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汇编为了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根据《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意见,特制订本管理条例。一、总则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面向全国开放的科研机构,挂靠在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作为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二、管理体制1.实行专家指导委员会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2.工程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由工程研究中心总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工程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对工程研究中心的日常技术活动和行政管理、梯队建设、资源管理等工程全面负责。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某个方面的工作。3.工程研究中心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中心日常行政事物,负责科研项目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任命。4.工程研究中心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国内外在岗技术、工程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专家指导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人。5.工程研究中心下设职能部门,职务部门下设技术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以公司发展方向为主导,配合研究开发。三、建设与研究经费1.在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公司依科研计划购置相应设备。2.工程研究中心设立开放基金。3.工程研究中心积极鼓励研究人员申请其它专项研究经费,并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4.工程研究中心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由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本研究中心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四、研究人员21.工程研究中心的人员由专职的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和博士组成。2.专家指导委员成员来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期间,由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生活条件。汇编一: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一、宗旨将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成为湖南省在风电发电领域方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能发挥带头作用,对外开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中心。二、研究方向和目标研究方向:机器人视觉、AGV智能物流小车、自动在线测量、RFID射频标签、MES计算机制造执行系统。研究目标:着力打造“智能制造”先进制造体系,向工业4.0迈进,针对公司的生产技术并结合科技问题,以智能化为主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为公司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提高公司技术持续创新能力。三、运行与管理体制工程研究中心主管部门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四、组织机构工程研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定期考核聘任制,按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方法设岗定编。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工程研究中心的业务与行政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工程研究中心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是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权威和指导机构。专家提导委员会由风电及相关领域在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应用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由6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另设常务秘书1人。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对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领导,审议决定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决定技术方面的重大事宜,审定开放基金项目和其它课题,评估检查课题进展情况,组织技术交流、专利申请和成果评审等。专家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五、开放方式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对国内外开放,协作共用。3工程研究中心根据科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发布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课题指南,并提供优惠条件吸引有关同行来工程研究中心从事研究工作。工程研究中心欢迎国内外专家、同行来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合作研究或自带课题(经费)来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研究工作。工程研究中心积极创造条件,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和院校合作,培养高级研究人才。工程研究中心为来中心进行工作的国内外专家、同行尽可能提供方便条件,促进工程研究中心对外开放和出成果、出人才。六、科研计划管理国内外专家、科技工作者,均可按工程研究中心规定的程序(另定)申请工程研究中心发布的开放研究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科研课题。开放研究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至三年。工程研究中心在开放研究课题立项上实行公开公平竞争,工程研究中心负责接受、初审各课题申请。初审通过的课题,提交工程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由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批准执行。工程研究中心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直接对工程研究中心负责,按工程研究中心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工作。工程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开会期间,课题组长要到会汇报计划执行情况。课题组每年应填报课题“执行情况年报”报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部门及其它各类课题,均归口由工程研究中心管理。七、科研经费管理工程研究中心主要经费来源为科研事业费(包括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经费和研究经费)。工程研究中心将积极开拓渠道,努力争取国内外各方面的支持,筹集研究经费。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经费实行独立核算。研究经费按科研课题一次核定,分年拨付。双重资助的科研课题,工程研究中心核给预算差额部分。研究经费使用范围、工程研究中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收费办法、研究经费结余处理等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工程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部门及其它各类课题的研究经费,均由工程研究中心财务处统一管理,参照《工程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八、科研成果管理4工程研究中心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结果),发表论文时,著工程研究中心名,注明完成者所在单位;工程研究中心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可并著工程研究中心名与完成者单位名。论文发表前,要报经工程研究中心审阅。工程研究中心资助与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归工程研究中心和完成者所在单位共有;自带经费和课题来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归完成者所在单位所有。