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与经济危机前面我们已经研究了个别资本的运动。在这一章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社会资本的运动。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和劳动价值理论、货币理论、剩余价值理论等的形成相比较,在时间上要晚些。这一理论本身要求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做系统的、全面的考察,要有广泛的、深刻的科学理论做基础。因而,它只有在创立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和流通理论后,才能形成。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形成了科学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第一节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一、社会总资本及其运动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存在着成千上万个资本主义企业。其中,每一个企业的资本,都在独立发挥资本的职能,它们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和周转,实现自己的价值增殖。这种独立地进行循环和周转的资本,就是个别资本。但是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社会分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在这种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之间是互为市场,互相提供需求与供给,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可能孤立地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马克思指出,每一个单个资本只是社会总资本中的一个独立的、赋有个体生命的部分,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它们在运动中相互联系、相互交错,互为前提、互为条件。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交错的单个资本的总和,就构成社会总资本。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交错的单个资本的运动总和,就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由此可以看出,单个资本是在运动中,即在不断的循环和周转中才彼此发生关系,因而,从数量上看,社会总资本无非是所有单个资本量的总和。但是,从运动的角度看,社会总资本的运动比单个资本运动具有更为复杂的关系。与单个资本运动相比,社会总资本运动具有以下特点:(1)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预付资本价值的运动,而且包含全部剩余价值的流通。在考察单个资本运动时,我们只考察了预付资本价值的流通和周转,以及扩大再生产时通过积累而资本化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的流通,资本家用于个人消费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的流通则是不包括在单个资本运动中的。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运动则不同,它所包含的,除了预付资本价值的实现过程以外,不仅有剩余价值由商品形态到货币形态的转化,而且有剩余价值由货币形态向实物形态的再转化。这是因为全部剩余价值在货币形式上的支出,即购买商品,乃是社会总产品实现和社会总资本得以继续进行再生产运动的一个必要条件。(2)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生产消费,而且包含个人消费。在考察单个资本运动时,我们只考察了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消费即生产消费。生产消费的结果是生产出物质产品。而对人们的个人生活需要的消费并未考察。作为社会总资本的运动,既包含生产消费,又包含个人消费。因为工人用工资、资本家用剩余价值购买消费品,同样是社会总产品实现和社会总资本得以继续运动的一个必要条件。没有个人消费,一部分社会总产品就不能卖掉;没有劳动力的再生产,整个社会生产也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3)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资本流通,而且包含一般商品流通。单个资本循环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资本价值存在的特殊形态,如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因此,单个资本的运动只包括资本流通,不包括一般的商品流通。而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就不同,它不仅包含所有单个资本的流通,而且包含一般的商品流通。总之,社会资本运动的总过程,既包含预付资本价值的实现过程,又包含全部剩余价值的实现过程;既包含生产消费,又包含个人消费;既包含所有单个资本的流通,又包含一般的简单商品流通。二、研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运动的出发点和核心问题社会总资本运动的主要特征是包含着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的交换和消费,因此,把这个特征表现得最明显的当然是社会年总产品即总商品资本(W′)了。社会总产品就是指一国在一年内所提供的商品产品(又叫社会总商品资本)。因为,“年产品既包括补偿资本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即社会再生产,也包括归入消费基金的、由工人和资本家消费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就是说,既包括生产消费,也包括个人消费。”[1]所以,社会总产品(W′)是研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出发点。既然,社会总产品(W′)是研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出发点,社会总产品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总商品资本。因此,分析对象显然采用商品资本循环的公式。马克思指出:“显然,我们应当分析的是W′—这个流通公式,在这里,消费必然会起作用;因为起点W′=W+w,即商品资本,既包含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也包含剩余价值。”[2]公式中W′代表一年中全社会生产的产品总和。这个总产品不是普通的产品,其中包含了由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所以是总商品资本。在W′中,一部分商品(W)代表生产中资本的消耗,另一部分(w)代表剩余价值,为资本家占有。经过售卖,全部W′转化为货币(G′),其中,一部分货币(G)补偿了资本家垫付的资本价值,即生产中消耗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并被资本家用来再购买生产资料(Pm)和劳动力(A),重新变成生产资本,开始新的生产过程。经过新的生产过程,又生产出新的产品,再转化为W′,以完成商品资本的循环。另一部分货币(g),或被资本家用于个人消费,这便是简单再生产;或被资本家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一部分用于积累,这便是扩大再生产。工人出卖劳动力得到的货币,用于购买工人消费品。这就明显地表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个人消费,是从属于资本消费,只有工人的劳动能力为资本家提供剩余产品,从而提供剩余价值时,才是资本需要的。这个公式表明,社会总资本的运动,既有垫支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实现,又有资本价值的补偿和资本实物的替换,以及以生产消费形成的资本流通和以个人消费形成的一般商品流通。因而,它和个别资本的运动有着重大区别。总商品流通公式的特点,规定了它最适合用来研究社会总资本的运动。货币资本循环和生产资本循环都不具备这些特点,因而不适用于分析社会总资本的生产和流通。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核心问题——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实物补偿和价值补偿)。