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加强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工程施工阶段的一项大事,必须做好几方面的工作。1正确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1.1设计变更的涵义及内容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隋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出具的设计变更。(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后引起的设计变更。1.2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括而施工中却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2)零星工程。(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首先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隋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4)隐蔽工程签证。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石方工程。因此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2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2.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变更原则如下。(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2)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赶在施工前变更。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3)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并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对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围内的更须慎重。(4)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5)变更后的项目不得降低使用标准。(6)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他专业的影晌,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并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7)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在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的前提下,从经济效益角度衡量其利弊。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造价控制工作人员应尽量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2.2签发设计变更应注意的事项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制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几点。(1)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虽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3)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2.3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1)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决定是否索赔。(2)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3)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3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3.1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后者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现场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3)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签证处理。例如:临设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严格审查,不能随便做工程签证处理。(4)工程签证单建设单位要随时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3.2工程签证签发注意事项(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不予签证的情况并作详细列举。(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监理方和业主方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10d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4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控制原则(1)现场跟踪原则。对发生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施工内容,监理应当和施工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察看,深入现场,及时收集和掌握施工有关资料在工程施工过程,必要时要求记录现场证明’(照片、录像等)。(2)及时有效原则。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另一方面由于参建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因此,现场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一事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3)动态监控原则。造价控制工作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有时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控制目标,并为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4)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预算审批部门进行工程量计算方便为原则。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证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5)实事求是原则。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6)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5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施工阶段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5.1组织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制定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和控制人员任务和职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保证体系,只有责权利明确,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要达到有效控制,必须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运用组织措施时,应处理好以下几点。(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制定审批单及通知单格式,现场签证必须有三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代表签字,对于签证价格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必须加盖公章。’(2)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不须再另行签证。.(3)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制定相应回执单。(4)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应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的原始资料。(5)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要一式五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6)签证单位应编号归档,在送审时,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以证明此签证单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的,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7)做好工程变更和设计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统计日前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止。超过规定上报时间而未报或漏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5.2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主要是重视抓好四个环节。(1)限额优化设计环节。技术联系单是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格数额较大,故绝对不可忽视。对一些重大的设计或施工设计的修改要限额优化,应首先征求业主单位的同意,必要时组织论证,寻求通过完善设计,并从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挖潜以节约工程费用。(2)材料采购环节。材料设备采购要“货比三家”,以质量价格比选定供应方。(3)工程延误环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签证,在建设工程结算中,同一工程在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格也不同,工程量的增加是否对工期产生顺延要明确以免在结算时发生扯皮现象。(4)隐蔽工程环节。投资控制在实施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过程中,尤其要把好隐蔽工程量的签认关。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搞好以下几方面记录:1)基础换土回填,材质,深度,宽度记录;2)桩入土深度及有关出槽量记录;3)基坑开挖验槽记录。只有这样,才能使隐蔽工程签证及时和真实。5.3经济措施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对已完工程计量,支付款复核,要进行投资计划与实际值比较,造价控制分析和预测,排除投资风险,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1)延误赔偿和索赔处理相关签证。要按索赔程序原则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监理签证、业主审定。(2)材料单价的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对于需要办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如实签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3)分清直接费和计税不计费之别。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签证者如不理解直接费与计税不计费的不同,不知道前者按规定部分可以取费,后者只能收取税金,则会使结算时双方发生争议,给结算审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5.4合同措施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