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方案(修改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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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0〕101号)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方案要求,为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途径,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试点方案。一、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原则要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特征和类型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等职能进行合理配置,形成职责分工明确,资源优化配置,运行衔接顺畅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格局。(二)坚持以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的原则要以是否有助于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是否有利于最具效率地促进纳税遵从来规划和展开,并以此作为衡量、检验这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三)坚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是破解人少户多、征管效率低下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2同时,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要在机构设置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调整职能,优化资源配置等途径稳步推进,保持队伍的稳定和各项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适应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企业经营方式日益复杂等税源管理形势发展变化的需求,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改变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粗放的税源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三、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一)市局试点重点税源分级管理提升重点税源企业和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管理层级。选择共管模式作为我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扩大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的管辖范围。除原有职责外,将重点税源的风险分析评估职能划入大企业管理科,实施专业化的分析评估。1.明确管理职责3按照风险管理导向要求,将税源管理职责分为风险管理和基础管理两大类。(1)风险管理职能风险管理职能主要包括税源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查、风险应对管理、风险应对实施等。按一定标准选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其风险管理职能由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对上述企业,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组织风险监控指标和监控分析模型的建立、风险的分析评估。(2)基础管理职能基础管理职能主要是指风险管理职能之外的,税收法律制度、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日常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征管基础管理、税种基础管理、税收法制基础管理等,其中征管基础管理包括户籍管理、发票管理、定额管理、调查核批、欠税管理、任务执行、催报催缴、宣传辅导、档案管理等。大企业的税收基础管理职能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原基层主管税务机关负责。2.科学分类税源按照税收收入等规模标准,选定市局集中进行风险管理的重点税源企业。一是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企业;二是投资额较大(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跨4区域经营企业。三是年税收收入占全市国税税收收入比重较大(50%以上)的纳税人。根据税收收入变动情况、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划分标准每一至两年调整一次。3.重组管理资源在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建立一个由10人左右组成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即成立重点税源管理组,按照“岗责匹配、人尽其才”的思路,对税源岗责设置、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市局从本系统中选拔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集中专人履行大企业的风险管理职能,强化纳税评估工作。(二)县(区)局探索税源管理的科学分工各县(区)局应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措施,在现行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内分”形式,通过调整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突出税收风险分析和应对。税源管理股(分局)设置“日常管理岗”和“专业评估岗”,日常管理岗的职能是主要是负责日常监控、审批、核查、催报催缴、风险提示等日常性工作;专业评估岗的职能主要是应对高、中级风险企业的纳税评估、征管核查等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工作。市局确定江南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局、横县国税局为试点单位。5(三)落实信息管税,开展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提高税源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落实信息管税,是整个税源管理工作的“眼睛”。1.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风险管理平台。通过拓展360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将纳税风险管理引入其中,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库和风险预警指标,按风险程度高低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风险等级实行差别化的应对管理措施,管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在系统研发过程中,各部门必须按照管理职能,提交风险指标,其中收入核算科负责经济税收偏离度风险特征指标,收入与政策、征管关联度风险特征指标的设置和维护;征管科负责征管基础类风险特征指标、风险分析数据模型的设置和维护;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类风险特征指标、风险分析数据模型的设置和维护;所得税科负责所得税类风险特征指标、风险分析数据模型的设置和维护;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出口退税类风险特征指标、风险分析数据模型的设置和维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类风险特征指标设置和维护;政策法规科负责风险管理过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风险管理技术支撑;高新区国税局负责软件开发的组织和协调。62.开发和引进财务电子账簿评估软件。针对大企业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特点,通过软件采集企业电子账簿信息,以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和企业财务电子数据为对象,对企业涉税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比对,过滤找出涉税疑点,进行税种评估和账务评估。解决财务软件多样和税收管理员看账难的问题,从而拓展纳税评估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纳税评估准确度。3、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平台。积极拓展第三方涉税数据采集渠道,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源。(四)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综合效能,必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逐步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专业化管理岗位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1.