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勉尽责火眼金睛——反洗钱基础知识XXXXXXXXX2017年4月6日目录“洗钱”和“反洗钱”的概念“洗钱”案例洗钱风险与渠道反洗钱法律法规反洗钱主要措施近年洗钱案例的新特征分析一、“洗钱”和“反洗钱”的概念洗钱的概念演变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违法所得洗钱的目的隐瞒资金的归属、来源改变资金的性质掩饰洗钱过程的痕迹对洗钱的全过程进行持续的控制反洗钱是为了预防、监控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反洗钱法)反洗钱的概念二、“洗钱”案例“洗钱”案例——贪官夫人洗钱记晏某任交通局局长期间,利用工程招投标收受贿赂共计2226万元;其妻子付某将晏某受贿所得部分款存入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以其本人和朋友雷某名义购买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和保险,以本人及他人名义在重庆城区购买房产7处。“洗钱”案例——上海潘某团伙洗钱案潘某等4名被告人为帮助台湾人“阿元”转移网上银行诈骗赃款,潘某、祝某向卡贩子以150元一张左右的价格购买了大量的银行卡。“阿元”将非法所得划入潘某等人办理的67张银行卡内,并通知潘某等4人通过ATM机或者银行柜面提取现金,扣除事先约定手续费,将剩余资金汇入“阿元”指定的账户内。“洗钱”案例——里格斯银行故意协助洗钱案美国里格斯银行(RiggsBank),19世纪成立的里格斯银行以和美国政府的悠久关系闻名,同时涉足外交界甚深。华盛顿的160多家大使馆,有95%是里格斯的客户。数据显示,来自外交圈的生意,占里格斯银行42亿存款的23%。2004年,riggs银行因涉嫌协助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洗钱,卷入赤道几内亚独裁者腐败资金的事件,被处以2500万美元的罚款。其中银行对洗钱行为提供了协助,银行的账户经理帮助皮诺切特规避了披露账户的法律程序。他们对这几个账户的资金来源从来没有认真的调查。为了掩盖他对这些账户的控制,银行甚至帮他设立了2个壳公司,以这2个公司的名义开出户头,以皮诺切特为实际受益人。在皮诺切特被拘禁,法庭冻结其帐户期间,帮他把160万美金从伦敦转移到美国。三、洗钱风险与渠道银行被动洗钱风险排除个别主动参与洗钱犯罪的案例,银行面临最多的还是一种被动的洗钱风险。银行被动洗钱风险可以理解为:银行在非主观故意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其金融业务或金融产品被洗钱分子利用,被动地卷入洗钱活动后所面临的风险。银行被动洗钱风险主要通过的渠道1、通过存款业务:化整为零→小额存款→逃避大额资金监测2、通过贷款业务:转换资金形式→抵押贷款→投资→改头换面3、通过现金业务:转入银行→大量支取现金→中断追讨线索4、通过支付汇兑业务:控制多个帐户→进行复杂的转账交易5、通过银行卡、网银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非面对面交易→频繁划转→难以追赃6、通过私人银行业务:利用保密性和综合性金融服务的特点,和银行提供的量身定制的专业理财帐户进行洗钱。7、通过信用证业务:将非法资金存入甲国银行→购买信用证→伪造提货单→在乙国的银行兑现四、反洗钱法律法规联合国通过了国际社会第一个打击洗钱犯罪的《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198819901995199920001995年4月,联合国专门拟订了《禁止洗钱法律范本》,供各国当局在制定反洗钱法过程中参考。2000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建立反洗钱工作制度。199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清洗、追查、扣押与没收犯罪收益的公约》20032003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反腐败公约》,对缔约国的反洗钱工作制度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国际反洗钱形势我国反洗钱形势1、1990年《关于禁毒的决定》有关打击用毒品犯罪得益进行洗钱的规定;2、1997年修改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这一单独罪名,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规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3、2001年12月《刑法修正案(三)》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4、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个规定,两个办法”;5、2003年12月对《中国人民银行法》作了修改;增加了人行对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职责;6、《反洗钱法》,2006年10月31日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7、《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银行[2006]1号令),2006年11月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8、《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006]2号令),2006年11月颁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9、《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007]1号令),自2007年6月起施行。10、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三会[2007]2号令),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1月11日正式实施)(FinancialActionTaskForce0nMoneyLaundering)简称FATF,是当今世界最具权威性的反洗钱国际组织,它成立于1989年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秘书处设在法国巴黎。主要是评估在防止利用银行和金融系统洗钱方面的合作成果,改进反洗钱领域的法律和规则以及通过多边司法协助加强反洗钱预防的措施。目前,FATF已发展成为拥有33个成员(31个国家和地区及2个国际组织)。2005年1月,该组组织邀请中国成为FATF观察员,2007年6月28日,FATF在巴黎召开的第十八届三次全会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接纳中国为正式成员。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商业银行总行人行分支机构监测分析中心人民银行总行公安机关大额和可疑交易大额和可疑交易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交易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交易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我国反洗钱监管-反洗钱数据报送流程五、反洗钱主要措施•反洗钱义务主体包括两类:境内金融机构和特定的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三项核心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注:(反洗钱法第3、15-22、34、35等条)树立反洗钱法律意识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反洗钱工作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建立对客户充分的勤勉尽责制是银行反洗钱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银行业对客户勤勉尽责的一个通行做法是建立“了解你的客户”(KnowYourCustomer,以下简称KYC)标准。树立反洗钱责任意识正确履行反洗钱义务银行不仅要监控恐怖及洗钱的资金,还要监控以资助恐怖、洗钱为目标的资金划转行为。反洗钱三项核心制度•什么是客户身份识别:是指反洗钱义务主体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真实有效地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核实和记录其客户的身份,并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防范洗钱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一)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银行为自然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应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核对并登记;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需核对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客户: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单位客户: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客户身份信息重新识别: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有疑问的,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例如:身份证件核中年龄明显有别、男女明显有别、国内国外人员明显有别、身份(职业、地位)明显有别;收到公安、检查院、法院查询、调查、冻结信息。•变更名称、证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情形,应重新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持续识别: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和持续识别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大额交易: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可疑交易: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的交易。大额交易报告时间: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可疑交易报告时间:可疑交易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方式:金融机构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报告时间和方式(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银行账户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四)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大额交易报告标准•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标准。•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的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一场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5、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性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商业银行可疑交易标准•7、提前偿还贷款,与其经营状况明显不符。•8、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9、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之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10、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11、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12、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