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韶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促进地方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乐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务公开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充分激发党员广泛参与党内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公开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形式简便、实用,确保公开的及时性、经常性和有效性。(4)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结合政务、校务、厂务、村(居)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二、目标任务2011年底前,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各类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它单位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领导机制,形成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党务公开。2012年底前,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格局更加务实,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内容规范、形式规范、程序规范、监督规范。力争通过半年的实践探索、总结完善,实现“五个一”目标:(一)形成一套党务公开规范化目录。依据党章规定的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的职能任务,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党务公开内容,制定符合实际的规范化目录。(二)形成一套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党内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考评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使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三)形成一批党务公开实用的平台载体。围绕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党员意见表达便捷,传统手段与科技手段并举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广告牌、广场电视广告屏、宣传长廊、公开板报、公开墙、党员手机短信群等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公开载体,探索利用网络、声像等载体开展党务公开宣传的有效形式。(四)形成一批党务公开工作的示范点。把党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突破口,在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教育、国企、村(居)委、非公组织等各类基层组织中,选择和培养一批具有乐昌特色的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五)形成一批解决热点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进一步畅通党和群众的沟通联系渠道,使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让广大党员、群众直接感受到党务公开带来的明显变化,力争使广大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同时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力求取得实效。三、公开内容(一)全局和中心工作。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⑵完善党委(党组)权力运行程序情况;⑶党组织制发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及完成情况;⑷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⑸重大涉稳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重大严打整治行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情况等。(二)党的思想建设。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⑶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⑷有关主题教育集中活动开展情况、重大新闻发布计划等;⑸理论研究、理论学习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⑹统一战线宣传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情况等。(三)党的组织管理。⑴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⑵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⑶支部联建和结对帮扶工作情况;⑷公开承诺事项及落实情况;⑸党费收缴、登记情况;⑹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情况等。(四)领导班子建设。⑴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⑵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⑶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情况;⑸“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等。(五)干部选任和管理。⑴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⑵拟提拔、重用干部基本信息公示;⑶干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等;⑷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等;⑸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管理程序及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等。(六)党风廉政建设。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⑵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情况;⑶党内监督实施情况;⑷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情况;⑸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⑹查处违纪党员情况;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七)联系和服务群众。⑴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情况;⑵党员领导干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⑶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八)其它公开事项。⑴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相关政策、措施;⑵各级党代表名单;⑶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录和管理情况;⑷农村远程教学情况;⑸其它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等。四、公开方式方法(一)公开范围。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依程序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二)公开方式。党务公开一般面向党的基层组织内全体党员。对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党内公开的方式: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等;党外公开的方式:党务公开栏、网站、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报刊等。⑴栏板公开。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立党务公开固定栏或活动板面,党务公开栏板也可与政务、村务公开栏结合使用,要设置在便于群众观看的位置,注意实用性、耐久性、美观性。⑵会议公开。适宜在党内或单位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工作会等及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通报情况。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公开。⑶媒体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综合性工作,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具有长期性且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可采取在媒体上开办专栏形式予以公开。⑷网站公开。要稳步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党务内容的程度。市委将依托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设立全市党务公开专栏。要求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内容尽可能利用此平台上进行公开。有条件的单位还可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手机短信等平台公开党务信息。(三)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按照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⑴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及时更新。⑵定期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⑶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⑷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创先争优推荐(推选)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四)公开程序。1.制定目录。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分类制定所属机关、学校、企业、农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党的其它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公开目录除明确公开事项内容外,应包括事项的运作程序和结果,以及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限。2.实施公开。承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任务的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将拟公开具体方案(目录)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党的基层组织依照审定后的目录实施党务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申请人解释。3.收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应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4.归档管理。党的各级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做好归档管理。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9日)1.成立领导机构。市委调整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并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指导全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今年9月中旬,各级党组织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3.召开动员会议。逐级召开党务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动员全市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满腔热情积极投入到党务公开活动中。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动员,动员部署会在9月中旬前完成。4.组织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心得交流会、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营造实行党务公开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于9月19日前,将领导机构、办公室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工作方案等情况报市党务公开办(暂设在纪委党廉室)。(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20日至11月30日)1.编制公开目录。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负责制定管辖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市工商联负责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要求各单位于9月24日前将党务公开目录报市党务公开办。2.设立公开示范点。我市将设立公开工作示范点。示范点先行部署、组织落实,确保10月底前实现“五个一”目标。通过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广。3.搭建公开平台。要充分利用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系统),认真整合原有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等五个公开子系统。要在用好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等传统方式基础上,创新构建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开平台,实现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健全党务公开方式和平台载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4.依照程序公开。9月底前,各单位按照审定后的党务公开目录,按时进行公开。5.召开工作现场会。10月下旬部署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现场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介典型。6.落实公开制度。通过落实有关制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重点落实党内通报、党内情况反映、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报告等制度。同时,通过设立热线电话、党务窗口、意见信(邮)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1.考评验收。把党务公开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考核奖惩方案,量化考核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检查验收的方式开展考评验收工作。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我市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省、韶关市检查前对各地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2.建章立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运行情况。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重点健全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