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单位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同名称: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合同编号:WH-YF(XC)-SG-2)鉴定书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单位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2017年9月5日验收主持单位: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建设项目部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永丰县水利局项目法人: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一级)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建设项目部(二级)设计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新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吉安市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运行管理单位:永丰县恩江镇水利管理站验收时间:2017年9月5日验收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前言1、验收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招标、投标合同文件等。2、组织机构: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由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建设项目部主持,并成立了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单位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3、验收过程:2017年9月5日,在吉安市永丰县水利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单位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永丰县水利局、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建设项目部、永丰县恩江镇水利管理站、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新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组成。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吉安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列席了会议。按照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确定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听取了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工作报告;检查分部工程和单位程验收有关资料;讨论并通过单位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一、单位暨合同工程概况(一)单位暨合同工程名称及位置1、单位暨合同工程名称: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2、工程位置:永丰县乌江县城段左岸。(二)单位暨合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堤身填筑工程(桩号0+000-1+975):施工桩号为0+000~2+007,主要施工内容为堤基清理,土料碾压筑堤,0+105-0+930填塘工程;堤身填筑工程(桩号2+007-4+255):施工桩号为2+007-4+255,主要施工内容为堤基清理,土料碾压筑堤,2+592-2+850、3+466.97-3+964.6土方开挖;堤身防护工程(桩号0+000-1+975):施工桩号为0+000~2+007,主要施工内容为0+109-0+220、0+670-1+333.44、1+430-2+006.79石笼护垫,0+220-0+670、1+333.44-1+430抗冲生物毯,0+109-2+006.79草皮护坡,0+600-0+900、1+614.04-2+006.79石笼挡墙,0+109-0+600、0+900-1+614.04石笼镇脚,0+109-2+006.79抛石固基;堤身防护工程(桩号2+007-3+300):本分部工程施工桩号为2+007-3+452.54,主要施工内容为2+411.75-2+439.14石笼镇脚,2+007-2+411.75石笼护垫,2+007-2+132、2+374-2+537.2、2+897.03-2+3+452.54抛石固基、2+007-2+500草皮护坡、2+439.14-2+537.2、2+897.03-3+452.54生态抗冲毯护坡、2+007-2+500混凝土路面工程;砼道路工程:施工桩号为0+000~2+007,主要施工内容为砂砾石垫层、5%水泥碎石稳定层、C25混凝土路面;▲建筑物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涵闸(桩号0+054)拆除重建、2#涵闸(桩号1+333)拆除重建、3#涵闸(桩号4+038)拆除重建、恩江渠堤下渠涵(桩号0+100)拆除重建、新建穿堤涵管(桩号4+150)。主要施工项目如下:原涵闸拆除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建筑物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启闭机制安工程。(三)单位暨合同建设过程1、开完工日期开工日期2015年3月18日,完工日期2017年8月28日。2、各分部工程开完工日期各分部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和实际完工日期表单位工程名称编号分部工程名称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备注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1堤身填筑工程(桩号0+000-1+975)2015年05月13日2015年12月19日2堤身填筑工程(桩号2+007-4+255)2015年12月01日2017年01月04日3堤身防护工程(桩号0+000-2+007)2015年09月13日2016年07月14日4堤身防护工程(桩号2+007-3+300)2016年09月20日2017年08月28日5砼道路工程2016年06月25日2016年09月03日6▲建筑物工程2015年08月01日2016年05月14日3、工程建设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效果(1)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建立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主动性预控,严格质量检查和抽测,加强成品保护等施工质量控制制度。以现行的规程规范、设计标准为依据,依靠完善的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严把质量控制关。1)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三检制”,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跟班作业,认真检查、督促工程质量。