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1/15风险评估程序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确保在船船员人身安全、船舶施工作业顺利完成,在制定操作方案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评估。以及为保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满足ISM/NSM规则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岸基及船舶。2定义和缩写2.1本程序采用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定义和缩写以及下列定义。船舶安全风险评估——指公司(含船舶)对船舶营运过程中已认定风险,通过评估予以标明、更新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控制的过程。3职责与权限3.1指定人员监控船舶安全风险评估、控制情况,必要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3.2体系办公室按照指定人员指示,组织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纳入公司的体系文件;组织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定期对船舶风险控制绩效进行总结。协同消除相关船舶安全风险,或将相关风险降低到可控制的范围。3.3船机技术部负责搜集来自机损、船体及重要结构损坏、船舶机舱火灾、以及船舶通信事故等方面的风险信息;及时为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跟踪船舶实施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整理影响船舶安全的各类风险信息,及时传递给船舶和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船舶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定期总结职能范围内船舶风险控制绩效。协同消除相关船舶安全风险,或将相关风险降低到可控制的范围。3.4海务部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2/15负责搜集来自船舶海损(含碰撞、触礁(进水)、搁浅、及恶劣气候条件下航行风险)、船舶火灾(除机舱外)及海盗及暴力袭击等方面的风险信息;及时为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跟踪船舶实施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整理影响船舶安全的各类风险信息,及时传递给船舶和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船舶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定期总结职能范围内船舶风险控制绩效。负责搜集来自施工、调遣等方面的风险信息;及时为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跟踪船舶实施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整理影响船舶安全的各类风险信息,及时传递给船舶和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船舶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定期对职能范围内船舶安全管理进行绩效评估。3.5人资部负责建立船员管理档案,从源头入手,努力提高船员安全操作能力,及时为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对职责范围内的船舶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定期总结职能范围内船舶风险控制绩效。协同公司岸基体系内其他部门,消除各类风险源或降低风险等级。3.6物资管理部负责搜集来自船舶机械设备、物资的风险信息;及时为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跟踪船舶实施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对职责范围内的船舶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定期总结职能范围内船舶风险控制绩效。3.7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安全管理相关文件信息,及时为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对职责范围内的船舶安全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定期总结职能范围内船舶风险控制绩效。3.8船舶对船舶营运过程中已认定的风险予以控制,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消减措施。收集影响船舶安全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公司体系内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按照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采取积极有效的控制措施,消除危险源或降低风险等级,避免出现各类险情和事故。负责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风险评估程序》提出修改建议。4工作程序4.1信息的搜集、传递和梳理4.1.1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应按照体系文件中相关要求对关键性操作中已认定的风险采取控制措施,密切关注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3/15已发现风险的变异和可能随机出现的各类风险,初步评估后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必要时寻求岸基支持,以消除危险源或降低风险等级;并通过船舶安全例会、管理评审等形式,收集影响船舶安全的各类新信息,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情况等;通过缺陷或不符合报告、事故或险情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等形式及时反馈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4.1.2公司岸基体系内相关部门及时为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通过船舶内审、登轮检查、审阅船舶报告等手段,密切跟踪各轮对关键性操作中已认定的风险实施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同时搜集整理影响船舶安全的各类风险信息,及时传递给船舶;必要时梳理汇总船舶实施控制措施的共性问题和重要的新风险信息,在公司安全例会上提出。4.1.3对于船舶已经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急情况或风险等级升高的其他情况,公司体系内各部门应通过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传递有关信息,以便及时提供各种参考数据、意见和建议,将相关风险降低到可控制的范围。4.2安全风险的评估海务部每年末组织公司岸基体系内各相关部门整理、汇总各类风险信息,对已标明的紧急情况和关键性操作中已认定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变异或新风险增加情况、风险等级的合理性、控制措施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等,确认或修订《船舶安全重大风险控制清单》(附表SP0803TDC-A),报指定人员审批。1)评估依据:国际公约及其要求、港口国、船旗国特殊要求、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地方政府法规要求、上级机关的要求;公司内、外部条件变化;船舶技术规范等。2)评估考虑的范围:a)三种状态: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和紧急状态。b)三种时态:过去(以往遗留)、现在(计划的活动)、将来(潜在的)。c)五个方面:人、机、料、法、环。d)自身的活动及相关方的活动。3)评价方法采用专家判断法:a)评价人员资质要求:经过ISM规则专项培训,熟悉船舶管理过程,并了解、熟悉船舶营运过程中关键性操作的危险源及其风险。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4/15b)评价方法:头脑风暴法。