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停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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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扇停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1.1基本情况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采用机械抽出式。选用两台FBCDZ№22型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一用一备,单台主通风机电机功率为2×160kW,电压等级为380V,风量7200-3600m3/min。主斜井和副斜井为进风井,回风立井为回风井,形成“两进一回”的通风方式,总回风巷和盘区回风巷均为专用回风巷,实际总回风量4527m3/min。1.2事故危害程度分析主扇停风后,井下采掘头面涌出的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不能得到有效稀释,如果人员不及时撤离,就会发生窒息、中毒事故;瓦斯浓度积聚到一定程度后,遇到火花可能引起瓦斯爆炸。2组织机构及职责2.1专项指挥部成立主扇停风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专项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台。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矿长专项常务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专项指挥部副总指挥:总工程师、通风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专项指挥部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矿山救护队负责人2.2专项指挥部职责井下主扇停风后,迅速判断清事故影响区域,启动应急预案,批准现场处理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救;督查主扇停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3各相关部门职责2.3.1通风部:负责井上下的通风系统恢复工作,在主扇恢复运行后,安排人员检查各施工头面的瓦斯积聚情况,制定瓦斯积聚区域的瓦斯排放措施,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排放瓦斯,恢复局扇运行,提供停风区域通风系统图和相关技术资料参数。2.3.2机电部:负责事故主发生后的停送电工作,查清主扇停风的原因,第一时间告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排查造成主扇停运的故障,提供停风区域机电设备布置图和相关设备运行技术资料参数。根据停风事故的严重程度配合总指挥协助处理现场事故,组织制定处理方案。加强对风井主扇风机(包括备用主扇)双回路供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双回路供电的可靠。如果因停电导致主扇不运行,机电部负责把停电的详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按事故类别的大小,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线路或供电设备的抢修,根据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送电。2.3.3生产部:协助指挥部进行主扇停风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2.3.4安全部:负责停风区内各头面人员的撤离,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好撤离停风区及升井人员的清点工作。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2.3.5调度台: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方案,积极协调、指挥各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参与抢险。保证各单位通信系统可靠灵敏,并及时准确地将事故发生地点遇险人员的数量及时反馈到指挥部。2.3.6矿山救护队: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负责灾害发生后救灾现场伤员的现场急救,保证救护伤员时所需要的器材、药品等医护用品,处理不了时及时联系医院。2.3.7调度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通知井下各单位人员撤离,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集团公司汇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做好事故的汇报、指示、应急开展情况的相关记录,准确传达各方面的信息,并做好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记录。2.3.8机运队: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加强对风井主扇风机(包括备用主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主扇的可靠运行和备用主扇的完好。主扇停风后,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利用自然通风向井下供风,并迅速汇报生产调度台、机电部、通风部。并在主扇停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恢复主扇运行。2.3.9运输队:负责车辆的准备工作并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2.3.10计财部:负责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根据指挥部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2.3.11受影响单位的队长:在接到调度台的撤人通知后,组织人员及时撤离,安排电工做好停送电工作;在通风部门的指导下,协助进行瓦斯排放作业。并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报告。并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3处置程序3.1事故接警报告与记录(1)调度台的当天的值班主任为事故接警报告责任人,当天的调度值班员为记录责任人。(2)调度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值班主任报告;值班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和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接到总指挥的指令后,立即按照调度台的信息发布程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同时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全程的详细记录。(3)调度台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内线:8099,外线:3868353。3.2响应分级主扇无计划停风事故,按停风时间的长短,及所造成的后果,分为三个级别:(1)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0.8%但不超过3%,采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10分钟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为三级事故。(2)事故造成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采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达到10分钟及以上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为二级事故。(3)事故造成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采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达到10分钟及以上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为一级事故。3.3响应程序发生主扇停风事故后应按照如下标准,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行动。(1)发生三级事故后,不启动矿级应急预案。通风部在机电部、调度台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迅速安排瓦斯排放事宜,采取相应安全措施。(2)发生二级事故后,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矿长在通风部、机电部和调度台的配合下,迅速安排救援事宜,拟定救援方案。(3)发生一级事故后,请求天安公司、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上级机关增援,启动上一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4应急启动(1)发生主扇停风事故后,主扇司机立即启动备用主扇,同时向调度台汇报。