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电脑-网络及相关IT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范)(2014标准版)审批:编制:信息管理部生效时间:2014年目录一、总则二、电脑设备维护三、电脑安全管理四、网络安全管理五、打印机及相关设备使用规则六、违规处罚规定七、附则一、总则第一条:目的01、为了保障公司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计算机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02、本规范所指“电脑”,包括公司为各部门所配置的办公用电脑及特殊岗位专用电脑及配套设备。本规范所指“电脑网络”包括现有局域网和外网。本规范中“办公设备”指公司的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相机等电子设备。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于本公司签订正式或临时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与本公司有口头约定、因办公需要在本公司场所工作并且使用本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人员均需遵守本规定。第三条:职责划分电脑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全部电脑、办公设备及网络安全及维护工作。第四条:申购流程及维修凡本公司购买工作用电脑、办公设备,均需提前填写《电脑-配件-耗材采购申购单(见表格1)》,由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后,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购买。凡电脑、办公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经诊断后确定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由公司统一维修,员工不得擅自拆卸硬件或者重装系统及格式化硬盘,若擅自操作,由员工个人承担并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二、电脑设备维护01、电脑管理员要认真落实所辖电脑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02、电脑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脑设备。员工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当造成电脑损坏或遗失,由员工个人承担并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03、电脑各使用人员要善尽管理责任,确保所用电脑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状态。04、电脑各使用人员下班前,由各部门主管监督,务必要将电脑完全关机方可离开;节假日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05、电脑使用人员每周定期清理电脑桌面文件文档,不得杂乱堆放,始终保持电脑环境整洁感觉。06、各部门所辖电脑的使用、清洁由该部门负责,电脑管理员定期巡查。07、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08、电脑设备资产标签,不得随意撕毁;如发现标签脱落应及时告知信息管理部门重新补贴。09、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外设(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等),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除非不得已否则不得强行开/关机。10、当电脑及其他IT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信息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IT设备故障维修申请单(见表格2)》。禁止带电拔插IT设备部件和自行装、卸设备,损坏设备照价赔偿。三、电脑安全管理01、电脑工作使用的软件安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信息管理部指定人员安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安装或卸载。02、各部门电脑的工作数据、文件的备份由各部门主管统一负责;员工使用公司电脑,不能泄露电脑中一切有关公司的资料和信息。如发生公司信息泄露,给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03、未经部门指定的电脑操作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电脑。04、各部门电脑由电脑管理员统一设置密码后交由电脑操作人员保管。未经电脑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密码。05、未经电脑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修改由管理员已经配置好的电脑软硬件参数(如BIOS信息、计算机名称、计算机时间、注册表及MAC地址、IP地址信息、办公软件、安全防护软件、ERP系统等)。06、电脑管理员对所辖电脑进行定期升级杀毒软件、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07、电脑操作员使用应用系统(如ERP软件)时,当有事要离开,要先退出应用软件或将桌面锁定。08、未经电脑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拆卸机箱、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09、对于一些重要的电子数据(报表、重要文件、重要邮件等)不存放在启动盘(一般为C盘)并做好日常备份工作。10、电脑使用申请者如果不会使用电脑需经信息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1、未经允许,员工不应将不属于公司的电脑整机或配件(包括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带入公司使用,也不允许接入公司网络系统。如有违反者,信息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后归还给当事人,情节严重者没收相关设备。12、打雷闪电严重时应暂时关闭电脑系统及周边设备,防止出现雷击现象。四、网络安全管理01、电脑使用人员未经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将电脑以外的设备私自连接入网(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及个人电脑等移动设备)以免占用公司网络资源。02、对于经公司批准连接入网的电脑,各部门使用人员不得擅自上传、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包括游戏、视频、娱乐、股票、主题或壁纸及其他类似软件)。03、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若用于私事,视为严重违纪。04、电脑管理人员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控制,并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份。