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2012年度民生银行、农业银行营销装机奖励方案第一条、目的:根据湖北省公司2012年度营销装机奖励方案,综合民生银行、农业银行业务启动情况及2012年业务任务规划,为了提升人员积极性,有效激励人员,特制定民生银行、农业银行Epos、POS营销装机奖励方案。第二条、适用对象:银行市场部湖北省公司第三条、奖励有效时间: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第四条、奖励考核项目:1、湖南2012年7月-12月任务:民生银行+农业银行Epos2500台,po任务为1500台;2、奖励考核针对安装的童迪机具、收款押金三个月内未拆机,开通激活的商户执行。第五条、奖励政策:(一)电话pos奖励政策1、奖励分为营销奖励、装机奖励;2、民生银行+农业银行Epos低于2500台,公司给予湖北省公司12元/台装机奖励;3、民生银行+农业银行Epos达成2500台(含)以上,公司给予湖北省公司62元/台营销装机奖励;(二)POS奖励政策1、奖励分为营销奖励、装机奖励;2、民生银行+农业银行pos低于1500台,公司给予湖北省公司50元/台营销装机奖励;3、民生银行+农业银行pos达成1500台(含)以上,公司给予湖北省公司150元/台营销装机奖励;(三)其他因考虑市场业务发展激励效应,对于省公司所执行的下属分公司奖励只要机构符合奖励考核标准,公司可予以提前按季度进行机构奖励费用结算。第六条、奖励分配方案(一)年度奖励分配1、民生银行+农业银行Epos达成2500台,营销装机奖励62元/台,按(55+7)的模式,其中55元为分配给下属机构,7元为管理运营费用;2、民生银行+农业银行pos达成1500台,营销装机奖励150元/台,按(125+25)的模式,其中125元为分配给下属机构,25元为管理运营费用。(二)电话pos奖励区域分配任务等级装机奖励(元)季度营销奖励(元)年度补发奖励(元)年度合计奖励(元)目标任务以下12不享受不享受12目标任务≤季/年度完成数1228元/台1512奖励55(三)POS奖励区域分配任务等级装机奖励(元)季度营销奖励(元)年度补发奖励(元)年度合计奖励(元)目标任务以下50不享受不享受50目标任务≤季/年度完成数5050元/台2550奖励125第七条、奖励兑现时间1、装机奖励,按装机后三个月的考核期进行费用发放。2、营销奖励:1)分公司奖励按季度进行兑现,年度任务滚动考核。具体发放时间:按季度完后第一个月的20日进行费用发放;2)年度奖励兑现时间:按次年元月20日进行费用发放。3)拆机及无交易不核算任务指标。因至核算营销奖励之日,对于交易和拆机无法考核到三个月,此部分对应的营销奖励暂不核发,若商户三个月内产生交易则在三个月后核发的装机奖励中补发原有未发的营销奖励;对于出现三个月内拆机的商户,已发营销奖励(拆机商户)的从三个月后核发的装机奖励中扣回。若出现人员离职导致费用无法返回,则由省公司总经理室承担此费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