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及印鉴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严格控制集团公司公章及有关印鉴章的使用,规范公章及有关印鉴章的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种类一、公章:各公司章、公司业务专用章、各公司协议合同专用章。二、印鉴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姓名的印章。第三条使用范围一、各公司章使用范围:1、以各公司名义上报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等文件;2、以各公司名义向上级单位发出的重要公函和重要文件;3、以各公司名义与有关单位的业务往来、公函文件和联合发文等。二、各公司协议合同章使用范围:以各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会谈纪要等。三、公司业务章使用范围:以各部(室)名义向公司发出的公函和其他文件、联系工作介绍信等证明。第四条使用手续必须严格控制公章及有关印鉴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手续:一、使用各公司章、协议合同专用章必须经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批准。对重要的文书加盖公章及有关印鉴章,必须经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及所属公司负责人签字。二、公司业务章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三、使用公章必须事先履行登记手续。第五条集团公司和所属公司公章及有关印鉴章的制印、启用或注销,均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新制印章、印模须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所有需注销的印章原则上全部上缴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注销。第六条保管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的公章和有关印鉴章统一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或由集团公司委托所属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制印、启用、保管、登记和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公章及有关印鉴章原则上不得外借使用,不得在空白文书、文本上加盖公章等有关印鉴章。如确需外借使用公章等有关印鉴章,须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或由所属公司办公室专职人员随同监管。如有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按以下规定处理:1、外借使用或在空白文书、文本上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等有关印鉴章的,须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同意。2、外借使用或在空白文书、文本上加盖集团公司所属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等有关印鉴章的,须经所在公司负责人签批同意。3、外借使用或在空白文书、文本上加盖公章及有关印鉴章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如实填写办理事项的内容、借用时间或一、用章名称:盖章资料名称:份数:份二、外借公章名称:,外借天,空白资料盖章份申请公司(部门):申报人:审批:备注:料用草审核表NO:盖印份数,由办公室登记备查。第八条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的文本,必须经签字后才予盖章。第九条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公章及有关印鉴章给公司造成政治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部门)公章及有关印鉴章的管理要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申报日期:年月日一、用章名称:盖章资料名称:份数:份二、外借公章名称:,外借天,空白资料盖章份申请公司(部门):申报人:审批:备注:申报日期:年月日申清单位留存03.?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的补充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集团公司在各项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方面出现纠纷,现就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关于印章的使用1、各公司公章、合同章必须由专人统一保管。盖章必须经各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其中对外担保合同必须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2、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必须由各公司负责人在法律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盖章。其中2页以上的法律文书(含附件)还须加盖骑缝章。3、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凡是有涂改痕迹的,必须重新制作完整后方可盖章。4、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附件,必须与法律文书一并由各公司负责人在附件上签字后,方可盖章。5、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空白文书上盖章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事由及空白文书份数,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6、因工作需要外带印章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事由及归还日期,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专人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二、关于盖章登记存档1、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加盖印章,必须由经办人员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并填写下列内容:法律文书标题、份数、主送单位、签订日期、盖章日期、批准人、经办人、监印人。2、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盖章后,印章专管员必须保留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并由经办人在文书上签字存档备查。3、盖章的空白文书或通过外带印章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经办人在事后必须将有本人签字的一份原件(或复印件)交印章专管员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