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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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yerBookTranslationandtheBirthof‘ShengKungHui’Page1of151公祷书的翻译与圣公会命名的历史关系潘乃昭新加坡三一神学院亚洲基督教研究中心前言『圣公会』与『公祷书』对圣公会教会群体来说应该是两个核心性的词汇与概念。前者是教会的名称;后者是规范教会崇拜生活的准绳。然而,圣公会命名的历史、以及华文公祷书形成的过程,对普遍圣公会信徒来说是一个空白。尤其是今代圣公会信徒的属灵生命养料往往来自英美地区。他们可以直接以英语媒介来吸收最新的见闻。反之,中文的材料往往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让那些『不懂英语』的信徒作为参考。所以,在过去三十多年,在香港、新加坡以及其他地区华人圣公会出版的公祷书,大多是紧贴美英公祷书的修订,把新的礼仪翻译成为中文。华文公祷书未能本色化。更可惜的、就是今代各地华人圣公会教会没有觉醒到自己在编写华文公祷书上的历史任务。这样、圣公会信徒往往把圣公会看为『Anglican』一字的翻译,甚至把其他地区的安立甘教会等同为『某某地区的圣公会』,譬如『EpiscopalChurch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错译为『美国圣公会』。我这样的执着、是因为这空白关系到一个重大的命题。过去、大多在英属殖民地长大的基督徒、特别是圣公会的信徒,不需要为自己的身份而作出辩护。无需与普遍的中国基督徒、面对『多一个基督徒,少一个中国人』的指控。自己的属灵生命是以英语为依归。很少关心到、怎样以中文来表达基督教信仰和建立中文的神学词汇。然而当我们回顾基督教的历史,便发觉教会并非只是在教义上不停的争辩。他们也关注基督教如何与文化结合与把它升华。所以,无论是早期教父时期的教会、或是在十五、十六世纪欧陆与英国的宗教改革,教会领袖都注重翻译圣经、撰写圣诗,与编订礼文。藉此、让本土的神学能慢慢的建立起来。当地语言也变成可以传释基督教的语言了。且听听韩德尔的《弥赛亚神曲》、或巴赫的《圣马太福音受难曲》,看看他们如何把自己本土文字、民族特性和圣经词汇结合起来,让基督教的思想能潜移默化的规范自己国家文化的发展,这就是基督教在过去能够在西方社会扎根的原因。佛教在中国也这样的能与民族感情结合起来,故此被中国看为本土的宗教。反之,圣公会信徒在许多的同胞心目中,便如自己承认,是『安立甘Anglican』人仕、顾名思义,是不断的执着自己的历史根源,自认是源于英伦的教会。这样,圣公会信徒不但对普世安立甘团契没有作出其独特的贡献,更妨碍自己在一个日渐强盛的国家中能有效的履行对同胞们的宣教使命。祷文书的历史回顾翻译与印刷事工、是十九世纪初期新教(基督教)来华的首要任务。南京条约签订後,基督教宣教据点北移到福州与上海。但之前,澳门与马六甲是翻译与PrayerBookTranslationandtheBirthof‘ShengKungHui’Page2of152出版的据点。对当时的翻译工作,我们往往较注意宣教士在圣经中译上的贡献、以及他们在『Elohim、theos』的中译,应该是『神』、『上帝』、『天主』、抑或『上主』等等。其实,早期的宣教士所关注的,不但是在传扬福音,派发圣经单张,也关注到如何为华人的基督徒进行教导与牧养。这就是说,祷文书、要理问答、主祷文、使徒信经等也是他们编订中文资料中的重要项目。早期宣教士对这些与教会相关的翻译对基督教的发展影响至深。文字可以规范一种意识形态。譬如,如何中译bishop,priest与church关系到基督徒群体组织内权力架构的样式。