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使用的打磨机具的型号、规格、性能及主要结构,并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遵循安全使用说明,严禁超设备规格使用。2.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护面罩)及眼镜等防护用品。工作着装适当,小心衣角、长发、首饰等卷入运动部件。3.工具的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及固定螺栓等)不准擅自拆除。工作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砂轮机外壳、手柄无裂缝或破损;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可靠;软线、漏电保护器完好无损;插头、插座完整无损;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等,还应避免潮湿及雨淋。4.安装砂轮前,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大于200毫米的砂轮应进行静平衡,不准使用裂纹或缺损的砂轮。5.砂轮装好后须试转1-2分钟,检查运转情况。试运转时,砂轮正面及散射方向不允许站人。6.保持高度警觉,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并保持清醒。打磨时,手中所持工具要确保足够稳固。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不得用力过猛。眼睛与打磨部位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用手直接按压或靠近旋转部位。7.打磨时要谨慎小心,勿让火花及研磨屑喷到身上。不得用切割砂轮的侧面进行磨削。火花散射范围内,严禁存放任何可燃物品。8.若工具启动后,出现明显颤动或其它异常,要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能继续操作。9.堆放毛坏、半成品等物件时,必须要整齐、稳妥,不准堆放过高,高度不超过1.2米,以防伤人。保持工作位置及周围的整洁和通道畅通。10.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砂轮停转后,物品归位清理现场,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