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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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绿色食品认证与管理本章要点1.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机构2.检查认证的目的和原则3.检查认证的依系构成及程序4.认证机构的认可和授权5.1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我国绿色食品管理体系在全国构建了三个组织管理机构:绿色食品认证管理机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机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测机构。5.1.1绿色食品认证管理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和指导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主要职能:1)制定发展绿色食品的方针、政策及规划,2)组织制定和完善绿色食品的各类标准;3)开展与绿色食品相配套的科技攻关、宣传及培训活动;4)组织和参加国内外相关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5)指导各地绿色食品管理工作;6)建立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7)协调绿色食品营销网络;8)协调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监测的工作。基本宗旨:组织和促进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开发,保护和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质量,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5.1.2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机构委托方式:该机构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资格,报农业部批准备案后,负责当地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主要职能: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价;对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进行抽检;对提出仲裁监测的企业进行复检;研究绿色食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中的技术问题。5.1.3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委托的定点食品监测机构应具备条件:①首先应已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②其次是该单位被定为行业检测单位,有跨地域检测的资格,检测报告要有权威性;③该单位所在地区绿色食品事业发展较快,有必要建立定点食品监测机构;④该单位对绿色食品有一定了解,有积极与绿色食品事业协作,为绿色食品发展贡献力量的要求。绿色食品定点食品监测机构的职能:按照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对申报产品进行监督检验;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抽检计划,对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进行年度抽检;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安排,对检验结果提出仲裁要求的产品进行复检;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布置,专题研究绿色食品质量控制有关问题;有计划引进、翻译国际上有关标准,研究和制订我国绿色食品的有关产品标准。5.1.4委托制的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以商标标志委托管理的方式,组织全国的绿色食品管理队伍是绿色食品事业的一大特色。本着“谁有条件和积极性就委托谁”的原则,委托各地相应的机构管理绿色食品标志,不仅体现了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的求实态度,而且对绿色食品事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十分有益。其优点是:(一)变行政管理为法律管理。实施标志委托管理,被委托机构获得相应管理职能的同时,即承担了维护标志法律地位的严肃义务。也就是说其管理行为已超越了行政管理的范围,被法律化、格式化了。(二)充分体现自愿原则。因为所有的委托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被委托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事业发展的先天优势。另一方面,委托是在有条件和有选择的前提下进行的,从而在主观积极性的基础上又考虑了客观条件,尽可能做到内因与外因的有机结合。(三)引入竞争机制。实施标志的委托管理,引入了竞争机制,而竞争则可以带来生机,竞争才能加速发展。(四)体现绿色食品的社会化特点。实施标志的委托管理,打破了行业界限和部门垄断,符合绿色食品质量控制从土地到餐桌一条龙的产业化特点,也体现了绿色食品“大家的事业大家办”的社会化特点,不仅有利于吸收各行业人士的关心和支持,而且有利于绿色食品在相关各行业的发展。从质量认证的角度看,实施委托管理的方式,符合认证、检查、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更充分地体现了绿色食品认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5.2绿色食品认证申报与审批程序5.2.1绿色食品认证的申报一.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的范围二.绿色食品申报原则强调自愿原则三.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条件5.2.2绿色食品的审核一.考察报告二.环境监测与评价三.种植规程四.最终产品监测5.2.3签署标志使用许可合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①商标的所有人、以及商标的注册号②被许可使用人以及被许可使用的商品就商品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③被许可使用的范围④使用形式⑤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限制不得将该商标异域注册或再许可使用他人⑥许可人监督被许可人产品质量的权利⑦许可人和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⑧合同的持续期和终止形式..5.2.4绿色食品续报程序及标志使用规定1)续报工作程序标志使用许可期限到期之前3个月提出续报申请各地绿办一周之内向企业发出书面受理通知,同时传真到中心备案。各地绿办在发出受理通知后1个月内须完成材料初审、考察报告撰写工作,并报送中心。续报工作要充分考虑产品的生产周期特点,合理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续报工作。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对续报企业提供优先、快捷的服务,符合标准的续报企业,中心在收到绿办上报的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新证颁发工作。2)续报标志使用规定①经续报符合标准的企业新证书有效使用期从上一使用期到期之日计。按规定续报并领取新证书的企业,原则上从新证书生效之日起使用新编号的包装,凡带有老编号的包装应及时处理,不得再流入市场。②虽按规定续报但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中心将公告其已丧失标志使用权。③超过续报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企业,按新申报企业对待,批准之后方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④到期自动放弃续报的企业,到期之后即无权再使用标志。5.3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与管理5.3.1绿色食品标志编号形式5.3.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办法5.3.3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的使用1)特点:①该防伪标签为纸制,便于粘贴。②标签用绿色食品指定颜色,印有标志及产品编号,背景为各国货币通用的细密实线条纹图案,有采用荧光防伪技术的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刘连馥的亲笔签名字样。③该防伪标签还具有专用性,因标签上印有产品编号,所以每种标签只能用于一种产品上。2)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的使用。