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餐饮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内容摘要:餐饮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本文在对我国餐饮业发展的基本现状进行概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餐饮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思路,以期为促进我国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借鉴。关键词:餐饮业发展大众化餐饮作为我国最古老、最普及也最重要的民生产业之一,餐饮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本文认为,现阶段应着力解决餐饮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餐饮业在扩大消费内需、解决社会就业与稳定居民生活的重要作用,尤其是餐饮业在解决农产品出路、安置农民工就业的特殊作用。我国餐饮业发展的基本现状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餐饮业经历了改革开放起步、数量型扩张、规模连锁发展和品牌提升战略等发展阶段,目前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品牌建设特色化、市场需求大众化的发展新格局,正在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实现转型。根据中国烹饪协会的统计,我国餐饮业连续18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从2001年到2005年,我国餐饮消费每年增加1000亿元,2006年首次突破了万亿元大关,最近两年每年递增2000亿元到3000亿元。2008年全国住宿与餐饮业零售额达到15404亿元,同比增长24.7%,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2%,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个百分点以上。特别是,餐饮业为社会就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实现社会就业2500万人左右,约占就业总人口的3%左右,并且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0多万个,而且这些岗位80%以上是提供给流动人口的。此外,更为重要的是餐饮业作为先导产业,对我国农产品的出路做出了巨大贡献,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南省、安徽省和陕西省等都在建设与餐饮业相配套的农产品基地,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产业链。当前,我国餐饮业发展处在一个良好的发展期。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使中国餐饮企业可以学习国际餐饮集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市场竞争中共同成长,与此同时,国家扩大消费的方针、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导向都为餐饮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2009年1月商务部又发布了《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2009-2013)》,从多方面引导餐饮业发展,这些政策与规划给我国餐饮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要真正实现我国餐饮业持续与健康的发展,还应该清醒看到当前我国餐饮业还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餐饮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一)餐饮结构失衡,大众化餐饮尤其是早餐问题突出由于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不断上涨,大众化餐饮在一些地区发展很不平衡。行业内高档餐饮势头强劲,大众化餐饮市场比率降低,难以满足老百姓的日常餐饮需求,“居民消费大众餐饮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作为最贴近民生、消费需求最迫切的早餐,一直备受政府重视,从2001年起,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启动早餐工程,但直至今天收效甚微,早餐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中国烹饪协会对消费者早餐消费习惯、餐饮企业经营特点等进行了多方调查研究,调查显示在全国大中型城市有超过25%左右的上班族从不吃早餐,即使有吃早餐习惯,吃早餐的过程也绝谈不上是享受,60%左右的受访者吃早餐的时间在5~10分钟,超过10分钟者仅占10%左右,而与早餐时间至少保持15分钟左右的科学要求相差甚远。调查还显示,对于早餐的花费,3元以下的占25%,3~5元的占45%,5~10元的占20%。同时,由于早晨时间紧张,人们只能就近用餐,较低的消费和有限的客流使得早餐企业的毛利率虽然能达到25%至28%,但纯利率仅在3%左右,如此低微的利润,很多餐饮企业都不提供早餐服务,供给明显不足。此外,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尤为重要。家庭规模小型化、老人家庭空巢化趋势明显,独居老人数量增幅较大,离退休人员社区养老达到高峰值,迫切需要便利、实惠的大众化餐饮满足他们一日三餐的日常饮食需要。(二)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程度偏低,缺乏有竞争力的国际品牌目前,我国餐饮业总体仍处于小、散、弱的状态,90%以上的餐饮企业为小企业,2007年规模最大的100家餐饮企业营业额仅占整个餐饮市场的8.5%,37711家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中,1%(350多家)为连锁餐饮企业,拥有餐饮加工配送中心230多个,加工配送率仅为66%,平均每个加工配送中心覆盖餐饮门店不足50个。同时,上下游产业不发达,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中国餐饮业上游的供货商不成熟,不能有力地支撑餐饮业的顺利发展。餐饮业上游的农业、牧业、农副产品食品初加工分散并且整体技术低下,这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概率加大的重要原因,上游环节对各种原辅料食品监管不到位,使得食品安全责任难以归属,也抑制了餐饮业的产业化进程。我国餐饮产业集中度不高,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产业技术不规范,生产技术以师傅带徒弟的经验为主,缺乏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企业生产经营分散、封闭,没有形成产业化规模,与国际知名餐饮公司相比,中国大公司的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经验都有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在海外市场上也得以体现。据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统计,在世界各国的餐饮市场中,中餐企业规模小、环境脏乱、价格低档、服务差、口味差,远远反映不了中餐的真实水平,与中国博大精深的餐饮文化不成正比。(三)餐饮行业地位较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传统观念认为餐饮业是伺候人的工作、社会地位低下,很多人不愿意进入餐饮行业。同时,较低的经济收入和高负荷的劳动强度也阻碍了劳动力的供给。2007年,餐饮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每周工作60小时左右,平均劳动报酬为15464元,在所有服务业中位列末尾,仅是金融业报酬的35%。观念的束缚、较低的待遇使餐饮业员工只有初中水平。此外,我国目前的烹饪教育仍停留在一个较低水平上,办学层次低、规模小、质量差,培养出的人才与当前餐饮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状况不相适应。(四)政策待遇明显不公,发展环境有待改善餐饮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水电价格偏高。以水价为例,一般高出工业用水价格20%~60%,北京市餐饮水价每立方米4.6元,高出居民用水价1.8元,高出商业和工业用水价0.5元。