十九世纪公祷书华译的工作,主要的编者包括伦敦会的马礼逊(Morrison)与麦都思(Medhurst),英国安立甘会(ChurchMissionarySociety)的慕稼殻(GeorgeEvansMoule)、包尔腾(JohnShawBurdon)(即后来的维多利亚教区主教),与美国监督会宣教部(ProtestantEpiscopalMissionarySocietyintheUnitedStatesforForeignandDomesticMissions)的文惠廉(WilliamBoone)、施约瑟(JosephSchereschewsky)(后来任上海的主教)。马礼逊在一八一八年于马六甲出版的『年中每日早晚祈祷叙式』,可算是第一本华译的公祷文。全文只有三十页,是英国教会早晚祷文的华译。他为华人基督教建立基本词汇。他把Minister译为『牧者』,称信经为『使徒敬信全言』,在文本中以『圣公会者』来形容教会。之后的早期的宣教士跟随这翻译,往往称基督徒群体为『圣会』。譬如,米邻(Milne)著作的标题《上帝圣教公会门》、与郭实猎(Gutzlaff)的《圣会祷咨》和《圣会之史》便是明证。(早期基督教宣教士出版的书籍目录、请参阅AlexanderWylie,MemorialsofProtestantMissionariestotheChinese:GivingaListoftheirPublications,andObituaryNoticesoftheDeceased.AmericanPresbyterianMissionPress,1867;其中部分收集在哈佛燕京基督教宣教士中文著作缩微)。马礼逊死后、施美夫(GeorgeSmith)主教依赖麦都思(Medhurst)翻译英国公祷文,一八五五年在香港圣保罗书院出版的《祷告文全书》是参照较早前麦都思于一八四四年在上海翻译的礼文。期间、慕稼殻(GeorgeEvanMoule)在宁波翻译公祷文成为当地方言,出版罗马拼音的公祷书。与此同时,美国文惠廉(WilliamBoone)主教于上海也从事翻译,把美国监督会公祷文逐步翻译成上海话的祷文书。详情参看附表(1):部份华文公祷书出版演变一览表。包尔腾与施约瑟的大公传统上述的翻译可算是公祷文翻译的初步尝试。包尔腾与施约瑟在十九世纪中下旬在北京的合作,才真正的为中文公祷文奠下基础。今天的华文公祷书,仍以他们的译本为依归。一八七二年包施二人在北京出版《教会祷文》、这是他们合作的精结。之后包尔腾与施约瑟以其为范本,于一八七九年与一八八零年分别为自己教区在香港与上海出版了《教会祷文》。PrayerBookTranslationandtheBirthof‘ShengKungHui’Page3of153施约瑟在1888年向美国监督会主教院提交报告《TheBible,PrayerBook,andTermsinourChinaMissions》,介绍他在中国翻译圣经与公祷书的成果与翻译原则。包尔腾于一八七九年出版《教会祷文》、在他以英语撰写序言中,也详细列出其编订公祷文的原则。包施二人在这两篇文章里反省他们编订工作的成果。大体来说,一八七二年的《教会祷文》是一本历史性的公祷书。原因如下:一、这是第一次英美教会联手合作、尝试编订一本全国性的公祷文。在他们以前、十九世纪英国安立甘会与美国监督会是分头在中国宣教。他们出版的崇拜礼文是较片断性的,彼此间没用统一的词汇。一八七二年的版本涵盖了英美两地公祷书的礼文,收录了两国公祷书的礼文,让无论是英国或是美国背景的教会也可以使用同一本的公祷书。此外、包施二人采用『文理(Wenli)』书面语为公祷书的文字,让这公祷书能跨越地方方言的限制,通行全国。包、施合作为日后两个宣教组织拼轨,建立一个共同的教会奠下基础。二、他们为传统的教会牧职制度订下权威性的中译。翻译bishop为『主教』、priest为『教师』或『教牧』、Ibelieveintheholy,catholicchurch为『我信圣公会』。然而、包施二人觉得这些翻译仍需改善。施约瑟尤其觉得『会』一词不能表达ecclesia的意思。对priest的中译更觉不完善。所以,施约瑟在一八八零年的《教会祷文》中,参照当时中国罗马教会的做法,把priest音译为『比理斯德』。其实、十九世纪末维多利亚教区圣职人员的执照记录,也以『第亚根』、『伯烈斯比德』两词音译deacon与priest。