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圩中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宣传周活动总结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关于开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我校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宣传周活动》活动,引导青少年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自觉预防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将本次活动进行总结。一、进行宣传学校悬挂横幅《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人人伸出关爱之手,共同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二、开通校园广播站进行宣传教育及法制知识学习9月1日,开通校园广播站,对全校师生进行了法制知识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否则也将被予以惩处……校领导针对这些现象进行了认真解读与阐述,要求每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理念,营造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要求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委要发挥作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学习,加深了师生对新《未成年保护法》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站在对民族兴旺、国家昌盛负责的高度,突出了儿童利益优先化、最大化的特点,它的实施必将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心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大家也清醒的认识到,作为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小学教师,率先学法,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自觉改正一些过去惯用的教育学生的口语和行为,带头做法律的维护者显得十分重要。老师们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法、正确用法,做到依法执教、依法治教。三、加大法律知识教育与防骗教育9月3日,镇司法所讲解有关预防毒品的知识。9月5日,团委对学生进行防骗教育。9月7日,举办《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知识》竞赛四、各班开展了“反传销”主题班会活动。为了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校利用校班会时间,9月8日,我校开展“争当法制宣传员”主题班会。使广大学生更清楚地了解应该怎样正确地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伤害。六、倡议学生做小小法制宣传员,向家长宣传法制知识,不仅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也更大范围的影响身边的人学法懂法。通过本次宣传周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了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在学校这一方面,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黄圩初级中学201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