3(规范性附录)厂(公司)非统一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序号品种单位期限(月)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