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倒闸操作和工作票的“六要”“七禁”“八步”一流程1、电气倒闸操作“六要”“七禁”“八步”一流程。倒闸操作基本条件(简称六要):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名单2)要有明显的设备现场标志和相别色标3)要有正确的一次系统模拟图4)要有经批准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5)要有确切的操作指令和合格的倒闸操作票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和安全共器具倒闸操作禁止事项(简称七禁):1)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2)严禁无操作指令操作3)严禁无操作票操作4)严禁不按操作票操作5)严禁失去监护操作6)严禁随意中断操作7)严禁随意解锁操作倒闸操作基本步骤(简称八步):1)接受调度预令,填写操作票;2)审核操作票正确;3)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分析和预控;4)接受调度正令,模拟预演;5)核对设备名称和状态;6)逐项唱票复诵操作并勾票;7)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8)改正图版,签销操作票,复查评价。5、工作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1)变电(发电)第一种工作票: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3、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变电(发电)第二种工作票: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相、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二次系统、低压电动机、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4、在大于设备安全距离(表2-1)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4、高压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3)带电作业票: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2-1规定的工作。4)变电(发电)事故应急抢修单: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5)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6)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6、工作票执行基本条件(简称六要):1)要有批准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2)要有批准公布的工作许可人员名单;3)要有明显的设备现场标志和相色标;4)要有合格的现场作业工作票;5)要有明确的调度许可指令;6)要有完备的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票执行禁止事项(简称七禁):1)严禁无工作票作业;2)严禁未经许可先行工作;3)严禁擅自变更安全措施4)严禁擅自试加系统电压5)严禁随意超越批准的检修作业时间6)严禁未经验收结束工作票7)严禁擅自合闸送电。工作票执行基本步骤(简称八步):1)收到并审核工作票2)接受调度工作许可3)布置临时安全措施4)核对安全措施,许可工作票5)办理工作过程中相关手续6)设备验收,工作终结7)拆除临时安全措施,汇报调度8)终结工作票工作票执行流程(简称一流程):1、工作票包括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2、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3、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下列关键词出现错、漏情况时,该工作票予以作废。a)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保护连接片等设备的名称和编号,接地线安装位置;b)断开、合上、取下、短接、拆除、投入、装设、投上、插入、悬挂;c)有关设备编号的阿拉伯数字,甲、乙、一、二、Ⅰ、Ⅱ、A、B等。个别错别字、漏字修改的方式:a)错别字:错别字的修改应在其上方修改,同时在错别字横划二道;b)漏字:在漏字处下方划“∧”符号,在“∧”的上方写上所漏的字。4、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5、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计划内工作必须在工作前一日12小时之前)预先送达变电所(操作站)。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交给工作许可人,并在备注栏说明原因。第二种工作票、电作业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6、二次回路有工作应按《安规》有关规定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其安全措施的执行和恢复,包括验收确认,由检修单位负责。《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由检修单位随工作票归档保存。7、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对不符合的工作票应退回。8、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的应拉开开关和闸刀,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等,与实际所做的现场措施核实后,在“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9、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a、会同工作负责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已无电,并在工作票安全措施〔已执行〕栏中逐项打“√”;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注意事项;c、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10、许可手续完成后,许可人员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内容包括:许可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编号和主要工作内容。1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任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12、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13、检修工作结束,运行值班员带工作票与工作负责人共同验收设备,检查有无遗流物,现场是否清洁,核对设备状态和安全措施恢复到工作许可时的状态,并向工作负责人了解见检修实验项目、发现的问题、实验结果、存在问题和运行中注意事项,收回所借用的钥匙。并按规定做好相应记录。14、工作票执行后在指定位置加盖“已执行”章。使用过的工作票其中一张由操作站保存,每月统计、定装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