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站所工作职责镇党委政府工作职责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保证县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指令和任务的贯彻落实;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着力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3.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选拔、推荐、任免、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调动和指派下一级澡组织负责人,领导全镇所属部门、村委会工作;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实行领导,对全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5.负责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宣传、教育、纪检、政治、民兵、民族宗教和群众工作;6.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保障人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7.办理县、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县、镇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8.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赋予的其它职权;9.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汇报,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6.联系本行政区域的上级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7.根据镇长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8.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9.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10.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及列席会议人员名单;11.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代的其他工作。纪委工作职责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维护《党章》与其它党内法规的规定;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果;3.热情接待群众对党员的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访与有关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镇党委、政府的有关决议、决定及《公务员八条禁令》;5.调查处理辖区范围内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公务员的申诉;6.协助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农机站工作职责1、严格按照“加强农机管理,搞好农机服务,方便农民群众”的原则和“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做好服务工作。2、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机户开展各项农机管理工作。3、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以科技兴农为目标,强化群众的农机市场意识,对群众申请的各项农机业务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县局,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做好基础工作。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全心全意为农民和农机户搞好服务工作。5、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文明管理、优质服务。6、按照县农机局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事务。农技站工作职责1、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2、对农作物新品种实验示范及推广;3、对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并拿出相应的防治措施;4、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的培训;5、协助镇党委政府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教管办工作职责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教育工作列入政策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发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镇域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检查与考核。二、统筹、管理、协调本镇普、成、幼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三、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杜绝流生,严格控制大龄退学,努力提供义务教育合格率,关心外地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对镇域内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四、编制本镇教育经费预算,确保镇级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励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完善镇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五、落实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组织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特殊青少年儿童,大力开展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和帮教活动;抓好“关工委、未保办、教师退管会、周边办”等条线工作。六、净化、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和合法权益。七、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监督学校按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收取各类教育费用,制止学校乱收费。八、加强对学校的服务与指导,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和办学水平,同时配合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财税所工作职责1、负责预算内、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的收支管理。2、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3、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街道领导提出有效建议,当好参谋。4、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奠定基础。5、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组织,事业单位、街道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6、负责全街道会计管理工作。7、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税收入库管理工作。8、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9、负责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理日常债权、债务、催欠、物价、审计等工作。10、负责村组会计代理核算中心资金管理。11、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信息及宣传工作。12、负责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1、认真组织好三税的征缴工作,协调国、地税两部门确保财政均衡入库。2、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审批手续。3、实行业务口资金申请制度,严格审核资金用途,规范资金使用效益。4、认真完成契税征收、测算及粮食直补等业务工作。5、加强对其他有收入部门的资金调度,统筹安排,确保全镇重点工程资金需要。6、认真执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充分调动好有关业务口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争取外部资金支持。7、严格对计生办、农经站、油区办、民政办等业务口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管理。8、加强人员安全规范管理,严守财政纪律,严格财务监督管理,绝不准出现私自借用,挪用公款等违纪行为的发生。9、创建一流站所,年内争当县级优秀单位和个人。10、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完成清产核资,并实行严格的物资管理等工作。统计站主要职责为:1.乡镇统计站是乡镇人民政府主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的职能机构,业务上接受区统计局的领导。2.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方针政策,并协助区统计局做好执法监督检查。3.按照上级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4.领导、组织、协调、管理本乡镇的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对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基本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人民武装部:(1)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2)负责基干民兵和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3)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集训、预备役登记与管理、武器准备管理、兵役登记、兵员征集等工作;(4)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和军事设施保护工作;(5)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活动;⑹做好抗灾救灾办公室、指挥值班室的工作;⑺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组织委员:⑴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配好基层领导班子;⑵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⑶做好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监督工作;⑷做好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⑸按照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⑹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宣传委员(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与其合署):(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开展党员法制教育、时事形势、爱国主义教育、文明市民教育和法制宣传、建功立业、“三学”活动等;(3)抓好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村(居委)的工作;(4)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5)组织基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6)做好文化、广播工作;⑺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国土所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居委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供地等有关工作。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7、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进行监督管理。8、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上报、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9、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10、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规划所(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建设项目,负责对建筑队伍的管理;(3)加强房屋和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4)加强城市和市政基础实施建设;(5)组织、指导、协调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工作,并监督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相关违章违法行为;(6)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城镇管理办制订并落实市容、环卫、环保、绿化、交通的城镇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⑴负责集城镇区市容管理、境内主干道形象管理和维护工作。⑵负责责任区内的道路、公厕、公共场所的保洁、垃圾、粪便清运、环卫设施整治完好,加强垃圾处置管理和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⑶编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的管理网络,加强对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督查,并定期组织检查。⑷开展常规环境监测,三废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保护镇区自然环境。⑸负责规划植树、缺损补植,优化镇区自然环境,督促、指导单位、村、居委会开展绿化工作,并提高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⑹组织开展机动车、摩托车驾驶员安全学习、事故防患宣传教育和交通事故的调处工作,做好办证、年审、年查、保险等各项服务工作,负责乡镇道路交通标志的规划和标线的漆划工作。⑺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审计所(增挂经营管理指导站牌子):⑴负责制定工业、贸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⑵确定和下达年度经济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