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混凝土施工合同合同编号:豫华泰WYX-G_________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泰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泡沫混凝土工程1.2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工作内容2.1工程承包范围:泡沫混凝土生产、浇注施工;工作范围以图纸及甲方指定为准(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2.2承包方式:乙方单价承包。2.3工作内容:甲方提供水、电,乙方负责泡沫混凝土施工相关材料、设备及劳务工作。2.4技术要求:以图纸设计为准。技术交底与本合同约定一致,如确因客观情况导致不一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订立新的合同。第三条:工程价款3.1施工单价及工程量平屋面泡沫混凝土单价:每立方米元,共立方米。3.2工程总额:暂定。3.3工程量按图纸据实结算。第四条:工程进度4.1开工日期:,4.2工期:,4.3如因乙方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如期开工、中途停工、误工的,工期顺延。第五条:施工条件5.1甲方负责水电配合到位。生产用电采用U=380V电源;水源供水能力不低于m3/h,水质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5.2甲供水泥材料由乙方领料使用,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领料单为准,水泥材料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按比例扣除。5.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生产工作必要的生产场地、原料存储场地。5.4施工作业面在不能上人时,不允许有交叉施工;因甲方或第三方交叉施工导致的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5.5泡沫混凝土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超过3个工作日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下道工序已开工的应视为产品已合格。5.6泡沫混凝土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6.1乙方设备进场,甲方支付乙方进场费:元。6.2工程款按施工进度结付,乙方每施工完成立方米,为一结算单位,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付清本结算单位款项,完工前付到95%;完工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的5%款项。6.3水泥单价元/吨,按甲方付款比例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第七条:双方权利责任7.1甲方责任7.1.1合同签订后,施工前3天,甲方通知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踏勘施工现场。7.1.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7.1.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在生产施工期间为乙方工人提供住宿场所。7.1.4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现场施工条件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若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误工3天以上,由甲方支付乙方每人每天150元误工费。7.1.5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如工程款不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7.1.6乙方提出工程量确认要求,甲方应在3天内确认,超出3天则视为同意按照乙方核算出的工程量。7.1.7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的施工生产等活动不受干扰,若因干扰造成的生产损失由甲方承担。7.2乙方责任7.2.1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现场统一协调指挥。7.2.2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7.2.3在工地施工条件和天气允许情况下,乙方工程进度按甲方要求如期完工(如遇停水、停电、自然灾害或阴雨天、工期顺延除外)。7.2.4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验收。7.2.5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安保及施工环境控制工作,达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噪声控制规定。7.2.6若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事故鉴定后,确定双方的责任范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7.2.7严格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相关资料、票据,包括相关资质、竣工资料、发票。第八条:质量验收标准8.1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产品行业标准执行,实物质量符合JG/T266-2011。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保密约定9.1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如违约,支付对方工程总价30%违约金。第十条:争议处理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终止11.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清账款后自动失效。以下无合同正文内容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河南华泰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建华委托代理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