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声明:表中所列明的内容,已知晓。本表所报送的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盖章)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授权人授权(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原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号码:)不再为我(单位)指派办理涉税事项(仅在变更办税人员时填写)。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签名:被授权人签名:20年月日备注:1.纳税人与税务代理中介机构有税务代理合同(协议)的提供合同(协议)即可,无需填写此委托书。2.本委托事项发生变更的,授权人应及时到国税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授权人未及时变更登记信息的,被授权人从事委托税务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授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