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源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薛智杰目录概述“电”是一种工业生产的能源和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电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对人和物也构成很大的潜在危险。全世界每年死于电气事故的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25%,电气火灾占火灾总数的14%以上。根据死亡事故综合分析,高压触电死亡人数占12.5%,低压触电死亡人数占87.5%。一、电气安全事故案例1、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一起高压线意外触电事故2010年9月23日11时48分,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雇请的4名劳务工在环胜大道维修路灯。维修完毕后,在搬运高约8米的铁梯时出现意外,铁梯不慎触碰到高压线,导致该4名工人触电死亡。2、祖孙二人双双触电身亡2013年5月20日下午3时许,家住龙城街道回龙铺社区上角环新村的陈昌秀抱着孙子聪聪走到6巷3栋边的小巷时,因小孩的腿碰到水泵外的防护罩,导致聪聪和奶奶陈昌秀双双触电身亡。死者小聪仅一岁三个月大,刚刚学会走路。事发原因为抽水泵电线漏电,导致水泵的防护网带电引起。3、松岗街道沙浦社区某钟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2012年4月14日10时许,李XX(广西人,38岁)来到三楼天面,在检修空气压缩机时发生触电死亡事故。4、12.11深圳公明荣健农批市场火灾2013年12月11日凌晨,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根竹园社区荣健农批市场突然起火,过火面积约1000平方米,至少有21个铺子被烧毁,已致16死5伤,其中还有一家三代6口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二、电气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1)电气工程的设计或安装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2)用户违反安全操作规程。3)缺乏用电安全知识或用电安全意识淡薄。4)用电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总结:从前边4条可以看出,电气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外乎两种:1、安全管理不到位;2、电气线路或设备达不到安全要求。三、对症下药、从根本上治理医生诊断用的是“望、闻、问、切”,安全检查依据的是法律、法规、标准。医生看病靠诊断,安全检查靠判断。(一)加强电气安全基础管理《电气安全管理规程》(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二)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变压器-1《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5m6.1.5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安装油浸变压器,且变压器外廓与生产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小于5m时,建筑物外墙在下列范围内不得有门、窗或通凤孔:1油量大于1000kg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3m的范围内;2油量小于或等于1000kg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1.5m的范围内。1.变压器-2≧1.5m4.2.2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1.5m的固定围栏或围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围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变压器-34.1.3户内变电所每台油量大于或等于100kg的油浸三相变压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并应有储油或挡油、排油等防火设施。6.3.1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且排风与进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机械通风。《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变压器-44.2.5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8m的固定遮栏,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变压器-54.2.4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mm)《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2.配电室-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6.1.1变压器室、配电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3.2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2.配电室-26.1.3(3)变电所位于单层建筑物内或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逼向其他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6.2.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6.2.3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2.配电室-36.2.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4.1.4有人值班的配电所,应设单独的值班室。…….当低压配电室兼做值班室时,低压配电室面积应适当增大。铁丝网《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5m≧1.1m《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2.配电室-4屏后屏前4.2.5: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5的规定。配电屏单配布置双排面对面布置双排背对背布置多排同向布置屏侧通道屏前屏后屏前屏后屏前屏后屏间前、后排屏距墙维护操作维护操作维护操作前排屏前后排屏后固定式不受限制时1.51.11.22.111.21.51.52.02.01.51.01.0受限制时1.30.81.21.80.81.21.31.32.01.81.30.80.8抽屉式不受限制时1.81.01.22.31.01.21.81.02.02.31.81.01.0受限制时1.60.81.22.10.81.21.60.82.02.11.60.80.84.2.5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m)2.配电室-56米第4.2.6条: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尚应增加出口。《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8.2.4:高低压配电设备、裸母线及电梯曳引机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2.配电室-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1.1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裉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10.3.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12、低压配电柜内一、二次线路应整齐规范,无私自搭接现象。13、进出配电室的线缆应敷设在电缆沟、桥架或线槽内。2.配电室-75.3变配电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不起尘、不发火的耐火材料。放有酸性物质房间的地面(如蓄电池室)应采用耐酸且便于清洗的材料。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少积灰和不起灰;顶棚不应抹灰。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绝缘垫2.配电室-8北京市地方标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08)5.6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5.8.1变配电室出入口的两个门应为防火门,金属门或包铁皮门应做保护接地,门向外开;其中有一个门的几何尺寸应考虑到室内最大的设备搬运时进出方便。在地下室的变配电室最好有一个门直通室外,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并应畅通无杂物。2.配电室-9北京市地方标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08)•5.18变配电室用具管理•5.18.1变配电室应配备以下用具,并应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a)低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绝缘夹钳;验电笔;绝缘鞋;接地线;标示牌;护目眼镜等;各种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等。•b)高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高压绝缘拉杆,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及绝缘台、垫;有足够数量的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安全遮栏;各种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或非金属性材质梯子等。•c)其他安全用具:应急照明灯具、非金属外皮手电筒。•d)检修工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工刀、电工钳等。•e)测量仪表:万用表、1000V兆欧表、2500V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等。2.配电室-10北京市地方标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08)红外温度测试仪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电阻表(摇表)钳形电流表指针式万用表数字式万用表2.配电室-113.发电机《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7.1.6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分别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有标识。4.配电箱(分柜)-16.2用电产品应该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环境条件进行安装,如果不能满足制造商的环境要求,应该采取附加的安装措施,例如,为用电产品提供防止外来机械应力、电应力,以及热效应的防护。《用电安全导则》(GB13869-2008)YSNO4.配电箱(分柜)-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1.12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箱(盘)内接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应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应相同,同一电器器件端子上的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2.箱(盘)内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3.箱(盘)内宜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汇流排上同一端子不应连接不同回路的N或PE。4.配电箱(分柜)-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1.2:柜、台、箱、盘等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接地导体(PE)排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端子,并应可靠连接。当设计未做要求时,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5.2.10: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应完整;2.箱(盘)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3.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4.箱(盘)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4.配电箱(分柜)-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跨接线5.1.1: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4.配电箱(分柜)-3《用电安全导则》(GB13869-2008)6.5一般环境下,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4.配电箱(分柜)-4《用电安全导则》(GB13869-2008)7.3用电产品拆除时,应对原来的电源端作妥善处理,不应使任何可能带电的导电部分外露。10.6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10.9用电产品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规定的安全性能时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明显位置予以标识。2020/3/12375.漏电保护器-1漏电断路器是在电器设备发生微小的漏电或人身触电时,能够瞬间将电源自动跳脱断电,来防止人员受到电击,或设备烧毁,造成火灾事故的一种电器安全装置。常用的漏电断路器以电流型为主,其自动跳脱断电电流在0.03安培以下,动作时间在0.1秒以下。4.5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4.5.1末端保护a)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b)生产用的电气设备;c)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