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主体审批审议审查全国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审批省域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审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直辖市城市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审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审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其他城市城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县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其他镇镇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乡、村庄规划乡、镇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组织编制主体审批审议审查城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本级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镇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重要地块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通常应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设单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单独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国务院审批的报建设部)规划类型备案各类规划组织主体、申报、审批一览表规划类型备案历史文化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申报机关审批公布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主体审批审议备案总体规划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详细规划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申请机关审批公布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县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级风景区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省级风景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国家级风景区省级风景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类型审批程序名镇和名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规划类型审查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仅限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审批程序历史文化名城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审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