(2)调度台接到主扇停风事故汇报后,一方面通过广播系统通知井下各头面的施工人员,另一方面利用电话通知到受影响范围内零散作业人员所在的单位,把所有人员撤到全风压处,并由机电工切断工作面电源。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台集中。(3)矿当日值班长、调度主任接到汇报后,请求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预案。(4)总指挥下达命令,决定启动预案。(5)因本矿上级供电原因造成的停风,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上级部门增援。3.4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调用矿属任何单位储备的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抢险小组等。3.6应急处理3.6.1发生主扇停风事故后,主扇司机立即向调度台汇报,机电副矿长、要立即赶赴主扇房,排查故障,随时准备恢复主扇供风。3.6.2调度台牵头,安全部配合,在能进入停风区的巷道口或井口安排人员,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风区内。3.6.3井下各单位接到调度台的撤人通知后,跟班干部负责,安检员监督,把所有人员撤到有电话的全风压处,电工停掉工作面的所有动力供电,开关手把打零位后,向调度台汇报。3.6.4机电部立即安排人员查找主扇停风原因,找出停风原因后,要第一时间向调度台汇报,便于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应急方案。安排人员协助事故单位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主扇供风。3.6.5监控室要尽快查清停风区内的作业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便于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掌握现场人员动态。3.6.6停风时间达到10分钟,调度台应通知井下受影响范围内的井下各单位撤人,各单位在接到调度台的通知后,由跟班干部负责,将所有人员尽快撤离至地面。电工将工作面所有开关(包括风机开关、水泵开关、照明综保)及移变停电后,和安全员一起撤离至地面。3.6.7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或防爆盖及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3.7恢复通风3.7.1主扇停风后,如因在用主扇机械或供电故障造成的停风,备用主扇可以启动时,应优先启动备用主扇。3.7.2因本矿上级供电原因造成主扇停风时,机电部要安排人员协助组织抢修。待上级恢复供电,主扇可以运行时,机电部部长向指挥部汇报。3.7.3接到主扇可以恢复运行的请示后,指挥部下达启动主扇的具体指令,机电部长通知主扇司机按程序恢复主扇运行。主扇运行正常后,机电部长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命令通风部经理组织瓦斯排放工作。3.7.4恢复通风前,经瓦检员检查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主进风井瓦斯和二氧化碳均不超0.5%时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命令地面变电所向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3.7.5经瓦检员检查盘区变电所变电所、及各配电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时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命令中央变电所人员向各个变电所送电。3.7.6经瓦检员检查各个变电所(或配电点)所带动的所有局部通风机极其开关前后10米范围内的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均不超过0.5%时,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命令相应变电所人员送风机专用移变。3.7.7采掘头面出现瓦斯浓度超过3%的现象后,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安排人员,入井进行瓦斯排放工作。3.7.8采掘头面出现瓦斯浓度达不到3%时,局部通风地点恢复通风瓦斯排放小组由通风部干部、瓦检员、安检员、机电工组成,通风部干部为排放瓦斯小组负责人,由外向内逐段排放瓦斯。3.7.9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人员可以进入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范围内的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0.5%时,人员可以进入工作面。3.7.10局部通风巷道恢复通风后,瓦检员必须对该掘进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检查确认通风、瓦斯正常后,向指挥部汇报。3.8扩大应急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主扇停风事故上升为一级事故后,调度台要请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请求上级增援,启动上一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9应急恢复全部受伤、受困人员被救出,现场人数清点结束后,抢救人员暂时撤离事故现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制定恢复现场计划,进行应急恢复,修复损坏的通风、机电、运输、排水设施设备。3.10应急结束(1)停风采区的各头面在恢复通风后,通风部门进行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符合规定后,报应急救援指挥部。(2)经确认,符合人员进入作业的头面,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施工单位可以进入作业。(3)在所有头面的通风和供电都恢复正常后,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解除的指令。4处置措施4.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4.1.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4.1.2稀释积聚区域的瓦斯浓度;4.1.3恢复停风区域的供风。4.2具体要求4.2.1主扇停风单位在主扇停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下迅速组织恢复主扇运行。调度台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成员单位应急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救,并保持各成员之间和主扇停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之间的通讯联络。4.2.2主扇停风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首先开展事故自救,并对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组织制定现场的抢救方案和符合现场抢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专业抢险人员到位后,事故单位要提供备品备件、应急物质和车辆,按抢险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处理过程要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操作。4.2.3主扇停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决定井下相应地点是否执行停送电程序。4.2.4若主扇及供电线路故障停风,组织备用电源、备用主扇运行;若系统备用电源、备用主扇运行在短时间内有一定难度时,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令机电部组织维修。4.2.5受事故影响的地点根据情况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到进风大巷,若停风时间达到10分钟,将人员撤到地面。4.2.6如遇异常情况无法顺利撤离时,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制定专门的人员撤离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专业组人员协助做好撤离工作。4.2.7根据制定事故抢险方案,经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由专业抢险人员进行线路和设备抢修等,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抢修完毕。4.2.8事故抢修结束在主扇停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下恢复主扇运行,并按停送电程序,迅速恢复供电。4.2.9主扇恢复运转后,由通风部根据停风地点瓦斯情况组织恢复通风工作。具体执行《恢复正常通风的操作顺序和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瓦斯浓度超过3%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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