4)风险等级的划分:依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后果的严重性、以往发生的频次和经验积累等,综合界定风险的程度。具体可分为重大风险、一般风险和微弱风险。4.3安全风险的控制4.3.1按照“船舶操作方案和须知的制定程序”的要求,海务部组织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已认定了关键性操作中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纳入到了公司的体系文件。对于重大风险的操作纳入“船舶安全重大风险控制清单”(附表SP0803TDC-A)予以控制;对于一般风险和微弱风险,船舶采取措施,必要时要求岸基支持,防止其升级演变为重大风险。4.3.2每年末,海务部组织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根据关键性操作中已认定的风险的评估情况,对控制措施进行必要修改、补充,纳入公司的体系文件。4.3.3对于临时的、阶段性的消除危险源或降低风险等级的控制措施,公司体系内各部门可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或指导船舶制定相应措施予以控制。4.3.4船舶应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控制措施,消除危险源或降低风险至可控范围,并保持与职能部室的信息沟通。4.3.5公司体系内各部门应及时提供岸基支持,必要时,公司体系内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据风险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启动不同等级的公司应急响应。4.4船舶风险控制绩效公司有效性评价前,公司体系内各部门按照职责总结职能范围内的船舶安全风险控制情况,海务部汇总,作为公司有效性评价输入材料之一。5风险评估中考虑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方式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方法很多,其中危害因素LEC识别评价法和环境因素的是非判断法和打分法,是常用的简便易行的方法。在具体评价时,组织者应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评价方法。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5/155.1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定性识别:1)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判为重大危险源A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B潜在尚未发生但后果极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C过去因类似原因发生过异常情况的;D相关方产生严重抱怨的。2)作业危害分析法(详见附件)定性定量评价:根据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D=L*E*C,凡风险性分值D70分,风险等级在显著风险(3级)及以上情况的确定为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危险源。(具体见表1~4)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6/15表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6相当可能0.2极不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0.1实际不可能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表2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见的暴露表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7严重,重伤,或较小的财产损失40灾难,数人死亡,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3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1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风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可参照表4的方法进行风险等级的划分,但应注意风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表4风险等级划分(D)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7/15D值风险程度风险等级D值风险程度风险等级D>320特别重大520<D≤70一般2160<D≤320重大4D≤20轻度170<D≤160较大35.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5.2.1是非判断法(见表5)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8/15表5环境因素是非判断法类别违反法律法规、标准(一类)潜在危害健康或存在安全隐患(二类)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三类)浪费能源资源(四类)影响企业形象受相关关注(五类)可持续改进逐渐替代使用绿色产品(六类)无/低费投资加强管理即可以改进或控制(一级)是是是是是是进一步改进的技术可行有投资保证可实现(二级)是是是是是否近期一、二年内改进自难度,技术不成或投资较高(三级)是否否否否否只能列为远期目标技术经济均暂不可行(四级)是否否否否否5.2.2打分法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9/15判断环境因素以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从环境因素的影响范围(A)、影响程度(B)、发生频率(C)、社区关注程度(D)和可改进程度(E)等方面进行评价。当上述五项之和(M)大于15即M=A+B+C+D+E15时为重要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下列情况:1)影响范围(1)超出社区A=6(2)社区内A=4(3)场界内A=12)影响程度(1)较严重B=6(2)一般B=4(3)较轻B=13)发生频率(1)持续发生C=6(2)间歇发生C=4(3)偶然发生C=14)社区关注程度(1)强D=6(2)一般D=4(3)弱D=15)可改进程度(1)强管理可明显见效E=6(2)改进工艺可明显见效E=4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10/15(3)较难改进E=1将上述5项之和M大于15分(不含15分)的环境因素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6实施程序6.1《潜在危险或紧急情况辨识清单》6.1.1公司各相关部门和船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所颁布的《潜在危险或紧急情况辨识清单》中所列出的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甄别,海务部进行汇总。6.1.2评估专家组评估出在相关作业中可能发生的风险。6.1.2.1公司根据专家组建议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6.2《危害因素清单》6.2.1公司岸基职能部门或船舶将即将进行的作业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危害因素,危害结果详细列出。6.2.2海务部协调其他部门制定出控制措施。6.2.3体系办根据评估成熟的管理方案情况做出详尽记录并保存,及时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7支持文件和记录《潜在危险或紧急情况辨识清单》(SP0803TDC-B)《危害因素清单》(SP0803TDC-C)SP0803TDC风险评估程序11/15附件:作业危害分析法作业危害分析又称作业安全分析、作业危害分解,是一种定性风险分析方法。实施作业危害分析,能够识别作业中潜在的危害,确定相应的工程措施,提供适当的个体防护装置,以防止事故发生,防止人员受到伤害。此方法适用于的各种工程施工作业。何谓作业危害分析作业危害分析将对作业活动的每一步骤进行分析,从而辨识潜在的危害并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危害分析有助于将认可的职业安全健康原则在特定作业中贯彻实施。这种方法的基点在于职业安全健康是任何作业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能单独剥离出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