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金三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团队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管理大纲第二章员工守则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五章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第六章员工的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管理大纲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第二章员工守则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第三章考勤管理1.出勤1.1工作时间:员工须按各部门的《金三元商贸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时间上下班;①迟到:上班时间未到或未到岗者,即为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②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③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者,即为旷工。2.请假:2.1员工若早上有急事不能上班者,应在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须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或请假无效。2.2请假制度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3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3天按事假扣薪。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7天;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5天5.考勤统计5.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5.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①全月累计迟到3次者(包括3次)②除公休外,请假1天以上者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2、奖金奖励;3、物资或晋升奖励。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有下列表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20~8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2、完成营销团队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3、向销售团队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销售团队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4、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5、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工作绩效突出者;6、堵住销售团队的经济漏洞,并为营销团队挽回经济损失者;7、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8、节约资金,节约费用;9、其他对销售团队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五条公司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销售代表”、“优秀管理者”等奖励,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进行评选和奖励。第二节处罚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次)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再扣发30元;2、旷工者扣除当日双倍工资,连续三个月累计达三次辞退;3、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30元/次);4、办公区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30元/次);5、禁止两人同时离岗超过10分钟,违者罚款(5-30元/次);6、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20-50元/次);7、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5-10元/次);8、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5-100元/次);9、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200元/次);10、未经主管批准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及销售培训者罚款(30-50元/次);11、不服从上级管理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25-30元/次)第二次辞退;12、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允许,不可跨团队串岗违者罚款(5-30元/次);第五章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1、公司管理人员离职须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表”交人事备案。2、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表”交人事备案。3、新员工三个月试用期内无业绩并离职(包括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者,不予以结算当月岗位补助(即30天岗位工资)。4、试用期已满仍没有业绩产生者,没有达到公司用人标准,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当月薪资不予结算(即30天岗位工资)。5、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当月月薪资(即30天岗位工资)及任何工作奖金。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离职表”,经核准后,方可离职。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第七章员工的辞退管理制度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2、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3、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4、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5、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6、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7、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8、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9、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10、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11、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12、当面反驳主管者;13、在公司传播负能量者;13、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14、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15、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16、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