中文公祷书教会制度词汇的演变可参考附表(2)。三、两者都试图在中国建立一个大公的教会。英国差会是以一个志愿机构的形式在中国进行活动,而美国的宣教组织本来与英国一样,是一个志愿性团体,但在一八三五年修订宪章,把组织纳入美国监督会教会的体制内。这改宪强调了教会在宣教中领导的地位。每一信徒都与宣教工作有份。当时英国教会牛津运动刚始步,强调教会需建立自己的独特身份与权威,以对抗自由主义与敬虔主义的冲击。这运动也蔓延到美国。英国牛津运动的领导层,包括纽曼、对美国监督会嘉许至甚。原因就是、美国监督会摆脱了英国国教的模式,纵使没有政府为后盾,但仍能活跃的存在,并且在世界各处宣教,建立了一个圣而公的教会。(见H.G.G.Herklots,TheChurchofEnglandandtheAmericanEpiscopalChurch.AStudyinRelationships.London;Mowbray,1966,138-140页。)包尔腾与施约瑟都是秉承这传统来华宣教。在他们以前,英美在华的宣教事工都是深受福音派影响,着重传道,而较少严谨的思考到教会体制的命题。包施二人却改变了这原本的导向,关注到教会的大公性与历史传统。他们的翻译工作为日后华人安立甘教会建立了基本的神学词汇。PrayerBookTranslationandtheBirthof‘ShengKungHui’Page4of154这神学与教会观上的转向在十九世纪下旬均在香港与上海造成许多矛盾。包尔腾在香港初到任时,与华人传道所圣士提反堂信徒就神的称号引起争吵。包尔腾坚持使用『天主』而非『上帝』的称号。当时、信徒深受福音派与公理传统影响,与包主教对抗。本来深受历任主教与差会宣教士赏识的罗深源曾就此考虑辞职。后来包主教坚持起任与圣士提反堂本没有多大关系的邝日修而罢免资深的罗深源,与这冲突并非毫无关系。在上海、文惠廉主教的儿子第二文惠廉(WilliamJonesBoone)在被选为上海的新主教时,也同样受到当时老一辈的同工反对。指控包括文氏在圣约翰学院推行礼仪主义。(详情在另文发表。见ChurchMissionarySociety华南宣教的历史档案与F.McKeige,CorrespondencesinconnectionwiththeprotestagainstconsecrationofRev.W.J.BooneasmissionarybishopoftheProtestantEpiscopalChurchofAmericaninChina;alsolettersreferringtothewretchedmanagementofthemission.Shanghai,1885)。圣公会的诞生使徒信经为所有教会所宣认。所以,包施二人在一八七零年代把其中信条翻译为『我信圣公会』意义深远。随即影响以后教会为自己的命名。一八七七年慕稏德(ArthurEvansMoule)在上海编写《圣公会大纲》一书,讲论英国教会三十九教条。于序言中道:『本公会所书大纲、三十九则。略加讲论以辩其来历,为之序于左。大英国教会,原信从聖書之正道,後为罗马教舛谬贻误。』一八八八年郭斐蔚(FrederickGraves)于武汉文华书院编译JosephBingham之《OriginesEcclesiasticae:theAntiquitiesoftheAncientChurch》,称之为《圣公会古规》。序言如下:『英公会会长炳罕先生曾于主後一千七百余年著圣公会古规一书,计二十三卷,语有根底规律森严,凡以范围教会护持真道,俾圣品人知所遵从,并有以识异端裂教会之伪。且书中语言古非臆断,要旨取证于古书古史为名,论盖以古信徒同守使徒遗规成为独一圣公会取其言而证之。』顔永京于上海在一八九八年临死前著《英普公教会史》。(顔永京是美国监督会在华按立的第三名会长。一八六七年被按立为会吏,一八七零年为会长。是当时在上海最有学问与社会威望的华人教牧。在书中他自称为『美国圣公会会长』、序言道:『英普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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