建立纵向互动机制。市局负责根据上级发布的风险预警指标和数据,开展本级税源的监控分析和风险管理,发布监控分析结果,确定风险监控重点,下达风险处置任务。负责重点税源的税收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的纳税评估,主要由大企业管理部门和征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专业管理部门配合。7县(区)局负责中小税源的税收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组织开展中小税源的纳税评估;参与市局组织的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工作;确定本级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重点,落实上级发布的风险预警指标和风险处置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的税源的日常管理工作。税收管理员按岗位职责要求和上级任务安排,结合实际,抓好落实。2.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税源监控一体化工作机制。收入核算科负责税收收入的综合分析以及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为税源管理确定方向标;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税收政策执行状况的监控分析;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等监控分析工作,调查测算行业税负状况,提出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所得税科负责所得税监控分析工作,查找风险疑点;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大企业和反避税监控分析;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出口退税监控分析;征管科负责征管基础类风险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环节。稽查局负责涉税案件查处状况分析,及时反馈纳税评估移交稽查案件的检查和处理情况,提出以查促管的工作建议。各业务职能部门按季分析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工作任务。季后10个8工作日内报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风险管理平台建立前,各职能部门分析出的疑点问题需要综合评估的,各业务科室按风险程度和工作量确定评估企业名单后报送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达风险处置任务,其中按本方案划分标准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由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直接组织评估;不需综合评估的,各业务科室通过预警派单的形式自行下发各县(区)局核查。(是否分配行业模型设计任务)3.理顺大企业管理的工作衔接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通过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大企业税收风险,对重大涉税风险,由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牵头组织征管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和属地县(区)局开展纳税评估等风险应对工作;对一般性的涉税风险,将结果报送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下达,由属地县(区)局负责应对。涉及的税种问题由各主管业务部门处理;管理过程中纳税人咨询和提交的业务问题,税务机关依职责发起的业务,按谁发起谁负责答复的原则进行,纳税人依申请发起的业务,由属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答复,避免多头答复和答复不一致。(五)落实各项税源专业化管理措施9各级税务机关要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方式,抓好税源专业化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1.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加强征管基础环节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要逐步扩大网络开票范围和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面;要对户籍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欠税管理等关键环节采取更具操作性的风险应对措施。2.突出对大企业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调整后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要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税企沟通、综合评估和全面审计。同时要发挥专业管理机构的优势,组织和指导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开展本级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和应对处理等工作。3.针对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内控制度缺失、财务核算不规范等特点,实施以行业性风险监控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经营和核算特点,细化各行业管理的特殊要求,总结分行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规律;要健全实用性强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和指标参数体系,分行业进行风险特征的筛选、分析,深入开展行业纳税评估。4.各税种管理部门根据税种管理特点,深入分析各税种管理中的风险领域、环节和项目。5.发挥税务稽查应对重大涉税风险的优势,落实以10查促管的各项措施。6.针对岗位需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并通过工作实战,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四、组织机构为加强对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元卫副组长:徐健、刘坤、廖纪新、文建中、陈家春、王松军、卢华君、黄欣成员: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研究和审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方案的起草及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和工作督导。局内机关各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由黄欣兼任,副主任为颜金满、许晖、陈世宪。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科。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1年3-4月)市局在2011年4月底前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试点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并将试点方案于2011年4月20日前上报区局。11(二)试点阶段(2011年5-10月)2011年5月底前在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成立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团队、完成职能调整、人力资源重新配置、重点税源管理对象的确定和人员岗位设定,按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实施税源管理。各县(区)局按照区局和市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方案要求进行探索实践的,请于5月底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试点单位要把握好工作进度,在此阶段实现本单位试点方案所制定的工作目标。同时,要及时整理试点期间评估案例,按月做好成效统计工作。(三)总结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试点单位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做好成效统计,对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管理的措施和意见,于2011年12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征管科汇总后,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试点情况上报区局。六、有关要求(一)统一认识,转变理念。要深刻理解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克服畏难情绪,在系统上下形成共识,增强试点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二)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12分管领导具体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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