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聘用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一、驾驶车型:,月工资:元。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在合同期内,如乙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的,提前10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五、车辆晚上应停放在指定车库内,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停不到车库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此合同终止。九、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