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它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相关设备联动,自动或手动发出指令,启动相应的防火灭火装置。(一)触发器件: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器件,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是能对火灾参数(如烟、温、光、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按照响应火灾参数的不同,火灾探测器分成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复合火灾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火灾和不同的场所。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器件,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二)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是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称为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种。火灾报警控制器担负着为火灾探测器提供稳定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接受、转换、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的报警信号;进行声光报警;指示报警的具体部位及时间;同时执行相应辅助控制等任务。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1.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通用灾报警控制器三种基本类型。近年来,随着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发展和模拟量、总线制、智能化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逐渐应用,在许多场合,火灾报警控制器已不再分为区域、集中和通用三种类型,而统称为火灾报警控制器。2.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信号处理方式可分为,有阈值火灾报警器和无阈值模拟量火灾报警控制器。3.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系统连结方式,可分为多线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总线式火灾报警控制器。(三)火灾警报装置: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火灾警报器是一种最基本的火灾警报装置,通常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组合在一起,它以声、光音响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以警示人们采取安全疏散、灭火救灾措施。警铃是一种火灾警报装置,用于将火灾报警信号进行声音中继的一种电气设备,警铃大部分安装于建筑物的公共空间部分,如走廊、大厅等。(四)消防控制设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称为消防控制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电梯回降控制装置,以及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等十类控制装置中的部分或全部。消防控制设备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以便于实行集中统一控制,也有的消防控制设备设置在被控消防设备所在现场(如消防电梯控制按钮),但其动作信号则必须返回消防控制室,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五)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其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系统电源除为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外,还为与系统相关的消防控制设备等供电。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形式(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本形式有三种,即: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二、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三、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一般规定:1.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感烟探测器。2.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或部位,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3.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火焰探测器。4.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部位或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探测器。5.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二)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探测器的组合:装有联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用单一探测器不能有效确认火灾的场合,宜采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三)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无遮挡大空间或特殊要求的场所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火灾报警的设备安装要求手动火灾报警按扭的设置: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且应有明显的标志。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二、系统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消防用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且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系统的负荷等级应按一级负荷来考虑。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以防止突然断电造成装置不能正常工作。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以防止造成系统断电,不能正常工作。三、系统布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首先应当符合一般建筑电气系统布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符合以下要求;(一)室内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2.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低压配电线路电缆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4.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管保护。5.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6.接线端子箱内的端子宜选择压接或带锡焊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它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第四节消防控制室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消防控制室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信息中心,也是火灾时灭火指挥和信息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对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范围、位置、建筑耐火性能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其主要功能提出原则性要求。而在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则进一步对消防控制室具体要求作了规定。(一)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二)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三)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四)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二、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报警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①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距地(楼)面1.8m。②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3)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4)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检查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三)系统的功能、性能检查1.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2.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时,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3.如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时,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接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值是否符合要求等。二、系统的维护管理(一)一般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就应该严格管理:1.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应是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2.使用单位必须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系统的一套完整技术档案,以利系统的使用和维护。3.应建立系统操作使用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做好系统运行记录和维护图表。(二)定期检查: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和可靠性,必须严格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1.每日检查:使用单位值班人员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日记录表中。2.每周检查:进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3.季度试验和检查:使用单位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4)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5)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①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控制设备;③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④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上试验均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且信号清晰。(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宜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于首层试验。(7)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8)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9)进行强制切除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10)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