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穗人考中心函〔2010〕8号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3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一)网上预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10年4月2日下午17时截止。自4月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3月29日至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二、考试时间及科目日期时间科目6月20日上午09:00–12:00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下午14:00–17:00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三、考试方式(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四、其他(一)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1〕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二)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附件:1.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2.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3.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4.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附件1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一、报考对象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以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初级,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二)报考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初级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具备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中级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三、提交材料的要求(一)《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二)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三)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6)款和符合免考一科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四)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2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填表注意事项: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此表一式一份。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6)款和符合免考一科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三、声明: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报考者(本人签名):年月日单位审核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同意(请在以下□内打“√”):□报考初级:□考二科;□考一科□报考中级:□考二科;□考一科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年月日考试机构审核意见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年月日考试时间2010年6月20日资格证书编号审批与发证机构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注:1.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2.审批与发证机构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资料档案中。附件3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5.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3.中级01考一科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02考二科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4.初级01考一科4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02考二科3质量专业相关知识4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附件4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报考级别初级中级金额报考一科(65元/人)报考二科(130元/人)合计单位:联系人:电话:主题词:人事质量△考试△通知抄送: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0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