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教工委〔2012〕17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学校党组织:现将《全市中小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2月28日-2-主题词: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小学要点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2月29日印-3-全市中小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点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中小学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基本要求是: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落实“五个校园”建设、“减负提质”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着力改善教育民生突出问题,为建设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和西部地区教育高地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促进中小学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组织设置进一步优化,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师德师风进一步加强,实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提升、队伍素质大提升、组织形象大提升。到年底,中小学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到100%,60%以上中小学党组织达到“五个好”。全市中小学基层组织建设年具体工作方法和步骤参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全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渝委组〔2012〕58号)执行,步骤和时间可结合实际交错安排。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一、理顺管理体制。坚持市委教育工委统筹指导、“以区县为-4-主”的中小学党建管理体制。原则上区县已设立教育党工委的不再设立教委党组,区县教育党工委要加大对所属学校党的建设的统筹管理和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党委任免的校级领导干部,由区县教育党工委提名,组织部会同教育党工委考察后,报区县党委审批。其他学校的领导干部由区县教育党工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考察,书记(副书记)由教育党工委任免,校长(副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免;乡镇中小学校长的任免应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党章》规定,结合学校党员人数、办学规模及教育管理需要等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中小学基层党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均应设置党的基层组织,重点抓好民办学校党组织建立工作。农村边远、分散或仅有个别党员的中小学,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城市+农村”中小学校联建党组织,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推行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年级、学科组的设置模式。对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区县教育党工委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学校党的工作。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行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政“一肩挑”的学校应设专职副书记。实施“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市委教育工委举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骨干书记培训班”,区县教育党工委分批开办专题培训班,有计划地对所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5-和骨干党务干部进行轮训。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重点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和全程记实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照“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做好高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共青团“推优”工作。实施“三个培养”工程,制定年度培养计划,努力把教学和行政管理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教学和行政管理骨干、把优秀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党员骨干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党政班子成员。改进“三会一课”,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党支部(党小组)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建立完善党员信息库,管好、用好“12371党建信息平台”,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三上网”。五、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采取专家讲座、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现场交流、轮流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政治学习和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日和教育活动月制度,每月确定一天作为党员学习日,7月确定一周作为党员教育周,本年内,学校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学习活动不少于12次,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活动不少于10次,党员平均每季度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有一块牌子、有一面-6-旗子、有一个班子、有一个活动室、有一个宣传栏、有一套制度、有一系列活动、有一套完备资料“八个一”标准,细化具体方案,推动学校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实施“党建示范点”工程,采用分级申报、分级验收、分级命名的方式,年底,分级验收命名50个市级中小学党建示范点、500个区县级中小学党建示范点。七、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突破口,继续开展“树优良师德师风、做人民满意教师”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形成,不断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组建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宣讲团,举办德育工作论坛,把师德师风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可亲可敬的教师及团队。广泛开展“教师宣誓”活动,把“减负提质”、不有偿家教等作为教师公开承诺内容,严肃查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师德师风失范现象。八、推行联系服务学生“三项制度”。以“生活(学习)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寄宿制学生”为重点对象,普遍推行党员教职工带头“结对支教、主动送教、帮困助学”联系服务学生“三项制度”,每名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教职工分别联系结对学生不少于3人和1人。按照一周一电话加强联系、一月一走访了解情况、一学期一慰问解决困难、一年一团圆融入亲情“四个一”要求,及时了解并尽力协调解决结对学生的实际困难。-7-九、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规范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确保100%中小学基层党组织长期坚持,100%的在职党员有岗有责、100%的党员依责承诺,把评比结果与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干部选任、职称评定、评先选优挂钩,逗硬奖惩。深化“三亮三比三评”,实施“三创四做”行动计划,推进“文明礼仪教育进校园”,普遍设立“党员示范岗”、“师德师风示范窗口”,举办党员骨干教师“精品展示课”、实施老党员教师带新教师的“青蓝工程”,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争做先进模范。组织召开“献礼十八大、‘四代会’,带头做贡献”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十八大精神进校园”宣讲活动,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十、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水平。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和党委应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干事。对兼职党务干事的党务工作应计算业务工作量,有条件的可发放一定的党务工作津贴。按照每名党员不低于100元/年的标准核定党组织活动经费或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配套设施,尽量为每个党支部提供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每月确定一个党团活动日,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时间有保障。市委教育工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区县教育党工委要相应建立领导、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党工委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年内至少向-8-市委教育工委和区县党委专题汇报一次中小学党建工作。每名党工委成员要牵头抓1-2个党建重点项目,年内至少4次深入学校点评指导党建工作。市委教育工委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纳入区县教育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不定期深入区县开展专项督查,掌握、通报工作进展,年底进行集中考核。各区县要把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绩评定的内容,以一定的权重计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形成抓党建工作动力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推广经验做法,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报市委教育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7006148,电子邮箱:cqsjwh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