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选聘配备工作,特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一、聘任的基本条件1、原则上必须是中共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4、需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在本校一年以上工作经验。5、辅导员或行政管理人员已经在本校其他部门兼职任课的,不再接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兼职教师的申请。6、兼职教师一人只能选定承担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7、在本职工作中有违纪记录的,在教学工作中有教学事故处分记录的,或学生考评成绩不及格的,不接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兼职教师的申请。二、聘任程序1、申请上岗。凡申请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兼职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部门党政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申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2、凡第一次申请参加教学的教师要经过试讲审核。试讲由基础部与教研室以及有关课程专任教师组成考评组,经过试讲,由考评组评议后决定是否可以承担相关教学任务。3、经本人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试讲评议合格后,由基础部与教研室在所申请的教师中选拔并最终决定拟聘人选。三、聘任与考核管理1、兼职教师聘用时间一般为一年,上下两个学期。2、通过学生评议和同行评价相结合,综合考核兼职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质量等,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学业务档案,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3、受聘的兼职教师在聘期内享有教研室规定的培训权利,同时必须接受教研室的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和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4、必须参加所教课程的教学研究活动和有关的学术活动。按照教研室的要求,认真撰写教案,精心设计、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课外研讨、教学实践等活动,保证教学质量。5、积极从事科学研究,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6、严格兼职教师管理,及时调整或解聘不称职的兼职教师。8、兼职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找人代课时,须经基础部主任与教研室主任同意,并作出适当安排。教务处思政教学部2010年5月4日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学申请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学申请表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现从事工作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是否在本校其他部门任课:否()是()申请从事哪一门课程(必修课)的教学工作,并简述其理由上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申请理由“形势与政策”()下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所在部门意见部门主管领导签名:(部门公章)听课组长意见是否同意试讲评价指派教学导师思政部意见思政部主任签名:(部门公章)基础部意见基础部主任签名:(部门公章)注:试讲听课记录与评课材料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