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证照合并审批文书格式样本更多详情请搜索:中国铁路商务网申请类1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书名称:申请日期:敬告1、申请人在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配套的相关法规、规章,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6、本申请书为个体工商户食品流通许可及开业登记合并申请书。-2-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书填写须知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的,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复印件;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经营食品类别申报表;9、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10、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二、申请书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或负责人不变且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姓名和住所进行登记或变更,且应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书》中签字确认,并提交全部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2、填写经营场所应当标明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无门牌号的,要明确参照物。3、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3-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相关证明。4、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外来人员的住所,应同时填写身份证载明住址和实际住址,并提供实际住所证明(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参照食品许可范围的项目和方式的表述参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6、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而应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技术检验或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责任人,可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担任。8、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写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9、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应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10、申请表中有选择□的,在选择的类型□中打√。11、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或盖章。12、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不得使用圆珠笔。-4-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书名称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1.2.经营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省市县(区)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照片粘贴处电子邮箱移动电话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营场所地址省市县(区)(详细地址)经营面积平方米产权人房屋使用期限房屋使用方式自有□租赁□无偿使用□从业人员(人)资金数额(万元)-5-经营范围食品流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1、批发□2、零售□3、批发兼零售□经营项目:1、预包装食品□2、散装食品□3、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4、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5、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非食品流通经营范围经营者承诺(声明):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的五年内,本人担任主管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人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申请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现亲笔签字确认。经营者签名:年月日-6-经营食品类别申报表序经营食品类别相应说明1□食用油包括动物油、植物油等食用油2□干果包括预包装葡萄干、桂圆、柿饼等干果3□坚果包括预包装瓜子、开心果、花生、杏仁等坚果4□肉类熟食制品包括熟食制品、其他肉制品等5□蛋及蛋类制品包括经过加工的蛋类制品,包括皮蛋、五香蛋、熏蛋等6□面粉包括普通面粉、精制面粉、小麦粉、饺子粉等7□米面制品包括馒头、包子、饺子、年糕、粽子、面条等8□烘焙食品包括月饼及面包、糕点、饼干等烘焙食品9□豆制品包括腐乳、豆豉、腐竹等豆制品10□糖果蜜饯包括巧克力、水果糖、果冻、果脯、布丁、蜂蜜等11□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冰棍、食用冰等冷冻饮品12□方便食品包括方便面、八宝粥、速冻饺子等方便食品13□罐头包括水果、肉类、鱼类、蔬菜等罐头制品14□烹调佐料包括酱油、盐、醋、白糖等烹调佐料15□腌制品包括咸菜、泡菜、酱菜等腌制品16□酒精饮料包括瓶装白酒、啤酒、洋酒、葡萄酒等酒精饮料17□非酒精饮料包括矿泉水、果汁饮料、固体饮料等非酒精饮料18□茶(不包含茶饮料)茶(不包含茶饮料)19□咖啡、可可咖啡、可可20□乳制品(不包括婴幼儿乳粉)液体乳、乳粉、炼乳、乳脂肪、干酪、其他乳制品(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21□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22□其他食品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7-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空调机□电风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运输车□货架□展示台(柜)□防潮隔离板□手推车□购物篮□台式电子秤□保温柜□冷冻冷藏柜□消毒柜□温湿度计□洗手消毒设施□清洁容器□夹取食品的工具□防尘罩□防鼠器具□灭蚊(蝇)灯□红外线灯□垃圾桶□拖把、水桶等清洁工具其他设备、工具:□□□□□□□□□□□□□□□□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样本)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自觉服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2、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定的项目经营食品,不得超越或变更核定的项目从事食品经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项目变更或有效期满时,应当在办理变更许可项目或延续有效期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经营。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4、采购食品,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照和采购食品的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格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证明、进口证明等),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批发销售食品的,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并向购货方出具销售凭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5、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或即将变质的食品。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6、贮存和展示散装食品应有防尘、防虫、防鼠设施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贮存或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或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换穿整洁的工作服,操作时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离开工作场所。-9-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8、食品从业人员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展示区或经营区内。9、预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注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限、贮存条件、食用方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并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采购和销售。10.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11、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12、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申请人郑重承诺:在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时,不经营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不经营滥用添加剂的食品,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13、食品从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追究经济责任或予以行政处分。从业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14、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咨询和投诉,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和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金。15、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6、如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调查,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协助查清相关事实,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经营者签字:年月日-10-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供申请人参考)空间布局图:需标明经营场所出入口,经营场所内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的位置,标注各区域的用途以及主要设施、设备等。操作流程:⑴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⑵计划、采购、索票索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⑶运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⑷验收检查—→⑸记入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⑹贮存食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⑺上货架(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区摆放)—→⑻食品质量自检(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⑼销售食品(售货人员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