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印章、执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及使用。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工作。2职责2.1文秘负责印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保管、借阅。2.2相关部门需要使用印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办公室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其进行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核实使用。3管理要求及方法3.1印章管理3.1.1公司印章(公章、合同章)由综合科(办公室)归口管理。3.1.2印章的使用须经严格审批、登记程序,由用印部门提出申请及该部门总监/经理签字确认,报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用印,先登记《公章使用登记表》(见附录A)后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过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监印人有权拒印。3.1.3监印人应做好用章记录,内容包括用章时间、批准人、执行人、用章内容等,以备查询、存档。3.1.4任何情况不得携带公章外出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用印部门需提交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监印人携章随同。监印人携带公章外出前需向总经理汇报,核准后方可携带外出。3.1.5监印人需严格执行单位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公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3.1.6以单位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分管领导审阅批准,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3.1.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3.1.8印信遗失、损坏时,由监印人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以便采取对应措施。3.1.9监印人不在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3.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管理3.2.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综合科(办公室)归口管理。3.2.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的使用须经严格审批、登记程序,由用证部门提出申请及该部门总监/经理签字确认,报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用证,先登记《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见附录B)后由证件保管人给予证件。23.2.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律不得出具扫描件;出具证件复印件时,保管人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事项。3.2.4任何情况不得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出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证件带出,用件部门需提交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证件保管人携件随同。3.2.5证件保管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违者公司将按相关条例处分。3.2.6部门证件使用完毕,需向归口管理部门出具证件使用情况,说明用途、使用结果。4记录形成的记录有:公章使用登记表、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3AA附录A(资料性附录)印章使用登记表广宁县碧翠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盖章登记表序号时间摘要经手人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4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日期证件名称用途部门及使用人使用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