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爱心超市、积分激励”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相结合,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争当脱贫户、致富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大力开展“爱心超市、积分激励”工作,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贫困户实行积分评定,贫困户用积分在“爱心超市”兑现实物的形式,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破除“等靠要”观念,树立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敬老爱幼、诚信友善思想,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美好生活。二、运作模式(一)村评积分。1.制定评分细则。本村结合实际,按照主动脱贫、家庭美德、遵纪守法、环境卫生、配合工作等方面制定贫困户积分评定细则,具体评分细则按照《**县精神扶贫贫困户积分评分细则》、《**县精神扶贫贫困户积分反向约束扣分细则》。2.成立评分小组。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贫困户代表组成评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及贫困户的表现,每月对本村贫困户进行积分评定。3.积分每月公示。每月积分评定后,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示公平公正。贫困户人手一份积分卡,每月按评定积分上分。4.积分运用。贫困户积分可到“爱心超市”兑换相应价值商品,年终乡村可根据贫困户积分情况进行总结表彰,激励积分高的,教育积分低的。对月积分在60分以下,且屡教不改的贫困户除采取在公示榜曝光外,还可暂停享受贫困户有关政策,以示惩诫。(二)“爱心超市”兑换积分1.设立“爱心超市”。在游源渡塅组戴庭康的南杂店处设立“爱心超市”。超市商品主要来源于县乡财政补贴资金购买、社会各界捐赠、慈善资金购买、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购买、村集体经济收入购买等。2.积分兑换商品。爱心超市商品按价值对应积分,积分兑换的金额额度(90分--100分兑换金额是30元,80分--89分兑换金额是20元),当月积分达到80分的贫困户可到“爱心超市”兑换相应商品(80分以下不能兑换),贫困户也可以累积积分(当月积分低于80分的不累积),兑换价值更高的商品。贫困户积分实行一年一清,年终清零。贫困户自行到超市兑换积分,行动不便的,可由驻村干部或结对帮扶干部根据贫困户意愿代为兑换。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爱心超市、积分激励”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抓好积分评定和兑换工作,抓好“爱心超市、积分激励”规范化建设,统一好主要评分标准,规章制度、公告公示格式,加强督促检查,力争在10月份能够试运行。2.做好运营管理。“爱心超市”管理要突出物资募集与接收、仓储与管理、发放与领取三个重要环节,接受捐赠物资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商品价值与对应积分要合理,商品种类要丰富,符合贫困户需求,账物往来要清晰,运营情况要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力促公平公正。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把“爱心超市、积分激励”工作做细做实,切忌敷衍了事,积分评定不能个人说了算,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贫困户参与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让全体贫困户共同参与评定。评分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4.广泛宣传发动。“爱心超市、积分激励”工作是精神扶贫的重要手段,加大宣传攻势,发动贫困户参与进来。把活动目的意义、评分细则、运作模式通过召开贫困户政策宣讲会、上门宣讲、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村“爱心超市、积分激励”评比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