2)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到位,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漏岗。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理和联合检查验收制度。3)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有关规定的数量、方法、等进行质量检测。4)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召开工程现场会,就地解决。5)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做到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工程质量评定也结束的原则,达到资料及时、准确、齐全。(2)进度控制措施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施工进度,发现施工进度滞后,及时帮助施工单位查找原因,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加以落实。2)召开工地协调会和监理例会,及时解决有关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因素。(3)投资控制措施审查、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和完成的工程量、价格费用,并签发计量认证和付款证书。1)单元工程完成,经“三检”合格后,及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只有经监理复核合格的单元工程,才能进行计量与支付。2)对合同外的项目和工程变更,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进行控制。3)在工程进度款申请审核中,严格审查付款申请所具备的条件和规范化情况。(4)效果项目法人从开工手续、筹措资金、施工外部协调到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履行职责,起到了项目管理的核心作用。监理单位以“三控制”为目标,以合同、设计、规程规范为依据开展监理工作。在施工监理活动中,坚持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编写了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做到了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检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重视工程质量和进度,接受监理、业主、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完成了工程建设,且工程质量达到了合同要求。(5)主要经验教训1)对承包商进行岗前培训是十分必要的。2)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查和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测以及监理机构的抽检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关键。3)严格计量支付的审核制度。4)承包人项目部的主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二、验收范围堤身填筑工程(桩号0+000-1+975):施工桩号为0+000~2+007,主要施工内容为堤基清理,土料碾压筑堤,0+105-0+930填塘工程;堤身填筑工程(桩号2+007-4+255):施工桩号为2+007-4+255,主要施工内容为堤基清理,土料碾压筑堤,2+592-2+850、3+466.97-3+964.6土方开挖;堤身防护工程(桩号0+000-1+975):施工桩号为0+000~2+007,主要施工内容为0+109-0+220、0+670-1+333.44、1+430-2+006.79石笼护垫,0+220-0+670、1+333.44-1+430抗冲生物毯,0+109-2+006.79草皮护坡,0+600-0+900、1+614.04-2+006.79石笼挡墙,0+109-0+600、0+900-1+614.04石笼镇脚,0+109-2+006.79抛石固基;堤身防护工程(桩号2+007-3+300):本分部工程施工桩号为2+007-3+452.54,主要施工内容为2+411.75-2+439.14石笼镇脚,2+007-2+411.75石笼护垫,2+007-2+132、2+374-2+537.2、2+897.03-2+3+452.54抛石固基、2+007-2+500草皮护坡、2+439.14-2+537.2、2+897.03-3+452.54生态抗冲毯护坡、2+007-2+500混凝土路面工程;砼道路工程:施工桩号为0+000~2+007,主要施工内容为砂砾石垫层、5%水泥碎石稳定层、C25混凝土路面;▲建筑物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涵闸(桩号0+054)拆除重建、2#涵闸(桩号1+333)拆除重建、3#涵闸(桩号4+038)拆除重建、恩江渠堤下渠涵(桩号0+100)拆除重建、新建穿堤涵管(桩号4+150)。主要施工项目如下:原涵闸拆除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建筑物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启闭机制安工程。三、合同执行情况1、合同管理情况: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建设项目部于2015年3月6日与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施工合同》合同编号:WH-YF(XC)-SG-2,约定合同价格为21853515.82元,实际完成投资额20219621.99元(未审计、以审计为准),合同工期为2015年3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17日,质量目标为合格及以上标准。2、合同工程完成情况:本合同工程1个单位工程,6个分部工程全部完成。3、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主要完成工程量对照表序号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合同工程量完成工程量完成比备注1堤防工程土方清基m³52385.0040730.8477.75%变更2014SHSL157(1)-022土方开挖m³178110.0074343.1041.74%变更2014SHSL157(1)-023土方回填(堤身粘性土)(运5km)m³142946.00143393.63100.31%4土方回填(堤身砂性土)(部分运5km)m³125442.0098076.9178.19%变更2014SHSL157(1)-025土方回填(填塘砂性土)m³7609.0019159.60251.80%承包[2015]报告05号6土方回填(压浸砂性土)m³17260.000.000.00%7耕植壤土(表土回填,外购)m³6495.004522.5469.63%变更2014SHSL157(1)-028抛石m³5208.006346.63121.86%变更2014SHSL157(1)-029石笼镇脚(含填充块石)m³1511.00688.2545.55%SHSL157(1)J-5T-1-04A变更2014SHSL157(1)-0210石笼挡墙(含填充块石)m³4246.004767.81112.29%11石笼网垫(含填充块石)m³10272.005470.1053.25%变更2014SHSL157(1)-0212砂卵石垫层m³3667.002139.7758.35%变更2014SHSL157(1)-0213抗冲生物毯(含固定钉等辅助设备)㎡16396.0013280.7981.00%变更2014SHSL157(1)-0214短纤针刺无纺土工布(250g/㎡)㎡51778.0022340.09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