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甲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相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条:商业秘密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合作伙伴信息、国外客户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2合作伙伴信息指与甲方在业务进行过程中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比如船公司、货代公司以及海关等政府机关。3国外客户信息是指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国外客户的信息。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合作商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第二条:保密义务人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保密义务人应提高保密意识,防止过失泄密。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文件材料带出公司之外,如遗落洗手间,如无使用价值的纸质文件需及时碎掉。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自己的上级主管报告。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等交还公司。5甲方要求乙方对自己的薪资待遇保密,不得将薪资待遇与公司同事讨论;除了职工本人、财务以及公司直属领导外,其他内部员工不能知晓自己的薪资待遇,否则按泄露公司内部机密处理。6节假日加班者,应在离开办公室时将门窗锁好,切断电源;在公司规定的来访时间接待私人访客,不得擅自将私人访客带入集中办公区域;离开办公室时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文件柜和抽屉锁好。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2有关的信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公司解除保密需求。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偿;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偿;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公章):****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乙方(签字印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