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XXX国税局质量手册编号:XXX国税手册2001版本:1/0编制:办公室审核:批准:生效日期:二OO一年八月一日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1.0目录版本1/0章节序号手册内文标题页次1.0目录12.0质量手册批准页23.0XXX国税局简介3-44.0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55.0质量手册修改记录66.0质量手册的管理77.0质量管理体系描述7.1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8-127.2管理职责13-227.3资源管理23-267.4国税征管实现27-367.5测量,分析与改进37-441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2.0质量手册批准页版本1/01.0本局为了完善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决定根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一要求》建立书面化的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由办公室根据局党组的决议组织县局各职能股(室)、所、分局讨论后,编写了本质量手册,它是本局国税征管质量活动的最高纲领性文件,本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并在实际的国税征管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2.0本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术语与定义采用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与定义,涉及国税征管方面的术语采用国家或地方政府关于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或条例中的定义,无特别目的和原因,不再另作单独说明或给予定义。3.0本质量手册适用于本局国税征管相关质量活动的控制。4.0本质量手册可作为本局对外提供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依据,如纳税人需要,可提供给其查看,也可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的依据。5.0本质量手册从二OO一年八月一日起正式生效。局长:2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3.0XXX国税局简介版本1/0南城县国家税务局位于南城县建昌镇拥护路285号,下设一个稽查局和城区、万坊、株良、徐家、洪门、上塘等6个征收分局。全局现有在职干职工78人,其中:中共党员64名,占全局人员的82%。大专以上学历47名,占全局人员的60%。担负着全县363户企业和1449户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查工作。近年来,我局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市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十六字方针,按照“依法治税规范当先、科学管理思想领先、严格征管服务争先、优化环境基础为先”的质量方针,重点抓好深化改革、科教兴税和整顿税收秩序,使得国税人员的组织收入水平、依法行政水平、税收管理水平和税收信息化水平一年迈进一大步、一年跨上一台阶,年年完成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任务。7个分局中有3个分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分局”,4个被评为市级“文明分局”,县局多次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总支”、“文明示范单位”,1998年被江西省总工会驻抚州市工委评为“先进职工之家”,1998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名列抚州市国税系统目标考评第一或第二名,1999年被江西省爱国运动委员会评为“卫生庭院”、被江西省委3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01年在全县7个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部门中名列前茅,近日被江西省国税局推荐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的“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获得了文明创建和组织收入双丰收,塑造了良好的国税形象,为南城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4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4.0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版本1/0XXX国税局质量方针:依法治税规范当先科学管理思想领先有情征管服务争先优化环境基础为先XXX国税局质量目标:(1)纳税人满意率为98%;(2)服务时限A、办理税务登记证:资料齐全后当日完成;B、纳税申报审核:资料齐全后随到随办;C、纳税申报开票:资料齐全后5分钟完成;D、发票领购:手续齐全后专用发票5分钟,普通发票3分钟完成。局长:5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5.0质量手册修改记录版本1/0序号修改章节修改内容摘要生效日期6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6.0质量手册的管理版本1/01.0本局的质量手册由办公室根据局党组的决议组织本局各职能股(室)、所、分局讨论后编写,经局长审批后生效。2.0质量手册的首次发放范围由局长确定。质量手册的发放由办公室做好发放登记,保存发放记录。3.0质量手册的内容每年由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评估,确保其内容的适宜性,根据讨论的结果进行必要的更改,但更改的内容须经局长批准后才可生效,并将更改的内容登记于《质量手册修改记录》内(见本手册5.0章节),由局办公室负责。4.0质量手册未经局长批准,不可擅自复印或对外借阅。5.0质量手册正本由局办公室保存,内部发放的复印件由各使用部门或人员负责保管,保管人负责保护其不丢失、损坏,不乱涂乱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6.0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可参考《文件控制程序》(程序401)相关规定执行。7.0相关记录。7.1质量手册分发记录。7.2质量手册修改记录。7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7.1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版本1/01.0目的确定我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的总要求和文件控制要求,确保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00标准要求,及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一定范围的外来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2.0范围适用于我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的总要求和文件控制要求的确定。3.0职责3.1局党组负责确定本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的总要求。3.2局长批准质量手册。3.3办公室负责文件控制和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3.4各股(室)、所、分局负责人、局领导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讨论。3.5各职能股(室)、所、分局负责归口业务相关文件和记录的控制。