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1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主要内容一、招投标的性质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体及资质管理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四、关于招投标的不同领域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七、招标的投诉处理八、招标组织形式2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九、招标的方式十、招标的范围十一、招标公告的发布要求十二、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十三、招标的程序十四、评标及评标方法十五、投标的程序十六、投标的技巧十七、招投标活动原则十八、从事招投标工作应注意的事项3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一、招投标的性质1.招投标是工程承发包的一种模式工程承发包是指根据协议,作为交易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为交易另一方的建设单位完成某一项工程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按一定的价格取得相应的报酬。承包方式可分为:指定承包、协议承包和招标承包。招标承包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承发包交易模式(三法、四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2000.1.1)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4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2工程招投标过程是形成合同的过程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招标文件(邀约引诱)投标文件(要约)中标通知书(承诺)5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体及资质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体包括:建设工程招标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6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1、建设工程招标人的招标资格建设工程招标人的招标资格,是指建设工程招标人能够自己组织招标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素质。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是:1)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2)有组织评标的能力。【注: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是指,自行招标人应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有从事同类工程招标的经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即招标人应具备有3名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纪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的有关法规,并且至少包括一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7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2、建设工程投标人的投标资质建设工程投标人的投标资质(又称投标资格),是指建设工程投标人参加投标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素质,包括资历、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力量、技术装备、社会信誉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我国已对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总承包以及咨询、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实行了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在投标时只是对他们已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进行验证,即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总承包以及咨询、监理等资质证书直接确认为相应的投标资质证书。8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3、资质管理目前我国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采用资质管理,资质管理涉及对法人单位的管理和自然人的管理。法人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自然人采用执业注册管理制度。资质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施工、造价咨询等。注册执业包括:建筑师、结构师、岩土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组织。它必须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招标代理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代理招标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10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资质分级部分专业3、代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工程:100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1000-50000.35%11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四、关于招投标的不同领域归属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按照采购法代理招标应取得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12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国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在社会投资中占有主导地位。这些部门建设投资使用的都是国有资金,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和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薄弱,很容易造成工程发包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出现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它不是政府管理部门,也不是政府授权的监督机构,本身并不具备监督管理职能。13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按照我国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交易实行属地进入。每个城市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特大城市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区域性分中心,在业务上受中心领导。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铁路、公路、水利等工程,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公告由项目法人组织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14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六、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1、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招标投标活动涉及各行各业的很多部门,我国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是将招标项目划分为行业或产业项目、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分别由不同部门实施行政监督。具体分工为: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批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15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2)有关行业或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部主要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执法;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贸及对外经贸现在应为商务部】16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分级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级管理,是指省、市、县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别实行管理,即分级属地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关,是指经政府或政府编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隶属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7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七、招标的投诉处理国家发展改革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各级发展改革、建设、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通信、电子)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18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八、招标组织形式1、自行招标(应符合主体要求)2、委托招标(资质应符合要求)1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九、招标的方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国外已有多年的历史,也产生了许多招标方式。对招标方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如按竞争的程度分类,有公开招标(即无限竞争性招标)和邀请招标(即有限竞争性招标);按竞争的范围分类,有国内竞争性招标和国际竞争性招标;按招标的阶段分类,有一阶段招标和两阶段招标。我国规定国内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20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指报刊、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选择若干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21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十、招标的范围1.建设工程招标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招投标法中所规定的招标范围,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出了更具体的招标范围,具体范围见表链接1:22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2.建设工程招标规模标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23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二○○一年五月十五日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4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十一、招标公告的发布要求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号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审批权限审批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招标公告,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25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知识—伊川2011.5十二、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招标工程需具备的条件工程施工招标需具备的详细条件①项目审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