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图像监控系统专用技术规范1、供货一览表⑴.视频监控、语音系统设备清单前端摄像设备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日夜型彩色摄像机松下WV-CP480台22高速球型摄像机松下WV-CW860台23一体化彩色摄像机松下WV-CZ352台34全方位球型云台亚安YW540925摄像机镜头富士FY5V50MR只26室外护罩、支架亚安YA4512/WS2771套27三合一避雷器航嘉HJSPDJ3/220套78直按式可视对讲主机爱峰KC-1RAMD套1含分机1台93.5米摄像机立杆定制根2106米摄像机立杆定制根2机房设备18路嵌入式DVR海康威DS-8008HF-S台1视2数据硬盘希捷750G块13液晶显示器三星943N台24交换机D-LINK8路台15管理机研祥E7300/2G/256M/500G套26机柜定制2260*800*600套17语音话筒西派CE-MC-12只18语音功放西派CE-130P台19高音扬声器西派CEC53台110激光打印机(可打印A4A3幅面)台1线缆、辅材部分1视频线扬州华鸣SYV75-5/128米10002视频线扬州华鸣SYV75-7/128米10003控制线扬州华鸣RVVP2*1.0米10004电源线扬州华鸣RVV2*1.5米5005音频线扬州华RVS2*1.5米200鸣6五类双绞线扬州华鸣UTP5米150注:1、上表中只列出主要设备,但不限于此,且未详细列出辅助设备、材料等。2、根据现场监视效果,主要设备数量有可能增减,镜头型号有可能变动。3、红外灯为备选产品,应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使用与否及使用数量。但施工时应考虑各点红外灯的供电。应预留红外灯电源线。4、所有线缆均需穿管敷设。⑵.脉冲电子围栏设备清单系统主机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双防区域控制台22避雷器台43室外设备箱只24报警主机台15报警主机键盘台16红外对射探测器对57三技术探测器只108报警联动模块块19网络接口模块块110单防区输入模块块1911DC12V电源只312报警信号扩展单元台1安装在值守室电子围栏125#合金线米15002终端拉线杆(热镀锌喷塑钢管4线)根123终端杆绝缘子只964终端杆绝缘子固定夹只965终端杆帽子只126承力杆(热镀锌喷塑钢管4线)根10含预留2根7承力杆绝缘子只408承力杆帽子只109PV过线杆(4线)根6610PV杆绝缘子只26411高压绝缘导线米40012中间收紧器只4413线线连接器只1614警示牌(双面夜光)快3615尼龙扎带根7216终端拉线杆底座只1217承力杆底座只1018PV杆底座只6619继电器TE018-002只420声光报警灯TE017-002只421电源TE017-003只422空气开关只223接地桩角钢根624接地线铜导线米12工程用料1报警信号电缆米15002电源电缆米15003镀锌钢管DN25米按需(通讯线电源线埋管)注:1、上表中只列出主要设备,但不限于此,且未详细列出辅助设备、材料等。2、根据现场监视效果,主要设备数量有可能增减。3、所有线缆均需穿管敷设。4、要求:①现有围墙或围栏上安装由4道电子缆线组成的周界入侵探测系统。②周界总长:360米(估算)。③合金缆线(围栏)数目:4道。合金缆线(围栏)间距:保持平行等距,应为200mm±20mm。合金缆线(围栏)高度:最上一根金属导体离墙顶、栅栏顶部或其他所附属的物体的间距不小于700mm。④防区数量:4防区。区域控制器:2台。⑤警示牌数量:每间隔10米设置1个。⑥终端拉线杆:最少6根。直线周界100米1根;有大的转弯加1根;有大的落差加2根。⑦承力杆:直线周界每25米1根(标准型),即两个终端杆中间2根;或者直线周界每50米1根(普通型)有小的转弯加1根;小的落差加2根。⑧PV过线杆:直线周界每4米1根。2、总的要求2.1一般规定2.1.1投标方或供货商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方必须拥有省(市)安防工程专业许可证叁级以上资质,投标方或供货商(包括分包商)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不少于3台(套)2年以上的在11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商业运行经验。2.1.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2.1.3本规范书仅提出了对适用于110kv三塘湖升压站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1.4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国标、IEC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2.1.5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按附录B的格式,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2.1.6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1.7本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1.8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2.1.9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2.2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2.2.1投标方或供货商最近2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2.2.2投标方或供货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2.2.3投标方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等义务的文件。2.3工作范围2.3.1本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工程所订购的安全防范系统。其中包括整套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2.3.2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在__2__周内,向招标方提出一份详尽的施工计划表,包括施工设计、材料采购等,以确定各部分工作及其进度。2.3.3如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说明。2.4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2.4.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2.4.1.1所有需经招标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的_2_周内提交给招标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资料包括系统图、设备安装图等。招标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招标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_2_周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招标方校定标记的图纸(招标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投标方。凡招标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投标方认可的,不得对招标方增加费用。在未经招标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投标方单独承担。2.4.1.2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_2_周内向2.4.1.1款所列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8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CAD光盘(AUTOCAD14/2002版),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2.4.1.3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2.4.1.4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书写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投标方应免费提供给招标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系统配置图、设备外形图及设备安装图,并且应保证招标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2.4.2对说明书的要求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产品技术条件;额定值和特性资料;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出厂试验数据;表示设备的结构图;其它适用的资料说明;装箱单及包装说明;合格证。2.4.3对试验报告的要求:要求提供试验依据的标准提供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型号、精确度等提供的试验报告包括:全套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如有)主要部件的试验(型式和出厂)报告2.5标准和规范2.5.1所有投标设备、备品备件,除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和标准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基本要求,如果投标方有自己的标准或规范,须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均不能低于国标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这些规定或规程中与国家标准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应先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才能制造。2.5.2本技术规范是参照以下标准制定的,投标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技术规范未作规定的要求按照表4所列标准执行。表4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2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3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4GA/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5GA/T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6GB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7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8GBJ115《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9GBJ566《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10GBJ79《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11GB/T17626.2《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12GB/T17626.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13GB/T17626.4《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14GB/T17626.5《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15GB/T17626.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16GB/T17626.8《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17Q/GDW101-2003《750kV升压站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电气部分)》18GB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19GB/T7946-2008《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2.5.3所有产品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2.6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2.6.1每个投标方应提供附录A中列举的技术数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保证为运行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招标方的同意。2.6.2投标方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2.7备品备件2.7.1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2.7.2招标方根据需要的备品备件列在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投标方应按项目分别报价,备品备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2.7.3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列入附录D表格中,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招标方选购。2.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2.8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2.8.1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2.8.2招标方根据需要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投标方应按项目分别报价,备品备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2.8.3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入附录C表格中,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招标方选购。2.8.4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2.8.5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2.9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2.9.1投标方负责整个系统的安装、调试、起动、投运、维护并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投标方应对此部分进行单项报价。2.9.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2.9.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9.4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