(1)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必须加贴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2)每种产品只能使用对应的防伪标签(印有该产品的编号)。(3)防伪标签应贴于食品标签或包装正面显著位置,不能掩盖原有绿标、编号等绿色食品整体形象。防伪标签粘贴位置应固定,不能随意变化。5.3.4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内容与形式1)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内容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即依据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特定的法律属性,通过该标志商标的使用许可,衡量企业的生产过程及其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准,并监督符合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绿色食品产品的认定认定后标志的管理使用标志之后的管理,又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用商标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处理;二是对其他产品冒用该产品及认证标志的打击和处罚。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方式(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实行年审制(2)专职监督员队伍监督员有绿色食品协会组织,监督员有熟悉绿色食品质量体系且与绿色食品生产及认证方无利益关系的专家担任。(3)国家专职监督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监督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国家行政机构。(4))社会化监督包括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相关行业的抽查监督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自觉监督。3)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有两大特点一是依据标准认定,即把可能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生产全过程逐环节地制定出严格的量化标准,并按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程序检查其是否达标。二是依据法律管理。即依据国家《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切实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4中国绿色食品认证体系的发展中国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是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起步的。在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上,并不是简单地照搬国外同类农产品的认证模式,而是在参考其相关技术、标准及管理方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选择了自己的发展道路。绿色食品认证管理体系按照两条路径运作:一是运用技术手段按照标准的生产过程及产品标准进行认证;二是运用法律手段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商标管理。采用质量认证与商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在我国现阶段条件下不仅有利于规范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生产行为,保证产品质量,而且有利于通过标志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5.4.1检查认证的目的①促进生产者制定生产计划,这就使得生产更高效、更能减少浪费;②促进产品贸易和推广,认证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对市场规划、推广和研究都很有帮助:③可以创造透明,认证的基本原则是透明性,这种透明可以促进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直接联系,减少中间环节造成的麻烦;④可以改善生态农业在社会上的整体形象,增加生态农业运动的可信度和可见性;⑤促进对有机农业的特殊支持,因为认证可以确定应该得到支持的有机生产者。5.4.2绿色食品认证的原则1)质量认证和商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实际上包含绿色食品产品的认定和认定后使用标志的管理两部分内容。形式检验验证产品是否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质量体系检查证实企业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则分别验证获得认证之后的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以及企业是否保持达标的生产能力。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1)公正,就是要把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使其一切措施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符合法律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其中包括:①积极立法,在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制定和颁布绿色食品管理的法规、规章,以使整个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②严格执法,在日常的质量认证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的有关标准和规章规定;还包括对那些绿色食品企业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以及非绿色食品企业冒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行为,严格依法打击。(2)公平,就是在执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上,要保证对待所有的申请者一视同仁。同时,要在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掌握各类政策界限,尽量保证每个企业间均等的发展机会。(3)公开,就是指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活动要毫无保留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认证机构和所有被认证单位都不能有任何形式的隶属关系和经济关系,更不能有丝毫的交易成分;认证机构也不能从事任何有碍其认证公正性的经营活动。目前,质量认证活动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遍布所有工业发达国家和多数不发达国家,是国际贸易中不可回避的形式。而今,遍布世界的质量认证活动呈现以下特点:①出现了单独对供方质量认证体系的评定和注册的认证形式;②质量认证开始跨越国界,并从区域性的国际发展到世界范围广泛的国际认证制;③独立的质量体系认证形式已扩大到服务性行业和工程承包性行业;④检验实验室认证活动在IS0/IEC守则的指导下,趋向规范化。质量认证的几个要点:①质量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②质量认证的依据是标准。③认证机构属于第三方性质。④质量认证的合格表示式是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予以注册登记。检查和认证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检查和认证人员;检查、认证准则和条例;认证组织和申请者之间的合约;认可机构与认可。检查和认证人员的资格检查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①系统教育包括农业、环境保护的知识以及质量管理、标准培训等;②良好的观察和评估能力;③良好的语言交流和编写报告能力;④与认证组织签订保守检查秘密的协议,为生产者、加工者和贸易者保守商业和技术上的秘密;⑤实事求报告所有检查的问题;⑥作为第三方进行实事求是、公正的检查,与申请有机食品认证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利益冲突。⑦不得参与最后的认证决定。5.4.3绿色食品检查及认证的程序和内容1)检查和认证的程序2)申请者对检查和认证的配合为了向认证机构和消费者保证生产和经营信息的准确性,申请者应该积积配合认证机构,提供有关文字材料、准备检查的地点和设施以及人员等。配合(1)材料准备①种植者②加工者③贸易者(2)地点和设施的准备(3)人员的准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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