由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运动具有不同于单个资本运动的特点,所以在考察单个资本运动时,只要假定,资本家的产品能够在市场上卖出去,转化为货币资本,然后在市场上能够把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买进来,转化为生产资本,再生产就可以继续进行下去。至于资本家的产品在何处出售,又向谁购买生产资料,资本家和工人从何处购买消费品等问题,这些对于单个资本运动来说,都属于外部条件,可以作为假定的既定条件而存在。但是,在考察社会资本再生产运动时,就不能再满足于这种假定了。因为社会总资本是所有各部门各企业单个资本的总和,社会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生产的产品总和,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社会资本再生产过程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以及工人和资本家所需要的消费资料,都只能在社会总产品中购买。所以,马克思指出,社会资本再生产“直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生产上消费掉的资本,就它的价值来说,怎样由年产品得到补偿?这种补偿的运动怎样同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消费和工人对工资的消费交织在一起?”[3]这就是说,在考察社会资本再生产时,一方面要分析在生产上消耗掉的资本,怎样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另一方面要研究这种消耗掉的资本,又怎样在实物形态上得到替换,即资本家向谁购买生产资料?而这种补偿运动同工人用工资和资本家用剩余价值购买消费资料的运动又是交织在一起的。所以,考察单个资本运动,可以只着眼于价值补偿运动,抽象掉实物补偿运动。但对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运动,则必须从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相统一的观点进行考察。以上说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问题就在于社会总产品能否通过市场交换(买卖)全部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满足社会总资本再生产和资本家及工人的生活消费需要。也就是说,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运动的核心问题不在生产领域,而在流通领域,在于社会总产品的市场交换能否顺利实现。可见,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核心问题,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所谓实现,首先是资本家必须把商品卖掉,收回预付资本价值,实现剩余价值,使之由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其次,资本家必须从市场上能买到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再生产;第三,资本家和工人必须从市场上能买到各自需要的消费资料。如果社会总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在价值和实物形式上,能够通过市场交换得到互相补偿,那么全部产品就能实现,从而社会总资本再生产就能顺利进行。三、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所依据的两个理论前提第一个理论前提——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马克思指出:“社会的总产品,从而社会的总生产,分成两大部类:Ⅰ.生产资料:具有必须进入或至少能够进入生产消费的形式的商品。Ⅱ.消费资料:具有进入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的形式的商品。这两个部类中,每一部类拥有的所有不同生产部门,总合起来都形成一个单一的大的生产部门:一个是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另一个是消费资料的生产部门。两个生产部门各自使用的全部资本,都形成社会资本的一个特殊的大部类。”[4]社会总产品或社会生产分为两大部类,是从物质产品的使用价值看,即从物质产品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标志来划分的,是对社会生产所有生产部门最概括、最恰当的分类。有些产品既可以用作生产资料,又可以用作消费资料。例如:小麦,既可以用作种子,又可以用作食物;煤炭既可以用作燃料动力,又可以用作生活取暖。但这并不影响把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的正确性。马克思说:“某些产品(例如马、谷物等)既可以供个人消费又可以用作生产资料的事实,丝毫也不会排除这种分类的绝对正确性。”[5]因为一种产品虽然用途是多方面的,但是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看,它最终要么用作生产资料,要么用作消费资料。它究竟属于哪一类,只能根据它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确定。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一个使用价值究竟表现为原料、劳动资料还是产品,完全取决于它在劳动过程中所起的特定的作用,取决于它在劳动过程中所处的地位,随着地位的改变,这些规定也就改变”。[6]必须强调指出的是,社会总产品划分为两大部类,归根到底是由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包含着两种不同性质的消费,即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引起的。前者只能用生产资料来满足,后者则只能用消费资料来满足。正是马克思第一次科学地区分了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才使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马克思关于两大部类的划分具有高度科学抽象性,其目的是为了对两大部类的交换关系进行纯粹理论上的考察,以求揭示其内在联系和规律。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曾实行部门分类法,即把社会生产归结为主要是农、轻、重三大部门的关系。所谓农业,通常是指种植业和畜牧业两个部门。所谓轻工业,是指主要生产消费资料的各工业部门的总称,如纺织工业、食品工业、皮革工业、钟表工业、文教体育用品工业等。轻工业产品的大部分是生活消费品,也有一部分用于生产方面,如工业用的织物和纸张。所谓重工业,是相对于轻工业而言,是指主要生产生产资料的各工业部门的总称,如燃料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电力工业、建筑材料工业、化学工业等。重工业产品的大部分用以满足生产需要,也有一部分供生活消费之用,如生活用的电力、煤炭等。在现实生活中,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大体上表现为农、轻、重的比例关系。所以,要处理好两大部类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农轻重比例关系;财政投资应以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为序。部门分类法是以各生产部门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不同特点为依据的,是从组织和安排社会生产这个角度出发对两大部类的具体化。所以,两大部类和农、轻、重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且农、轻、重三个部门没有包括全部社会生产(建筑、运输等行业就未包括在内)。因此,不能把两大部类和农、轻、重等同起来。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广泛使用三次产业分类法。三次产业是按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历史发展序列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来划分的,它同时反映了社会生产的历史阶段和产业结构的演变规律。按照三次产业的分类,第一产业主要指农业,包括直接以自然物为劳动对象的农、林、牧、渔等行业;第二产业主要指工业,以制造业为主,包括工业、矿业、建筑业等在内的对初级产品进行加工的行业;第三产业以服务业为主,包括运输、通讯、商贸、旅游、金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