05、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06、公司的电脑设备不得用于私人用途,如打印扫描私人文件。公司电脑不允许安装游戏软件,办公时间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网页游戏、QQ闲聊、网上购物、炒股、看电影等)。07、严禁在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类网站、在线电影观看类网站、游戏类网站、股票财经类网站、八卦视频新闻等网站。08、任何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信息,必须保证有严密的授权控制。09、网络使用人员的信息使用权限由信息管理部门进行分配。改变权限和新增人员入网时,必须报经领导批准,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网络运行的各种软件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删除和修改。10、网络使用人不得进行如下操作:不得随意拷入外来程序,引起病毒传播。不得窃取或冒用他人口令、账户使用电脑。严禁将个人口令、账号转告他人,引起资料外泄。严禁利用网络上传公司机密或下载木马及病毒程序恶意传播,并破坏公司网络。11、公司内部员工严禁攻击公司内部服务器,或利用黑客软件对其它电脑进行攻击,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12、申请上网、电子邮箱的员工,填写《互联网使用权限分配申请单(见表格3)》和《办公企业邮箱使用权限申请单(见表格4)》经各级领导审核后,由管理员开放相应使用权限,对外统一使用公司配置的邮箱办公。13、系统管理员有权监控上班期间网络的运行情况,为了安全和特别的原因,信息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关闭Internet网,或者直接关闭员工的上网权限。14、为了节省网络带宽和防止电脑病毒,未经信息管理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司网络下载软件、音乐、电影或者电视剧,不得使用BT、电驴、快车等严重占用带宽的P2P下载软件。违者信息管理部门有权关闭其上网权限,然后视情况给予以罚款(由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并给予警告。15、公司信息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分配设备网络地址,当设备变更时需及时将信息向信息管理部门报备,未经信息管理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违者处以罚款(由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并给予警告。五、打印机及相关设备使用规则01、打印机属公司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禁止暴力锤击或锐物刻划。02、打印机等设备下班后在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并指定相关人员必须切断电源。03、打印机应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清洁。04、用打印机打印文本时,必须先设定好打印的区域,预览无误后方可打印,严禁随意打印。05、节约用纸,使用回收纸时,注意纸上不得有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等硬物。06、打印机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卸。六、违规处罚规定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对电脑操作人员处罚款,并给予书面警告。01、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02、离开电脑4小时以上未关机;违者处以20~100元罚款。03、下班离开电脑不关机、未切断本机电源开关者,违者处以50元罚款。04、非经电脑使用者同意,擅自使用其电脑或擅自同意非操作资格人员使用电脑者,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05、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设备,违者处以50元罚款。06、上班时间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事的人员处以警告,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07、未经信息管理部门允许非公司联网设备(包括笔记本、手机、ipad)不得接入公司网络系统;并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后归还给当事人,情节严重者没收相关设备,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08、自行安装或拆卸部件者、并对丢失或损坏的部件按价赔偿,违者处以200元以上罚款。09、人为原因破坏电脑部件、违反规程,带电拔插电脑部件者,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者处以200元罚款10、删除机内文件造成他人数据丢失者以及修改、泄漏公司数据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11、将用户名、密码转借或转让他人者,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负责,违者处以20~100元罚款。12、未经许可,在局域网中使用U盘、移动磁盘、移动硬盘、手提电脑、手机携带的存储卡等,因这种原因使网络染上病毒或造成网络瘫痪者,视情节严重程度,违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13、擅自安装、拆卸硬件装置和操作系统者,违者处以100~3000元罚款。1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危害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者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15、因保管不当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者,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16、计算机使用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私自拷贝未经授权的文件、资料及其他信息,侵犯公司的商业机密,给与行政处分,并且罚款10000元以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17、其他未列违规事宜视情节严重性,做出相应处理。以上违规处罚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执行。七、附则01、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人员。02、本规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03、本规定期自公布之日起实行。04、本规定解释权属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