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评价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1一书一签1、按照规定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进行登记,编写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对不是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危害进行登记。2购买1、不购买和使用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3使用1、车间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2、生产备料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料必须分隔清楚,不准存放在一起;3、爆炸物品、剧毒物,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要及时退回;4、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场所具备防止和减少毒物逸散措施、防护措施等;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Mpa。6、有防止互为禁忌物品接触的措施;7、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有防火、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5装卸运输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对所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防护措施有所了解,能按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2、装运剧毒物、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能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和运输工具;3、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装阻火器,并符合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4、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静电导出、通风、静止等操作;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指定路线,限定速度行驶。4储存1、应按照有关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2、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入库;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分库贮存,贮存安排与剁距符合标准要求;4、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间、分库贮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贮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5、甲、乙类物品厂房、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6、库房工作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具有防火措施。8、保管人员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用具;9、罐区防火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10、贮罐区:各种承压贮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好;1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置绝热设施或降温设施,现场电器设施应为防爆电器;12、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贮罐区内,不应有与贮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贮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堤方式铺设。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