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规则中的风险评估1.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的产生背景ISM规则的修正案于2008年12月4日在第85届海安会上以第273号决议通过。于2010年7月1日强制实施。修改后的ISM规则1.2.2.2“对其船舶、人员及环境已认定的所有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适当的防范措施”。2.名词解释1)危险HAZARD:可能会导致受伤或伤害的源头,或可能会导致受伤或伤害的情况。2)风险RISK:有两个意思:a)危险会发生的可能性;b)危险事件的后果。3.引进“STOP”的理念做任何事情之前,请:S----STOP,意为先停下来、停止。T----THINK,意为思考、思索,评估是否需要做?如何做?O----OBSERVE,意为观察,通过观察,发现“危险源”。P----PLAN,意为计划、打算,制定出“预防措施”。4.风险评估的目的尽量减少船舶操作中的意外情况,保护人员、船舶、财产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避免受到污染。5.风险评估的原则须谨慎地审核在船舶操作中可能造成的伤害,以便能及早判断是否已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还是需要有更多的措施来防止伤害的发生。6.风险评估的范围船上的每一名船员,包括船长;公司的每一名工作人员。7.谁来执行风险评估应由具备适当经验的人员来执行,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用专家的意见。一般是由船长来评估,评估小组的成员由大副、轮机长、水手长、机匠长组成,以2--4人为宜,选取的人员应具有代表性。8.危险源的识别方法1)危险源:确实能够产生对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海洋环境污染的一种潜在来源或情况,或是前述三种情况的组合。2)“危险源”与“事故”的区别危险源事故湿滑的表面滑倒,导致轻伤锈蚀的爬梯横档折断,导致擦伤,或脚部受伤易燃的空气爆炸,导致人员死亡毒性吸入后,导致人员死亡黑暗头部磕碰或跌倒,导致轻伤3)“危险源”的例子,不限于以下列举的项目:·不安全的工作习惯·具有先天性危险的物质·接触或吸入有毒物质·潜在着火源·不利的环境,如寒冷,高温,噪声,光线明亮,震动·电磁波或无线电波·天气,如暴风雨,雾,闪电·海图上未标出的水下物体·不安全的工作面·无防备的/不稳定的工作区域,包括船舶航行·重物·未加固定的物体·电流,液压·设备的可靠性·语言交流的问题·缺少训练·疲劳·放射性物质的辐射(此项为新增加的)9.风险评估的步骤1)把船舶操作进行分类:甲板部,轮机部,货物的操作,日常管理。2)识别危险源(Hazards)。回答以下3个问题将有助于识别危险源(Hazards):a.有没有“危险源”?b.谁或什么可能受到伤害?c.伤害会怎样发生?3)识别现有的控制措施(ControlMeasure),能否满足控制或降低风险的要求。控制措施(ControlMeasure)包括:·执行公司的体系文件,租家的须知,港章,行业规则和指南·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参与工作·适当的设计方案与结构·培训的最低要求·天气因素,如最大风速,能见度的要求,干燥的天气·防护和探测的控制方法·维护保养·对语言/沟通的要求·使用合适的设备4)认定风险(Risk)。5)判定风险(Risk)是否达到可容忍(olerable)的程度。6)实施控制措施(ControlMeasure)。7)复查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的效果。10.认定风险(Risk)的因素a.造成伤害的潜在严重性;b.产生伤害的可能性。这两个因素应当独立地进行判断。11.风险矩阵的用法伤害后果的严重性产生伤害的可能性严重程度:轻微(1)严重程度:低(2)严重程度:中(3)严重程度:高(4)微小(1)轻微风险(1)轻微风险(2)低风险(3)低风险(4)低(2)轻微风险(2)低风险(4)中度风险(6)中度风险(8)中(3)低风险(3)中度风险(6)中度风险(9)高风险(12)高(4)低风险(4)中度风险(8)高风险(12)高风险(16)产生伤害的可能性:微小(1):公司船队至少每25年一次。低(2):每一船舶至少每25年一次。中(3):每一船舶至少每5年一次。高(4):每一船舶至少每一年一次。伤害后果的严重性:轻微(1):·割伤,擦伤,头痛,腹泻,灰尘入眼,烟囱的烟灰入眼,不舒适的工作环境,健康欠佳引起的暂时不适·需要急救,但第二天即可以恢复工作·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人民币及以下低(2):·需要急救,但休息1—2天可以恢复工作·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50万元人民币之间中(3):·裂伤,烧伤,脑震荡,严重扭伤,轻微骨折,或工作环境导致永久轻度伤残的疾病·3天内不能从事工作,或需要遣送回国治疗·溢油泄漏在甲板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0-500万元人民币之间高(4):·截肢,严重骨折,多发性损伤,中毒,致命性伤害·不能继续从事航海工作·溢油泄漏入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2.风险评估的结果=可能性X严重性风险等级分为4级。1级:轻微风险,即对应的分值(R)为(1),(2)2级:低风险,即对应的分值(R)为(3),(4)3级:中度风险,即对应的分值(R)为(6),(8),(9)4级:高风险,即对应的分值(R)为(12),(16)13.风险的分类与可容忍程度的评估风险等级程度的评估1级:轻微风险可接受2级:低风险可容忍3级:中度风险应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至可容忍,或可接受的程度4级:高风险不可接受。在风险降低前不应开始新的工作;如果工作还在进行中,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紧急措施,考虑必要的资源配备。根据上表,经过风险评估后的风险等级是1或2,可以开始工作,不需采取控制措施;当风险等级是3时,需要采取控制措施,把风险等级降至2或1,才能工作;当风险等级是4时,先停止工作,采取控制措施,此时要考虑必要的资源配备,待把风险等级降至2或1后,才能开始工作。14.在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的的原则:1)排除,把拟进行的有风险的工作取消,是第一选择。2)弃用危险的物质,改用安全的一种物质。3)更改工作程序或须知,由于程序或须知对某项工作的操作描述不全面和不正确。4)移走或消除危险源,如:噪声,加热,寒冷,灰尘,烟雾等。5)使用围栏,把危险区域围闭起来,排除或监控危险。6)使用技术手段监控危险源,如:泄漏和探测系统,气体/氧气检测设备,液位报警器,闭路电视的监控系统,天气图。7)安排单人工作,训练其对设备的使用或控制,确定联系语言和通讯工具,身体健康并适于执行该项工作,提供监护人员。8)个人防护装备,这是其他控制措施未能奏效的最后选择。9)公司和船舶的应急计划,这是控制措施失败后的最有效措施,它取决于应急反应的速度和效果。10)为特定的危险提供紧急装备。15.复查风险评估的效果对风险评估的内容进行复查,有助于维持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也有助于在工作人员和工作时间有变动时,都能确保风险评估的一贯性。当出现以下情况,必须对风险评估进行复查:1)工作范围的扩大、缩小,或由结构性的改变;2)工作职责重新分配;3)更改工作方法;4)有危险事故发生。16.事故(Accident)与险情(NearMisses)的区别事故是指已发生的事情。险情是指尚未对船舶安全或海洋环境造成损害,如;进港时,水手未把自动舵转换为手操舵,当引水员或船长发出左舵令或右舵令时,船首未向左或右转动,此时水手发现错误,才转换为手操舵,这种行为属于险情(NearMis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