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领导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项目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经营,项目经理均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针对施工过程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机构、人员和安全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正常运转。第三条在组织工程业务分包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工程的安全管理体制和网络,明确各业务分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审查分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资质合格后,签定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合同。第四条亲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拒绝安排不合格(未经安全资格审查、培训和患有禁忌症的)的作业队或人员上岗作业。必须安排持有相应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第五条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规范、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第六条按上级部门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隐患,组织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消除隐患。定期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2管理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解决。第七条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保证从业人员劳逸结合,有充分的休息时间。第八条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以人为本,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生命健康受损。第九条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根据规定实施奖优罚劣。第十条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参加事故调查,认真落实指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及公司的指示精神要及时传达。3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组织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第三条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第四条支持安全员的工作,负责开展职工生产技术和安全保护知识教育,以及新工人、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第五条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第六条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第七条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组织、责任落实等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第八条督促、检查所管辖的部门负责人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职责。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第三条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第四条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第五条合理安排生产工艺、减轻劳动强度,对违章冒险作业要严加阻止,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过程要立即调整。第六条对安全设施和设备出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第七条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第八条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和施工工艺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责任认定和防范措施、意见,并组织有关善后工作的落实。5机安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府部门、公司以及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制度落实。督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二条对本项目所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日常机务文档管理,设备台帐建立等。第三条设备日常维保记录管理,动态管理。第四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第五条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第六条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部门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七条应对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6第八条督促各部门、各工区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制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第九条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第十一条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第十二条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第十三条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第十四条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五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在项目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条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按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安全管理台帐。第三条协助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对批准的计划项目、技术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第四条督促有关领导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教育、督促、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工种防护器材。第五条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领导搞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第六条定时对项目作业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有权限期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经常性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第七条贯彻实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第八条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向上级如实统计上报。第九条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8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第十条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各种安全生产记录。9综合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条及时传达、打印、复印、签发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文件,严格履行登记、签发、交送、传阅、拟办、催办手续。第三条抓好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如发生违章或事故,应及时通知安全部门进行研究。第四条协助安排好安全会议、活动等各项工作。第五条严格做好公章、公函、介绍信和重要文件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坚持每日下班前做好三查。即:查电器,切断各种电源;查设施,关闭各种门窗;查文件,收藏各种资料。第七条认真搞好档案室八防:即防湿、防霉、防尘、防虫、防火、防有害气体、防光、防盗。做到不失密,不损伤,不遗失一件档案。10工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下达生产任务前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资格审查,签定工程承包书的同时必须订立“工程安全协议书”,并负责监督检查履约情况。对本部门和所辖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条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第三条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第六条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第七条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工作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第八条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11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第九条在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12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条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与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安全教育所需经费,单独列帐,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开支。第三条分析经济活动状况时,要同时分析安技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第四条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付的管理,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金交付的手续。第五条按规定保管好各种票据、帐册、原始凭据和现金,防止遗失和失窃。13质检科(试验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完善质检科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测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每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本项目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二条在安排测试工作计划的同时安排安全保障事项,在对试验设备进行维护检测时重点维护检测安全保险装置。第三条协助安全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强化本部门防火、防盗、防中毒、防触电、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按规定配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第五条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专职安全员,落实整改。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第六条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第七条做好有毒、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的采购、运输、存放、领取和按规程使用工作,确保安全。14检验(实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二条加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第三条负责本单位产品的质量检验、技术资料和台帐工作。第四条严格质量管理,对违反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制止、纠正。第五条负责分析、处理质量事故,坚持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15办公室文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对本项目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二条负责登记上级来文,及时送领导批转;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依据批转及时转发给有关部室或基层单位。第三条负责将项目部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批件及时送各部门阅知,并按批示及时送转发文件。第四条负责取传真件,有关安全的传真及时登记,先送领导,后送安全部门。第五条负责装订文件,有关安全的文件尽快发至部门和基层,并做好发文登记。按季与基层核对文件。第六条记录电话通知,涉及安全的电话内容迅速送领导或有关部门阅知。第七条重视文件的安全保管与保密。第八条安全保管、按规定使用项目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