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价体系,是实现培养目标、确保育人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多年来探索和实施的多种针对教学质量与评价的有效方法,总结与制定本办法。一、保障、监控与评价原则1、方向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和方式,要具有导向性作用,使之真正成为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措施。2、主体性原则。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要做到“以人为本”,要充分发挥监控对象——各位一线教师的主观能动作用,使大家自觉积极地参与,将监控作为开展和推动教学工作的动力。3、科学性原则。教学监控的内容和方法必须符合教育规律,要全面科学的反映教师教学态度、能力和水平。二、保障、监控与评价标准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范,结合学院监控与评价实践,修订、制订了基本覆盖各教学环节的规范和质量标准。主要有以下规范:1、课程教学质量标准。2、考试工作实施细则。3、实验教学管理规定。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5、学生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三、保障、监控与评价方法我院采取接受学校检查与评价、教师自我检查、学院组织检查与评价、教师相互检查与评价、学生评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各教学环节的主要部分(节点)和整体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1、接受学校检查与评价(1)根据学校制定的《山东轻工业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办法》的规定,接受学校对我院教学工作全方位的检查与评价。(2)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对我院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检查与评价。2、教师自我检查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要求教师对当学期已经进行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填写《轻化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情况自查表》,学院进行汇总并抽查部分内容。自查也是学院对教学过程进行调研和了解的方式。对自查当中反映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学院要针对性的采取措施。3、学院组织检查与评价69(1)青年教师培养制度。每位进入学院的青年教师,学院均安排指导教师,培养期1—2年,培养期满时由学院组织验收。培养期内和培养结论对青年教师教学质量系数有一定影响。(2)学院领导和督导组成员听课与评价制度。学院领导和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5次以上,做出记录及评价。(3)专项评价。如实习总结评议;多媒体课件认定与选优;青年教学优秀奖参赛选手评价、推荐;教案评价与选优等。(4)教师座谈会。4、教师相互检查与评价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3次以上,做出记录及评价。5、学生评价(1)学生评教制度。学院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评教工作,评教内容覆盖到已经进行的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教学等各环节及反映教师教学态度、水平的各个方面。(2)学生信息员制度。每个班级都聘请学生信息员,定期提供反映教学运行和质量的信息。学院从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教务处。(3)网络信息收集。如校长信箱、处长信箱、院长信箱等。遇到学生反映问题,及时答复与处理。四、评价信息整理与反馈1、对教师自查、各类人员听课、部分专项评价信息进行统计,以定性分析为主。对选优评价信息统计后,作为推优的直接依据。2、学生评教信息按教师、教学环节进行统计,反馈给教师本人。3、学校督导组评价结论通知教师本人到教务处个别了解。五、评价结果的应用1、督导组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或调整教师教学质量系数。2、作为学院实施单项奖励的依据。3、作为单项推优的依据;作为综合推优的重要参考。4、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的依据。轻化与环境工程学院2007年9月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