再比如电价方面,武汉市餐饮电价每度0.99元,工业电价0.49元,两者相差一半。各地对餐饮企业征收税费的种类和比率差异较大,并且有重复收费的现象。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对全国餐饮业的调查显示,各地的营业税率不同:北京3%、上海5.6%、郑州11%,有些地区如新疆对餐饮企业加收3%的文化市场建立基金。餐饮业的刷卡费率在2%左右,与零售业0.5%~1%的比率相比,悬殊可见一斑。另外,环保部门对餐饮业收费偏高,普遍存在着两次收取排污费现象,对于连锁企业每一个新开分店都重复进行环评,每次环评费用为5000~20000元不等,给企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此外,中餐企业与外餐企业之间待遇不平等。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连锁企业进驻,在协议中甚至出现“在附近不得审批同类型餐饮企业”的霸王条款,不利于中餐企业与外资企业同台竞争。(五)行业法规、标准建设滞后,资质认证失序与国外餐饮行业标准相比,我国餐饮行业的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国餐饮业缺乏规划引导,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盲目、无序和低水平发展的现象。尚未建立适用于餐饮业的国家级法规,缺乏系统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市场竞争缺少行业规范,导致行业市场秩序混乱。餐饮企业的标准参差不齐,内容不全面,技术知识含量低,缺乏全国统一性。迄今为止,餐饮业的国家标准几乎没有,行业标准也仅有《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早餐企业经营规范》等为数不多的几个,行规行标的建设明显不足。此外,一些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纯粹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同时一些非法社会团体使用欺诈手段,对餐饮企业及厨师无序颁发牌匾、证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盗用中国烹饪协会名义或没有登记注册、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三无”非法社团开展各种评比表彰达十多起,对行业组织和非法社团监管的缺失,使餐饮市场秩序混乱,尤其是厨师资格认证混乱,名师大师认证失范,甚至出现花钱买证的现象。(六)行业统计滞后,无法准确掌握行业发展的总体情况目前,国家统计局对餐饮业的统计分为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其他餐饮服务四类,但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业态比如休闲餐饮和火锅等,却没有明确地体现,不利于产业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另外,当前统计的餐饮业零售额不包括高校和机关食堂,如何对这类业态的餐饮业进行统计研究,也是未来应该解决的问题。关于餐饮业从业人员,自1997年起,一直没有准确的统计,以致于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餐饮业对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作用。促进我国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一)将发展我国餐饮业提高到战略高度考虑1.建立部际联系制度,强化部委之间的互动机制。借鉴我国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部际联席制度,增进部委之间的协调交流。甚至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让农业部作为餐饮业的上游产业管理部门,更多地承担起行业的引导、规范与推广的责任。2.建立健全餐饮业法律法规、统计体系,规范引导行业发展。各级政府应从扩大消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提高国民素质的高度重视餐饮业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蓝图,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战略规划,制定餐饮业态标准、餐饮市场准入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引导和规范餐饮业的发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建立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滚动调查相结合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餐饮业统计调查体系,整合规范餐饮业数据采集渠道,扩大餐饮业统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统计结果要及时公布、让全社会共享,以便更好地利用统计成果对餐饮业发展形势进行分析,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3.创建公平税负的环境,建立餐饮发展基金。政府应当把餐饮业及其他服务业与工业一视同仁,在水电气方面给予等价待遇。大众化餐饮发展有利于家庭餐饮社会化,可将百姓生活用水转移到社会,建议对大众化餐饮企业用水适用居民用水价格。减少管理层级和报表,减少审批环节,大幅削减证照审批,同时考虑银行刷卡收费餐饮企业应享受商业企业同等待遇。适当减低环保部门餐厨垃圾收费标准,对于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逐步统一各地区的税费名目和税率,使得连锁企业可以集中纳税,适度返回或减免餐饮企业的所得税,减征团餐企业的增值税。建议设立全国餐饮业发展基金,一是鼓励大型品牌企业技术创新,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二是支持大众化餐饮发展,建设餐饮业公共服务设施,对于达标的早点企业和社区餐饮予以补助等。三是推广重庆市的做法,设立小额贷款,通过与餐饮品牌企业联合,让农民工和学生实现自主创业。4.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扶持行业协会发展。餐饮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36号文《关于加强行业协会改革和建设的意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有利于企业创新和发展的各项活动,帮助行业协会在服务中发展壮大,提高影响力、凝聚力。坚持政会分开,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行业协会职能,改进和规范管理方式;坚持统筹协调,做到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推行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对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将部分管理职能转交行业协会,可以考虑授权餐饮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仲裁、认证、检验、鉴定以及资格考试等活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做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宣贯和落实,引导餐饮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合法经营,同时通过资源整合和专业优势,对设施设备采购、原料采购、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二)优先发展大众化餐饮1.应在大众化餐饮发展规划中明确社区餐饮的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社区网点建设规划当中。政府协同社区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商、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做好社区发展整体规划,为社区餐饮发展提供合理的场所。2.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社区餐饮的政策扶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