4.0管理要点4.1总要求4.1.1本局各股(室)、所、分局负责人、局领导参与讨论本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确定,局党组审定后由局长批准。84.1.2本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包括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除7.3设计与开发外的各要素涉及的相关过程,包含了管理职责、资源提供、产品实现(7.3要素除外)及测量、分析与改进有关的过程。详细的过程的名称见本手册7.1至7.5章节的具体阐述及引用的相关程序文件。4.1.3本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确保这些过程有效运行所需的准则和方法、及相关必要的资源和信息的提供与保障方法,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的必要活动、及如何持续改进这些过程,都将在本质量手册的各章节中或相关程序文件中详细说明。4.1.4本局承诺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一要求》的内容建立适合本局国税征管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加以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4.1.5本局国税征管涉及的活动除法律规定须由上级国税机关或兄弟国税机关协助事项外,均由本局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4.2文件要求4.2.1本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以下几个层级文件:4.2.1.1经局长批准的书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4.2.1.2本质量手册;4.2.1.3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一要求》要求形成文件的9程序文件和根据本局国税征管需要确定的程序文件;4.2.1.4本局为确保国税征管有关过程有效策划、控制和运行所需的作业指导文件,包括相关作业流程、工作规程、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及上级国税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等;4.2.1.5ISO9001——2000标准要求建立和保存的记录及本局为证明国税征管活动符合ISO9001——2000标准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要求的记录。4.2.1.6本局的文件可用纸张、计算机光盘和其它类型的媒体来承载。4.2.2质量手册4.2.2.1本局依ISO9001——2000标准编制了符合本局国税征管特点的本质量手册。它阐明了本局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依ISO9001——2000标准要求描述了本局的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它包括了ISO9001——2000标准中4、5、6、7、8各大章节中除第7章节中7.3要素外的全部内容,适用于本局的国税征管质量管理,并可作为对外的质量承诺与保证的依据。4.2.2.2在本手册的7.1至7.5章节的第5部分相关文件中列出了依ISO9001——2000标准必须编制的程序文件和本局国税征管实际需要而增加的程序文件名称;及相关文件名称。4.2.2.3本局国税征管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在本质量手册的管理要点部分及具体的程序文件中有详细说明。104.2.2.4文件控制4.2.3文件控制4.2.3.1本局制定和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程序401)。4.2.3.2质量手册由局长审批,程序文件和相关作业指导文件由各归口业务职能股(室)、所、分局的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发布。4.2.3.3办公室负责文件编写的组织工作、打印、分发、归档等归口管理工作。4.2.3.4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局范围的受控文件清单,发放文件时加盖局公章或受控文件章表示该文件为受控文件,并建立详细的分发记录,旧文件作废应在相应的文件内容上盖“作废”章标识,旧文件如需留作参考资料,应加盖“作废供参考”作为标识;如整个文件作废应由办公室收回并在封面上盖“作废”章,建立作废文件清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才可销毁。4.2.3.5文件应一年评审一次,确保内容适宜。因内容增减或内容不适应要修订或修改由办公室根据修改需要填写“文件修改审批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会同相关职能股(室)、所、分局负责实施修订或修改,并在相应的文件上注明更改后的版本和更改次数,更改后生效时间等;文件只有在大幅度的内容被更改或修订时才换版,一般更改采用换页更改。4.2.3.6各业务职能股(室)、所、分局负责将同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受控文件置放于本部门工作人员随时可取阅之处或将同相关工作人员11工作业务相关的文件发放至其自己手中,确保有效版本适用文件的获得和阅取。4.2.3.7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签收,建立外来文件目录或清单,并分类呈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示,各具体职能股(室)、所、分局阅办、会办或执行,并向分管局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必要时报办公室备案。4.2.3.8办公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清理作废文件,编制“作废文件清单”分发给各部门参考。4.2.3.9文件的保管人和使用人须妥善保存自己掌握或管理的文件,确保文件不损坏、丢失,内容清晰,不因保管不善如沾污或损坏而使文件内容不易认别。4.2.4记录控制4.2.4.1本局建立和执行《记录管理程序》(程序402)。4.2.4.2本局须控制的记录包括ISO9001-2000标准中明确要建立和保存的记录和本局为证明国税征管符合要求应建立的记录。4.2.4.3本局国税征管相关的记录由办公室和各职能股(室)、所、分局按分管的业务范围收集、整理、归档并按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4.2.4.4记录的填写要求、识别和检索方法、标识、贮存、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控制方法在《记录管理程序》中详细规定。5.0相关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程序401)5.2《记录管理程序》(程序402)12XXX国税局质量手册标题7.2管理职责版本1/01.0目的通过规定同管理职责相关活动的原则和方法,确定最高管理者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领导职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实施、维持和持续改进。2.0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职责相关的管理承诺,纳税人为关注焦点中心理念的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策划,职责与权限的确定和沟通,管理者代表的任命、内部沟通方法的确定,管理评审活动的规定。3.0职责3.1局长负责批准本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主持管理评审活动,批准各职能股(室)、所、分局及相关岗位人员职责与权限(国家公务员职位说明书),领导在本局建立纳税人为关注焦点(中心)的理念,确保全局范围内沟通的有效和畅顺。3.2局领导层成员和各职能股(室)、所、分局负责同志参加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职责与权限的讨论和确定工作,参加管理评审和质量管理体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