工程研究中心资助和部分资助的研究项目完成后,由工程研究中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有关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组织鉴定。有关材料由工程研究中心存档备查。工程研究中心取得的成果,由其依托单位统一归口报请上级各项成果奖励。九、附则本条例由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程研究中心可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其它管理办法、规定。汇编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条例一、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是负责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指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审议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和任务、审议工程研究中心的重大技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课题。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年。专家指导委员会,是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权威和指导机构。专家指导委员会由风电及相关领域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应用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学术委员3人,常务秘书1人。专家指导委员会正、副主任由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选拔推荐,正、副主任报请董事会批准并聘任,常务秘书、委员均由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聘任。三、技术活动专家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实施对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领导,听取上年度工程研究中心科技研究与技术工作总结,评议、审定工程研究中5心下年度科研究与技术工作计划,审议决定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决定技术方面的重大事宜,审定开放基金项目和其它课题,评估检查课题进展情况,组织技术交流、专利申请和成果评审等事宜。遇工作需要时,专家指导委员会可召开临时会议。汇编三: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计划和成果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科技研究计划和成果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出成果、出人才,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科研计划管理研究中心在开放研究课题立题上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定,所有开放研究课题,一律实行科研项目合同制。开放研究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1、课题申请、确定程序国内外凡从事风电领域及相关科研究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工程研究中心发布的开放研究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科研课题。申请者可按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课题指南的规定,按表格要求填写好课题申请书,一起寄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接受开放研究课题的申请后,对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交由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做进一步审定。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对通过初审的课题申请进行审议,按多数原则决定资助课题,交由研究中心主任批准执行。工程研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专家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可直接组织少数具有发展前途的术水平较高的研究课题。为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献身科研究事业,工程研究中心将优先考虑青年科技人员的课题申请。2、课题计划管理工程研究中心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全权负责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科研经费的使用。课题计划一经批准,课题组长要与工程研究中心签订科研课题合同,合同内要明确该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发展水平与趋势、主要研究内容与关键技术、采用的技术路线与实验方法、科学研究的分阶段目标和最终成果、所需经费与开支范围等。6课题执行过程中,课题组须在年初向研究中心编报年度研究计划,年终书面汇报当年课题研究执行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没有报送相关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研究中心将视其为自动放弃课题,停止拨款,并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开会期间,课题组长有义务到会向专家指导委员会汇报有关科研实施情况。科研课题结束后,课题组长要按规定编报课题研究总结材料,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论文)和经费决算,归档技术资料。课题组长有义务提交研究中心建立健全科研课题所需技术档案。二、科研成果管理1、科研成果归属凡工程研究中心全额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结果),发表论文时,署完成者名与工程研究中心名,注明完成者所在单位;工程研究中心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署完成者名,署工程研究中心名与完成者单位名,排名按任务书的约定排列。论文发表前要经工程研究中心审阅,发表后须交工程研究中心原文存档。工程研究中心全额资助与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归工程研究中心和完成者所在单位共有;自带经费和课题来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归完成者所在单位所有,但要在论文和上报材料中注明该项研究在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工程研究中心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的研究项目完成后,由工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有关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组织鉴定。有关材料由工程研究中心存档备查。工程研究中心取得的成果,归口依托单位统一报请上级各项成果奖励。当具备有条件时,工程研究中心将建立奖励基金,对在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科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汇编四: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条例为规范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的使用管理,特制订本条例。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主要来自上级主管部门拨发的科研项目费和其它来源经费,开放基金用以资助经工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批准的开放课题,专款专用。一、开放课题的申请对象71、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国内外风电领域及相关科的科研人员;2、根据工作需要,应工程研究中心邀请来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3、自带课题(经费)来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科研人员。二、开放课题的申请、立项1、工程研究中心每年()月份安排下一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和申报。3、开放课题申请结束后,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工程研究中心召开专家指导委员会,对通过开放课题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经费,遇特殊情况不能召开会议时,可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评审。4、每年底以前由工程研究中心发出通知,获准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任务书,并办理有关立项手续。三、开放基金使用范围1、与获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如材料费、加工费、实验费、水电费、差旅费、消耗品购置费、小型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